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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H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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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朵小夥花33
可以的很多共同一作中第二個作者往往是idea設計者和論文構造者,大公司像谷歌這種論文很多,大家貢獻很難分出誰第一,可能第一作者可是個菜鳥學生主要是做實驗和論文drafts撰寫,太正常了,現在很多東西需要密切合作而第二作者往往是貢獻差一些的,比方說論文proofreading比較多些,實驗設計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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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撤稿觀察
對於多個作者共同完成的情況,對作品貢獻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個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兩個或多個第一作者,稱為並列第一作者,又稱“共同第一作者”,透過註明“並列第一作者”與第一作者“同等貢獻”、“相同貢獻”等字眼,還有些再詳細些,在文章尾部說明各自負責哪些章節、哪一部分的寫作。
我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作者擁有署名權,即作者有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第十三條規定,兩人以上合作創作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也就是說,合作作者均具有相應的署名權。但是對於署名權的具體內容,具體到署名排序的問題,我國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中並沒有做出相應的規定。
當然,實踐中也有掛名的學術不端行為的存在。
對於共同一作的具體用途是否在職稱評審中一樣,不同單位有不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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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理科博士再學習
作為大學老師來回答這個問題。
誠如問題所述,現在國人所發表的SCI文章中共同一作越來越多。這種情況尤其在一些高檔次的學術論文中經常出現。其實這種情況的出現也屬正常。這主要是因為現在的科學研究中,不同型別學科方向之間的交叉、融合程度加大,從而導致很多的研究無法依靠單個課題組獨自完成,而只能依賴不同研究方向課題組之間的合作。例如,對於奈米醫學的一些研究既需要功能性材料的設計、合成和表徵類的研究,又需要醫學效能方面的考察。而術業有專攻,一般課題組很難同時在奈米材料和生物醫學等兩個不同領域的研究方向具有較好的積累。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兩個不同的課題組之間開展平等的合作。這樣,集兩家之長,可以在所涉及的兩個方向上都達到較高的研究水平,從而使得課題的整體研究得以有力推動。因此,這種合作特別有利於綜合性複雜課題的實施。目前,這種合作方式已在眾多的研究領域中得以普及。作為合作的研究成果,所發表的SCI論文就應該充分體現這種平等的合作和交流。於是乎,參與合作的指導老師們就成為學術論文的共同通訊作者。而多方合作中,擔負每個方向中主要任務完成的學生就成為共同第一作者。
國內學術界中對於作者,尤其是對較為重要的第一作者的早期認識,往往是簡單地根據排序來判斷——在諸多作者中排序第一的就是第一作者。在早期單打獨鬥的科研模式下,這種第一作者的界定方法沒有任何問題。然而,這種舊有的簡單判斷方式很明顯已經不能適應目前以合作為核心的科研模式了。道理很簡單,數字角度排序的第一名,只可能有一個。那麼對於合作中付出同等努力和貢獻的共同第一作者們,誰應在前,誰應在後呢?
個人感覺,目前隨著大家對學術合作的認同度和參與度越來越高,業界對共同第一作者的確在逐漸接納並認同。然而,不得不承認的是,由於舊有傳統認識的影響,將共同第一作者們完全平等地視為第一作者,目前在有些高校的職稱評比或研究生評優、甚至於政府部門基金申請中仍然無法被公正地對待。“即便標註了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一的作者更為重要的”的傳統錯誤認識仍然在一些人的思維中根深蒂固。
從科學發展的角度來看,未來課題的研究將會越來越重視不同領域之間的交叉、融合,這就使得合作會逐漸成為科學研究的主流。隨著這種多課題組共同努力的新型學術研究模式的產生和進一步發展,相關的利益協調、分配也應該隨之而調整。個人認為,應該在鼓勵合作發展的基礎上,對於伴隨而生的新型利益分配形式給予最大程度上的認同和接納。對於一些新生事物,我們不能這樣對待:對於增值的成果我們全盤接納,但是對於一些觸及舊有利益認知的因素,我們卻排斥。這正如,我們希望改良的奶牛多產奶,卻不允許它們多吃點草。
因此,對於基於合作、交流而產生的學術論文中的共同第一作者們,理當被公平、公正地以第一作者而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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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小平179439050
估計是對一作署名有爭議。所以用折中辦法,大家都是一作(共同一作)。這個時候可能會考慮誰是通訊作者來決定論文的主要權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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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瑞德母
為什麼不可以?有很多研究是兩人或多人共同研究的,都做出了貢獻。這個問題的本質是那些利用文章署名牟利的研究者品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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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菜園記
共同第一2個,再加通訊作者,1篇文章3個人受大益,真會玩。
必須排出一二名次,不計算通訊作者,1篇文章,只有一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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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ml2046
一篇文章 一作 實驗室小老闆 自己的導師 院系boss 就四個人了 找個人合作 找兩個人修改 一篇文章少則四人 五六七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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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雨中聞蕭
首先問題不明確,不能使用行業術語或縮略語,從部分回答可以看出理解上有歧義。回到問題本身,個人覺得還是論文單位沒有形成排序共識下形成的協調結果。雖然對共同第一作者有利,但是因為是多人實際效力打折扣。實際上這是論文後面與貢獻大小關聯利益角逐的表現,以後會更多,國企,大企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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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ailei
01
可以看做第一作者,但是順序依然有所差別,一般按照貢獻度進行排序,除非某些特殊情況。理論上,共第一就是貢獻等同,但真實情況往往不是這樣,並且貢獻度這個東西你咋評。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各單位對發表文章的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拿我們醫院新擬定的標準舉例,科博畢業,如果是單獨發表,只需要B類一篇即可。如果是合作發表,就要看你發表文章的檔次了。
5分以下A類,只有兩名共同第一作者;5分及以上,共一排前2;
10分及以上,共一排前3或前2;
15分及以上,共一排前4或前3;
20分以上,共一排前5或前4。
02理論上共第一可以看做第一作者,實際上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名字的排序尤為重要。至於為什麼共第一會越來越多?原因估計有如下幾點:
低垂的科研果實早已被摘的乾乾淨淨,剩下的都是難啃的骨頭,合作是其中一條出路;
單打獨鬥的時代早已結束,不僅僅是各自領域內的人要合作,各個領域相互交叉才能熬得出頭;
一線的科研工作者,也就是真正幹活的多是學生,大牛們提供平臺、條件、方向和指導。學生終究是要畢業,畢業的時候,課題不一定做的完,總要有人接下去。大家都做了,那就共第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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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老千爹
我就有一篇共同一作的論文,為什麼共同一坐呢?看看我們這篇文章的歷程,首先,論文的初始idea是我在博士期間就發現的,鑑於當時有其他的研究工作,這個發現儘管很有意思,但是也暫時放下了。後來一個師弟進組沿著我的研究方向繼續做,很自然作為師兄兼領路人,就把之前的想法與師弟分享,同時得到了導師的支援。在這一時期,我們共識的作者排名,肯定是師弟一作,我二作。也因此,我也只負責把詳盡的實驗方案貢獻出來,具體怎麼實施自然是師弟的事了。經過大約一年有餘,儘管已得到很多重要的結果,但離發表高水平論文還是有很大差距,這時人員情況也發生了變化,師弟申請到國外研究生,而我暫時留組工作。這樣一來,本來師弟衝在一線的研究工作,全部落到我這裡了,我也欣然接受。時間又過了快兩年,這期間我補充了很多重要的研究進展。根據貢獻,我們倆已伯仲之間,不好說誰的貢獻更大。但問題是這時大家都需要這篇文章,在一作的問題上,我也和當時的導師交流過,他也認可我的實際工作大一些,但是鑑於已答應師弟為一作,況且他也確實一直了參與討論,儘管實際實驗工作是由我來做的,還是把他放前面,為了體現我的工作量和重要性,自然我必須為共同一作。這樣至少大家都能勉為其難的接受。結果是,我們這個工作,經過我們倆接茬幹,多人的共同努力下,終於發表在業內認可的高水平雜誌上,也沒辜負我們實際的貢獻及共一排名。多說一句,如果落得箇中等的雜誌水平,估計我也欣然接受二作的排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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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高校人才真經
在學校做職稱評審工作,題主說的問題我也發現了,特別是在生物、材料和化學領域,共同第一作者越來越多,也不光是華人這麼玩,老外也這麼玩,至少我接觸到的共同第一作者,大多是和國外同行分享的,一個單位兩個共同第一作者的情況比較少。
共同一作的情況其實很正常,幾個作者貢獻是否完全一致恐怕很難用尺子去準確衡量,但如果貢獻“相當”的話,署共同第一作者也是合情合理的。
不過,大家關注共同第一作者的問題,主要還是從職稱條件出發的,不少人覺得共同第一作者,加上通訊作者,是佔了大便宜,由於雜誌社並沒有明確限制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人數(我也見過多個共同通訊作者的情況),很容易鼓勵研究者去爭共同一作,長期以往,敗壞國內學術風氣,也影響國家的學術聲譽。
因此,目前很多學校在職稱評審辦法上面對共同一作或共同通訊都做了限制。像我們學校,共同一作可以有,但有幾個共同一作,這篇論文就認幾分之一。另外,都是本校的通訊作者,只認第一個。如果一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非同一個人,那其中一個人已經用這篇文章來參評職稱了,另外一個人就不能用其來評職稱。這些辦法不一定科學,但可以有效地杜絕成果一文多用,降低共同一作、共同通訊作者等在職稱評審中的功效,對這類行為不明確限制,但也絕不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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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nano1234
搞科研,發文章,單打獨鬥的時代過去了,好的文章,好的工作要求的資料量,工作量非常多,必須多人,多課題組協作才能完成。而在完成協作中,誰的作用大,誰的作用小,很難區分,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訊,這是公平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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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ChenShuai2016
當今的研究越來越離不開協作。通常一個重要的工作都是團隊合作的結果,甚至於不同的幾個團隊合作的結果。協作中誰的貢獻最大真的是很難分的清楚,合作中,沒有理論的指導,實驗的方向選擇,資料如何分析都很難進行。相反,如果沒有實驗技術的進步,也無法做出令人激動的新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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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成都0123
文章型別:論著最牛掰。作者順序:最牛掰的還是排在第一的作者,以及通訊作者。其他的並列第一、共同通訊,都是浮雲,有時候政策職稱上允許,也就算了,但是內心上是不怎麼認可的;其實有些大學,允許兩個並列第一,但是成果除以二,這樣還不錯,反正隨便你們幾個人並列,直接除,到最後大家都不會寫並列第一了,因為成果直接減少了,相信沒哪個那麼大公無私不要文章,白忙活幾個月,然後成果就只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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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sanming
共同一作和共同通訊原因有很多,首先,課題組團隊成員貢獻度是考量因素的關鍵。一般誰主要負責書寫投稿則誰為共同第一的第一。共同一作的第二是在實驗過程中貢獻比較大的人,同時也要求分享成果的人。多是研究生或者低年資科研工作者。而boss一級的都要求共同通訊。此外,合作課題,成員來自於不同的中心或單位,在科研計劃早期的協議中就已經寫明瞭對成果的分享權利。要求共同第一和通訊。在具體成果計算時,我們單位按照排序,四六分成。第一為0.6IF,第二為0.4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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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江南花生78
華人的智慧是無窮的。
以前對此卡的不嚴,大家搞並列第一,並列通訊,可以算兩份工作量,評職稱也可以用兩次。後來同一個學校不能重複用了,又有人開始跨校互掛。現在我們學校,只看物理排名第一,通訊只看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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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評職稱時可以加分,多幾個共同一作,每個人都加,每個人簡歷裡面都多了一篇。本來就一篇,被他們這樣一搞,起到了幾篇的作用。你帶我,我帶你。注水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