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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感驛站鈑金專家

    不是你親生的孩子要當親生的養,這叫假戲真做。將來孩子長大了,也會把你當親生父親一樣對待,你養孩子小,孩子養你老。

  • 2 # 大地姥姥2

    孩子長大了,有感情了,生的,養的都一樣,好好把他養大,他會給你養老送終,人生就是一個情字,如果小孩知道出處他會比親人還知感恩。

  • 3 # 最辛苦的60後

    這是一個非常殘酷的事情,不管怎麼說,對於一個男人來講,都是一種恥辱!無法讓人釋懷。

    不過,冷靜一下!這是既成事實的事情,無法改變,首先要搞清楚,是不是孩子出生時,醫院不小心給抱錯了,這一點,依照現代科學,搞清楚並不難!DNA一鑑別就行,不過要費一番周折,結局可能皆大歡喜,多一門親戚!

    除此之外,就是你最虐心的事,你遇人不淑,你妻子對你不忠,讓別人替你生孩子,你傻傻地替人撫養十年。這時就要考驗的心胸是否寬廣,過不過得了這道坎?過得了,裝作什麼也不知道,一如既往過日子,你不提這件事,誰也不敢在你面前亂說!難得糊塗未必是壞事!過不了這道坎,可以跟你妻子開誠佈公地談,以離婚收場!辱罵、暴力都不可取。

    不管怎樣,都不能牽怒於孩子,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他無法選擇他的出生,也不該為成年人的失德買單!無論如何,你撫養他十年,雙方都有了非常深的感情,就是養個小貓小狗,也有情義,何況孩子!你把事情弄得沸沸揚揚,讓孩子怎麼成長?說不定毀了孩子一生!

    再說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你妻子和你生活十年,相安無事,說明她在愧疚中生活,希望用對你好補償她的過失,而且也不一定就是她紅杏出牆,也許有不得已的苦衷,非她情願的!如果你放她一馬,她會感恩戴德一輩子,認定你是好男人!

    不管怎樣說,你和妻子、孩子生活到一起,都是緣份,緣份可遇不可求,誰看見人有下輩子?

  • 4 # 愛追劇侃生活的Alynn

    讓你放棄不養,肯定會捨不得,畢竟養了10年有感情了。可是,養吧又好像覺得心裡彆扭。孩子是無辜的,如果發自內心的喜歡這個孩子,那就繼續好好愛他。養比生大,愛可以排除萬難,相信這個孩子長大了,有一天知道真相也會感激你,對你比對誰都好。

  • 5 # 兔兔啊白兔

    親生非親生這個只是存在於血緣,10年的感情才是真的,人與人之間在於交心,並非血緣可以戰勝一起,大愛➕小愛,放鬆心態勇於面對,

  • 6 # 難得糊塗BB

    撫養了十年的孩子才發現不是親生的,換了誰都會接受不了,第一想法是離婚。但是冷靜下來,應該去了解事情的始末。對於非親生的孩子,說老實話就算是一隻寵物狗都有感情呀,不要說那個自己悉心撫養了十年的孩子。

    從一個呱呱墜地的小嬰兒到一個十歲的孩子,365o天裡,他的每一個成長變化都有你的參與與見證,那份感情早就超越了所謂的血緣!

    孩子是無辜的,讓時間慢慢淡化心中那根刺,一如既往地對他。生父不如養父親,好好對孩子,教育好他,他長大會感恩你的!

    夫妻倆可以再要個小孩,來填補遺憾,但是對大寶也要視如己出,這樣家還是完整的家!

  • 7 # 大唐皇妃

    可以要求支付撫養費,不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撫育義務,針對此情況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法院進入強制程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強制執行的辦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

  • 8 # 長沙升學觀察

    十年,應該有感情了,我想割捨很難的!

    十年,不是親生勝似親生,看開些繼續對孩子隱瞞下去,保護好他!

  • 9 # 心理諮詢師慧姐

    這個問題裡沒有說清非親生的原因,我只能說孩子一定是無辜的,撫養了十年的孩子彼此的感情是真的。不管你有多大的不良情緒,不要針對孩子,不要傷害到孩子。

  • 10 # 大海減肥vlog創業遊記

    如果是非親生的話,我想知道在法律規定上應該算不算父親?從心裡的角度,我感覺付出十年的真感情,也是要比一般的非親要感情深吧!

  • 11 # 靠山4

    撫養十年的孩子非親生,莫非有兩種可能性:

    1,是在同一所醫院產房,基本上與其他產婦一起生的孩子,在護士抱給產婦時,無意中抱錯了,這僅是指較大產房中,很有可能發生的現象,從現在醫學條件較好設施完全的醫院,一對一就沒有此類現象發生了。

    2,妻子和前男友,或者其他男人,婚前已懷孕穩瞞丈夫,或者她自己也許也不知懷孕,總之婚前和他人發生過性行為所致,在無意中被發現了。

    雖然美了10年孩子與父母,互相都有很深感情,有不捨之感,如果我是丈夫,屬第一型別,想方設法尋找,和對方認個親戚,讓倆個弄錯了的孩子,對雙方父母都叫爸爸媽媽,互相走動繼續當親生養著,過段時間看孩子適應情況調回。

    如果屬第二類的,如果夫妻感情好,就當親生繼續養著,只能當什麼事都發生一樣,如果夫妻感情並不好,妻子私下還與孩子親生父親有往來,在此無奈之舉情況下,只能向法院起訴判決,或者民政部門辦離婚,並要回撫養費。

  • 12 # 江湖上人1980

    你能問這個問題應該是在一次意外發現孩子非親生,養了十年的孩子居然是妻子和另外一個男人的,你憤怒不解,妻子為什麼要瞞著你,這樣小機率的事情為什麼要發生在你身上?

    估計妻子己經和你解釋過了,才使得你這麼糾結,孩子的身世應該你們兩人都不知情,一次意外把難題擺在了你面前,怎麼辦?

    首先如果你很愛你的妻子,十年了從來如此,孩子你又養了十年,感情深厚。坦然接受,不要和孩子提任何字。孩子太小經不起這突然的變故。自古以來養親大於生親,何況還是你妻子的親生骨肉。

    當然如果你們夫妻感情己經破裂,那就應當別論,我想這可能性應該很小。總之這件事情太考驗男人的心智了,一件東西放在家裡十年都有感情,何況是個孩子。

    這十年應該付岀不少血,問問自已的心,從此以後當親生孩子養,能不能愛妻子也愛她的孩子,你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多強,答案就有了。

    如果你因為愛妻子一時接受了這種現實,而心裡還是過不了這一關,繼續過下去你的妻子也不會願意。

    總之不管你做何種選擇,不要波及孩子,因為孩子才是事件的最大受害者。請你慎重。

  • 13 # 佳思佑考場語文

    有愛就是"親"。身邊有好多不是親爹親媽親兒女的,自己的親人有的就不是親的,但是很親。

    交人交心,父母子女親戚朋友莫不如此。

    人心暖暖,不是親的也值得親;人心惡惡,是親又能如何?

    人生太短,不必計較太多,用心愛人,不求回報,但求自己圓滿。

    若對方孩子皆愛自己,就去親和愛好了。

    若離心離德,則趕緊從頭再來。

    與值得的人交心安。

    不知得也不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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