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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雯140571028

    找自己喜歡對方不喜歡也是沒結果!!找喜歡自己自己沒辦法喜歡而貪婪對方對自己好!和對方一起!那不但傷害對方!!自己也會累還會變心的一天!!感激不代表愛!!需然相方愛著很難找!!!有人可能一輩子和一個不是很愛的人一起!!可能有人經歷過好段愛不是自己不很喜歡就是喜歡別人別人不喜歡你!!如果沒得選擇我選擇愛自己的!!

  • 2 # 臭裡帶香是什麼

    怎麼說呢?男朋友對我特好!他是同母異父的單親家庭!他父親對我也挺好就是母親為人不怎麼樣?沒文化不講理愛罵人!是非黑白分不清,你說我能和我男友一起走下去嗎?也是好糾結。

  • 3 # 霧裡看雪

    現在對於我來說,我應該找一個喜歡我的,不想再受傷了。

    關於你的這件事,我覺得如果不是談婚論嫁的話,你有時間自己好好的想清楚,甚至可以和你的女朋友坦白;但如果到了那一地步的話,你最好快點和你女朋友好好談談。既然不喜歡,為什麼要在一起,耽誤了別人,也耽誤了自己。雖然有可能在之後的日子裡,你會慢慢的喜歡上她,但是結婚之後就沒那麼容易隨隨便便“鬧孩子氣”了,你們之間有相關的法律責任的。

    下面說一下我個人對這兩種情況的想法吧(之前我也回答過相關的問題):

    1.選擇我愛的人,傷害比較多的可能是你自己。

    如果你們兩個都互相喜歡,那恭喜你,同時你也不會問出這樣的問題。不過問出這樣問題的,通常只有這樣的情況,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你不喜歡的人,卻喜歡你。

    所以,讓一個不喜歡你的人喜歡你,通常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在這其中,你是處於一個現對較為低的位置,你渴望能夠得到她的認可,能夠“平起平坐”,所以用盡一切方法討好,給她驚喜都是為了能夠讓她能夠看到你。途中的失望和痛苦可想而知的吧。

    2.選擇愛我的人,傷害較多的則是她了。

    因此,一定要你選一個的話,趨於人都是趨利避害的本性,所以大多數情況下都會選擇愛我的人。都不想自己受到傷害,也就有了那句:被愛的人現對於去愛的人要幸福些的說法。

    最後,還是勸你早點說,早點解決;越拖到後面,越難解決。

  • 4 # 江湖一哥008

    緣分最重要。關鍵是你倆是不是真心相愛!其他的都不重要,如果是你們真的相愛,那就把婚姻關係確定下來。感情是可以慢慢培養的,結婚後過日子嘛,也就那回事咯。談戀愛,要專一,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男人,一定要堅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線。我受邀回答問題,傳遞的都是正能量,我從不主張拆散別人的婚姻和家庭。我一向是給大家講道理的,也不知道各位網友是否明白我的良苦用心?祝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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