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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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眼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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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致青春許妍
1 在離婚訴訟中,離婚第一次訴訟第一次開庭,對方經過合理傳喚且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官會先休庭再擇期開庭,也有可能會缺席判決不準予離婚。
2 在休庭後第二次開庭,對方仍然不到庭參加訴訟,在很大程度上法官就會直接缺席判決不準予離婚。 (在離婚訴訟中,夫妻感情破裂是判斷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一方不到庭參加訴訟,法官不能夠憑原告單方面的陳述準確判斷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正常在一審時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法官會判決不準予離婚)
3 法院第一審判決不準予離婚,在判決書生效之日起6個月後進行第二次起訴離婚,第二次離婚訴訟的過程當中,對方仍然不到庭的,法官會先休庭擇期開庭,也可能會直接缺席判決准予離婚。(因為是第二次訴訟離婚,此時有理由相信,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所以法官會判決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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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專注婚姻繼承法律實務
您好!就法律規定層面來講,如果經過了合法傳喚(一般是指傳票傳喚),原告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或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被告無正當理由未當庭的或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審判。就司法實踐層面來講,一方未按時到庭的,有的承辦法官會等待一定的時間(比如有的是15分鐘,有的是30分鐘),如仍未到庭,則按前述法律規定處理;有的承辦法官考慮到離婚案件屬涉緊密人身關係的案件,任何一方未到庭的或中途擅自退庭的,不會輕易缺席審判或按撤訴處理(特別是當事人是老年人或者矛盾特別激化的案件),而是會重新通知開庭,另行安排開庭時間,如再次出現未到庭或擅自退庭的情況,一般會按前述法律規定處理。所以,不同的離婚案件,不同的法官,可能會有不同的對待,但任何一方都不應存在僥倖心理,而應按時參加訴訟,依法維護各自合法權益。
如果程式合法:向對方送達了訴狀、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下落不明,公告送達)一般可以缺席開庭。或者被告已經接受到了開庭傳票,但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缺席開庭。另外法律規定的還有其他可以缺席開庭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