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講道理說實情

    對農民有利 徵用一次性給錢 你用不了幾天就花完了,租可以每年獲得同等經濟作物的產值還不用管理 多好。有一天你不高興了就不租給他了蓋一個加油站。

  • 2 # 無欲則剛144328554

    準備開發房地產的,上邊要檢查,下邊沒合法手續,沒辦法弄了個幾十米寬的綠化帶。估計過一段時間政府不管了就開始蓋房子

  • 3 # YUE星辰YUN

    現在由於徵用耕地審批手續嚴格。所以在修公路佔用耕地時就採取“以租代徵”的方式。這樣既然違法可是為什麼鄉政府還強行呢?面對違法農民朋友向國土資源局舉報但沒有人會管。所以公路兩側綠化帶也是如此。

  • 4 # 老宋5647

    美其名曰以租代徵,實際上就是強佔。大部分都是開始的時候還給你租金,過幾年越來越難要,到最後找不到人要。我們這裡就是這樣。

  • 5 # 平淡的一天

    存在即合理,你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強制徵收 農田補貼兩萬多三萬不到!我們家地因修高速徵用了 一次性補貼兩萬多還是三萬多記不住了!

  • 6 # 美好人生124158734

    我們這裡的辦法,可能你們那裡沒有聽說過!道路沒拓寬之前,就把路界的界碑已經埋到你的農田裡,距離老路的路肩50米!道路拓寬的時候,只賠償你的農作物的損失!別的什麼也不說!村委會每天都會大喇叭催農戶把你的莊稼趕緊處理了!奇葩吧?

  • 7 # 小寒鳥

    土地是農民的養命之本,雖然租賃農民是得到一定的收入,但,路是路,你擴大了綠化帶,是你美化了路邊的景觀,又給農民一定的補貼,看以很合理,農民也不虧。可是綠化帶佔用的農田再也產不出糧食,金錢好象作用很大。我聽過一個故事:有一地區發生洪災,一地主老財拿了很多金條爬上樹上,一長工沒有金銀珠寶可拿,只裝滿兩大口袋紅茹爬上樹上,洪災不是一天半日能退。兩天後哪個地主老財求長工用一根金條換一條紅茹怎樣?所以金錢很有用,但在特定條件下,一根金條還不如一條紅茹!土地啊永遠是農民的養命之本,望用地者儘量多留些給農民種植糧食!

  • 8 # 使用者從不吝嗇

    你們首先要明白修路是為了誰?路修起來還不為了你們出行嗎?以租代徵建綠化帶還不是為了美化路邊環境嗎?別為了一點個人私利,就抱怨這不合理,那也不合理,誰都不管就合理了?建設好美麗家鄉的生活環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啊鄉親們!

  • 9 # 石家莊新華

    不合理。中國這樣的大國,如果哪一天糧食出了問題,會很糟糕。保障糧食供應,首先要保障有足夠的農田。綠化帶再寬,也不能當糧食吃。綠化帶是好看不中用。

  • 10 # TDW961230

    只要不允許的搞永久性建設,租扣徵沒有多大的區別。都是集體的土地,農民也只是擁有承包權,種地和綠化效果是一樣的。有綠化帶一說,也是不讓在路邊建房。

  • 11 # 冬夏55

    這不是糟蹋農田嗎?農村綠意盎然的莊稼不比綠化帶更讓人心曠神怡嗎?請不要隨便揮霍寶貴的耕地。農村,以農為本。

  • 12 # 鄉村劉肉段

    可以肯定的回答以租代徵這絕對是不合法的。

    首先徵收土地肯定是國家政府的行為,真要是徵收的話也肯定是農村道路建設規劃需要,這樣屬於強制性有補償的徵收,既然沒有徵收而是以租代徵可想而之這應該沒有納入農村道路規劃之內,所以屬於不合法的也就沒有辦法徵收了,只能採用以租代徵的形式。

    我們這前幾年農村道路擴建也是出現了這樣的情況,當時以前修的路有很多地方爛了,本來是重修,可是不知道什麼原因打算在修的基礎上在擴建,不過道路兩邊就是農田,這就涉及到佔用農田了。

    本來要是徵收農田那補償就可以了,但是沒有說補償的事,就是口頭通知說要把地讓出來,之後按每畝多少錢每年補給我們,而且只是口頭這樣說的,沒有任何書面的東西。當時覺得村裡說的而且每年都給比一次補償好像要好也就沒在意,前兩年拿到錢了,可之後就沒在拿到了,每次去找村裡都說村裡現在沒錢。當時右沒有什麼字據現在路是修好了,想要錢可難了。

  • 13 # 捨得7385

    百害而無一利。挨樹莊稼七八米沒光沒水,每年不收。這些損失,百姓白賠。莊稼不得風無宜。每年白絮雪橫飛,人行迷眼。吃飯沒法掀鍋。每年公路兩側樹下著火。挨村村著火。原因l楊絮和棉花一樣,一個菸頭就起火,年年如此

  • 14 # 手機使用者24313905203

    我們這裡毀麥田栽果樹合理嗎?一個鄉幾千畝麥田,按今年一般產量每畝1200斤左右,農民少收很多錢,全河南省損失多少哪?

  • 15 # 精彩小周

    上述問題,我認為以租代徵農田是合理的。

    在農村,農民朋友手上都有一個土地確權本,農田如果被徵,給予的補償是一次性,也就是被買斷了,我們這邊的農田,徵收的標準是26460元/畝,被買斷後,土地確權本上,相應的也就會去掉這一塊被賣斷農田的畝數,雖然說,當時賣斷,拿的錢是別較多,但同時,您也就失去了對這塊農田的相關利益問題。

    如果作長遠打算,和為子孫後代的利益著想。雖然說,租金與賣斷的補償差距比較大,但這只是 一時的,隨著時間的推移(10年、20年、30年後),您收的農田租金(我這邊農田租地的標準是1500元/畝),以後是絕對可以超越一次性賣斷的收入,同時,土地確權本上,也不會去掉這塊田的畝數,您還繼續擁有這塊農田的擁有權,以及這塊農田的相關利益(農業補貼),農村的農田土地,後代是可以繼承的,在百年過世後,您的子孫後代,還可以繼續收這塊農田的租金,以後,農村的土地也會越來越值錢,利益可以得到最大化。

    總結:綜上所述,我認為,新修公路兩邊綠化帶幾十米,以租代徵農田是合理的。

  • 16 # 九農DX

    大家好,我是“農策分析”,一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三農工作者,下面,就結合工作實際,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採用“以租代徵”的形式徵佔農民的土地,其行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是不被法律所認可和承認的。而公路兩邊的綠化帶,是作為公路的附屬物跟公路一樣長期存在的,基本屬於永久佔用的範疇,是不能採用“以租代徵”的形式佔用農民土地的。什麼是“以租代徵”?

    “以租代徵”,是指一種透過租用的形式佔用農民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的方式。實質是規避了土地徵收審批程式,在規劃之外擴大建設用地規模的方式。 用通俗的話來講,就是把本應該透過徵收形式而佔用的農村土地,沒有透過審批等程式,而是利用長期租用的形式代替了土地徵收的工作。本質上是與現行的土地政策相背的,是一種違法行為。

    公路兩側綠化帶“以租代徵”為什麼行不通?

    從綠化帶建設自身來說。公路兩邊的綠化帶,作為公路的附屬物,具有長期性和永久性的特點,所以對於農民土地的租賃期也非常長。由於土地是一種不可再生資源,總量會逐年減少,使用費逐年增長,相應的租用資金也會水漲船高,但是,由於租用企業與農戶簽訂了長久合同,約定了租用資金,但是,租用資金與現實情況不符,所以,租賃雙方很容易因為資金問題產生糾紛,而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沒有法律效應,對於租賃方來說,很可能會出現“雞飛蛋打”的局面,蒙受損失。

    從農民角度來分析。自家土地被租賃之後,雖然在短時間來看,脫離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生活,但是,由於“以租代徵”本來就屬於一種違法行為,其實自己無形中也就觸犯了法律。一旦被查處之後,面臨的將是恢復耕地用途,這是一筆巨大的資金投入,最終會得不償失,自己所得的資金根本無法支付鉅額的土地恢復費用。

  • 17 # 摩文律師事務所張宇

    “以租代徵”是指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所謂“以租代徵”,即透過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其實質是規避法定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在規劃計劃之外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同時逃避了繳納有關稅費、履行耕地佔補平衡法定義務。 其結果必然會嚴重衝擊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和耕地保護目標的實現。“以租代徵”在各地已成為一種普遍的違法形式。,

  • 18 # 使用者5986472156352

    現在修公路兩邊搞綠化幾十米、農村公路都是這樣、問題是隻給老百姓三年的錢、以後就在也不給了、老百姓也沒有辦法、當地政府說他們說了算、中央是不是也這樣歸定的

  • 19 # 手機使用者55344263089

    十幾米算啥,我們這裡最低有五六十米,全是佔用耕地,樹地種不了糧食,農民都沒地種了,不知道誰的錯,雖然種樹美化了環境,但農民沒有糧食種了,請問這種做法合法嗎???

  • 20 # 使用者5786081921138

    我們這是糹村路,在路的兩邊綠化帶是十米,頭兩年按一畝一千二百給,後面就不給了,老百姓也不知道向誰要老百姓很無奈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期貨交易,迴歸簡單,減法為上,這個“簡單”應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