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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V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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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個事兒好象很多專職律都搞不清楚,因為裡面變數大多,比如,一審規定三個月結案,是從案件到法院起算呢?還是分到審判庭起算呢?或是分到承辦法官起算呢?法律還規定很多遇到什麼情況可以經批准延長辦案期限的情形!作為被告人或近親屬,沒有必要將這事兒搞清楚;一,不可能因為超過審理期限無罪放人。二,不可能因為超過審理期限提起上訴。三,羈押期間宣判後可以折抵刑期。這三個因素足以讓被告人或近親屬不去研究刑案審理期限問題。如果是備考人員,可以放心,刑案審期規定不會上考題,(因為法律規定本身很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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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朱68170221
生活中,意識裡感覺:證據確鑿,人證屬實……或庭內外調解、協商、賠付一切順利,特事特辦,快十天半月,略慢二三月很快結案;要是證據、證人、證言難解真偽,分歧、矛盾過大或尖銳……任何一方,調和,判決感覺難以公正滿意,上訴、上訪、申訴,二三年或更長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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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鄂州天哥
一般的刑事案件大概六個月左右,從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之日開始,單人單案,案情簡單的案子,一般在3-7天內送到檢察院提請逮捕,檢察院7天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若是被批准了,公安機關執行逮捕,繼續偵查,這個時間有兩個月。兩個月內,公安機關將案件偵查完畢,移交檢察院起訴。檢察院認為案件事實清楚的,會在一個月內起訴到法院,若是認為公安機關沒有查清的,會要求補充公安機關偵查。補充偵查視情況而定,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個月。
若是團伙案件或是重特大刑事案件,時間會更長,因為在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對於此類案件都有申請延期的權利。要看具體情況,一般要個一年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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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子時40
審限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中國一直有輕程式重實體的觀念,也就是程式上可以馬虎點,實體上一定要嚴謹,但在西方恰恰是重程式輕實體,西方認為程式一定要合法,如果程式上有問題,實體上再對,都會有問題,比如警察在收集證據時沒有嚴格按照程式法進行,那麼收集的證據就不能保證沒有問題,所以因為司法的側重點不一樣,就帶來對法律理解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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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心了悟
刑事案件輕微犯罪的一般在兩個月內開庭審理判刑,殺人,強姦,特大犯罪案件的,貪汙受賄的,要等待一年以上才能開庭審理,因為這些重犯要調查取證和賠償要透過被害人家屬的意見都要一年或者半年內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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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IP110828
我女兒在一傢俬人企業做出納員,因給持有工商註冊的法人代表。股東轉過賬,公安機關定位職務侵佔罪現關押二個多月,之今還沒什麼結果,清問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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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批准逮捕,到一審判決,普通案件不超過7個月.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至少判10年有期徒刑.你的經濟損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是,如果罪犯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你的權益就無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