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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夢影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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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學大小姐
初見三毛
我最早接觸三毛這兩個字的時候,是小時候四五歲在家看的動畫片《三毛流浪記》,當時感覺真的很好看。後來直到進入高中,高二的時候,在學校門口買了一本超級厚的《白落梅全集》,當時就是覺得胥智慧的文風是如此的溫暖,我這個人也比較多愁善感,所以就買來讀了讀,才第一次瞭解到,原來還有個作家叫三毛,不過當時我還天真的以為,那個動畫片三毛的人物原型應該就是這個作家三毛小時候吧,後來我才發現,我錯的這麼徹底這麼好笑好笑。
愛上三毛
高二那年讀了白落梅寫的《你為錦瑟,我是流年》從此,我愛上了這個灑脫卻又真情的女子。然後我又買了她的書,一口氣讀完了《撒哈拉的故事》,給我的感覺彷彿自己在遙遠的西域走了一遭,感受那炎熱乾燥黃沙漫天中的風情萬種,真是如此的別具一格。我那個時候好羨慕她,性格如此強烈,從不按世俗成規走完她的一生,我也多想成為像他這樣的女子,可惜我只能幻想而已,為什麼? 尷尬的說,因為沒有錢唄。。。。 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我記得她用了48年的生命,走過了54個國家,真的讓人羨慕。
初戀,幻想我的愛情?
後來,讀到她和荷西的愛情,也是感動的五體投地,後來荷西死了,她的內心從此寂寞而又絕望,結局也是悲慘,如此偉大的作家最後卻自殺了。 那個時候讀白落梅的書,除了三毛還有兩個女性肯定會讀到,那就是張愛玲和林徽因。但是,她們卻和三毛又有很大不同。 張愛玲用十年時間寫了一部《紅樓夢魘》可謂是,心血之作,但是三毛呢,三毛卻不會,她不會把寫作當成理想,不過是隨手玩玩,寫作只是她生活裡的一種小愛好,小情趣,在她的生命裡,我們更關注的是她的生活和愛情,她就是如此簡單單純的女子。所以,最後當荷西死去,她失去了支撐生命的力量,一個人在寂寞的歲月裡逃避和掙扎,最後逃不過思念,最終自殺了。她是一個可以為愛犧牲的人,我們能做到嗎?
我的撒哈拉
自古書痴多情痴,讀的書多了,人也就變得不一樣了,在感情上也就像個痴瓜一樣。這一生的歲月,是有多真,又有多美啊,誰又能去觸動誰的靈魂,但是,三毛,她卻觸動了我的靈魂,觸動了我的眼淚,觸動了我內心的撒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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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瀚天瀚海
記得是在上書中的時候,三毛的書突然就在同學間風行。記得看的第一本是《夢裡花落知多少》,盜版書,很多錯別字,但是絲毫不影響閱讀。
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的生活日常,雖然艱辛,但是他們愛的那麼純粹,彼此情意綿綿,讓人羨慕不已。
於是又讀了《雨季不再來》、《撒哈拉沙漠的故事》、《萬水千山走遍》、《哭泣的駱駝》等等,愈發的喜歡上了這個熱愛生活、忠於愛情的女人。
喜歡她放蕩不羈的心靈。寫作不是目的,是記錄生活的一種方式,所以三毛的文字很生活,卻又在生活中透出很多哲理。於是現在還有很多三毛文章裡的金句一直在流傳。
喜歡她自由追逐的精神。對於愛,對於生活,都不是固定的格式。喜歡上就勇敢去愛,荷西比三毛小六歲,愛上他的時候他還是個高中生,等他長大,和他牽手。對於生活,正如《萬水千山走遍》一樣,她以46歲的生命走遍了54個國家,因為我們做不到,所以更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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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天想著去遠方
基本是把三毛的書給讀完了。
三毛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傳奇女子。
初見三毛是在書店,她的書再出整套精編版。跟安妮寶貝的書放在一起,安妮的多少也讀過一點。安妮是隱藏在城市光影裡的女子,像雞尾酒一樣擁有斑斕的色彩跟濃烈的感官刺激和情感延展。以為大名鼎鼎的三毛也是如此。便沒有想接觸的想法。
直到一個下雨的午後讀了《雨季不再來》。對她的印象完全改變。
她是一個可以用文字把你帶入景色裡的人。
她《雨季》裡幼時的生活,她能把你帶進課堂,課桌泛黃,窗外是淅瀝瀝的雨,上學路上,在院裡的讀書,都能把你帶進這個擁有那個時代韻味的環境裡。她寫沙漠,寫南美洲,甚至寫她的夢,都能寫出狂野,巍峨,夢幻,凌冽。
她是一個把平凡的日子寫成傳奇的人。
她不太寫幻想出來的事,即使她的想象力過於天馬行空。她寫去環島遊收集舊東西,寫在沙漠裡跟鄰居的鬥智鬥勇,寫南美洲的高原反應。雖然她的經歷很豐富,但都能寫出平凡,再把平凡寫得有意思。
有人問她你每天寫這些出版的都是什麼啊,她笑笑說,不過是日記罷了。
她是個有人格魅力的人。
她的書裡不止一次能讓人感覺出,有很多人都愛她。朋友們,荷西,留學的同學,值班的警察。她愛講故事。算不上多麼出眾的美女。可以很多人都愛與她接近,靠的是從骨子裡散發的才華與魅力吧。
她勇敢,充滿鬥志,又不乏柔情,散發感染力。不論後人如何評價,她一直都用自己的想法,自由的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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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曉丹子D
我以為三毛的生活遠沒有她筆下寫的那麼瀟灑,但我喜愛三毛認真生活的樣子,喜愛三毛熱愛生活的樣子,更愛極了三毛對生活包容的態度。
——題記
不同階段讀同一本書會有不同的心境。大概因為三毛的文字通俗易懂且內容自由浪漫,高中的時候桌洞裡總也少不了她的書,讀到三毛與荷西的離別,能捂著被子嗚嗚的哭。大學的時候,再讀三毛的書,更多的是對書中三毛生活的品味,少了幾份高中時的矯情。
然時過境遷,而今,閒來無事,再讀三毛的書,更多了幾份體會。想來三毛的生活遠沒有她筆下寫的那樣瀟灑,或許她帶給大家的文字原是她對生活最美好的期許。但在她筆下三毛認真生活的樣子、三毛熱愛生活的樣子、三毛對生活包容的態度確是最能吸引人的,是我最愛的。
生活不管有多艱難,我們要用一顆有希望的心去面對,在枯燥的生活總能讓我們發現其中的閃光點,努力經營、熱愛生活……
三毛初到撒哈拉的時候,荷西把她帶到了今後他們要居住的房子,三毛大概是這樣描寫的“房子的屋頂牆壁電線上爬滿了密密麻麻的蒼蠅,牆壁上糊著坑坑窪窪的水泥,從磚縫中擠出的水泥也沒有抹去,地上也是高低不平,房屋四周還漏風”。這樣的環境想來的確不能太過讓人瀟灑。荷西因為要掙錢,所以白天晚上都要出去工作,每次荷西離開家的時候,三毛總是緊緊的追出去抱著荷西。
三毛是熱愛生活的,得知木頭太貴,於是費了老大力氣將郵局門外不用的木頭運回家,叮叮噹噹做了床、桌子等,還用棺材木頭做了沙發。三毛會把粉絲稱作春雨,三毛還會包容沙漠鄰居的種種行為,三毛對很多事情很好奇,枯燥的生活總是讓她變得多姿多彩。
我以為只有熱愛生活的人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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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CK福至尊
或許三毛本身有一種魔力,不自覺的就被吸引了
不是因為崇拜三毛流浪,而喜歡她
不是因為崇拜三毛與荷西的愛情,而喜歡她
而是實實在在的被她自己的人格魅力所折服,而喜歡她
灑脫,任性,自在,敢愛,敢恨,敢勇敢,敢妥協
鮮活的三毛,有血有肉的三毛,才是真正被折服的
她的文字充滿感情,她的文字充滿幸福,她的文字充滿生活味
我想,就是這麼實實在在,有笑有淚的三毛,才是讓人喜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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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雖然不是最有才華的女作家,但她有傳奇的生活方式,是人們想要的詩與遠方的生活方式,所以人們才會喜歡她的文章。但生活是醜陋的,也是悲涼的,那種詩與遠方的生活方式只存在小說與詩歌中。名人、偉人的生活和普通人沒有什麼不同。所以小說是小說,生活是生活。兩者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