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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瑞林banluling

    我覺得是做各種連續胯下運球練出來的,包括正胯下前進,正胯下後退,反胯下前進,反胯下後退,正胯下側向前進,反胯下側向前進。

  • 2 # Teiyi

    [機智]仔細看他的運球點,很高,比大部分後衛的運球點都高,他的球感特別好,所以可以自如的切換運球點位的高低,這個已經是他的本能了,很少有球員運球的時候能做到,再加上他運球節奏的變化,所以會給人感覺很不一樣!有些傳球他只靠著把運球點抬高,翻腕就能直接單手傳球,傳球速度和節奏很快!

  • 3 # 球童花栗鼠

    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運球是一門技術,而威廉姆斯把它玩兒成了一門藝術!01 天才少年

    據說威廉姆斯四歲就能熟練運球,七歲就立志去打NBA,天生的球感使他比一般球員更快進步,小時候的天時地利,讓他對籃球表現出極大的興趣,父親作為體育館管理員,給了他更便利的練球環境,自己不知疲憊的練習,使他的運球基本功非常紮實,這也為他以後的發展打下基礎。

    02 特立獨行 天馬行空

    從小就有著獨特的個性,自己的固執性格也造就了他不同於一般人的想法,不喜歡千篇一律的事情,每一個動作必須掛上“威廉姆斯”的標籤。沒有出色的身體和防守,把運球和傳球玩出了藝術的感覺,把國王隊的上座率提升了一個層次,可見他在球迷心中的地位不一般,看他的比賽有一種“甜”的感覺,這也是“白巧克力”的由來。

    03 節奏的深度理解

    威廉姆斯或許知道自己的長處不是防守,所以他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進攻上,在絕對運球基礎上,加入了自己對於傳球的理解,聲東擊西、假投真突等等。絢麗的球技,鬼魅地傳球,常常讓對手摸不著頭腦,有一句話很好地形容了他“一人拿球,九人緊張”,所以生涯失誤率和他的傳球效果不相上下。

    總結

    威廉姆斯是一位偉大的球員,儘管沒有華麗的資料,但是籃球歷史獨一份的打法足以在球迷心中佔據一定的地位,他的運球節奏不僅在於他紮實的籃球基礎,跟他天生性格和後期對傳球的深度理解分不開,或許平庸和偉大就差那麼一點天賦:一快一慢即使節奏。

    https://m.ixigua.com/item/6801255832181801483/?iid=98927853947

    奧尼爾把威廉姆斯作為最好的隊友:

    他真的是一個很滑稽的白人,他是一個hip-hop風格的斯科特·斯凱爾斯,我非常願意看他的比賽和他打球的方式。不知道別人是否有這種看法,反正我一直認為早些年正是由於他的存在才讓國王真正進入了球迷的視野中。

  • 4 # 花田看世界

    很難回答,但是被espn評為歷史運球前三的球員。2000年風派雷派的nike廣告才慢慢國內的人慢慢了解jason williams,他是和卡特拯救98年NBA縮水的賽季的兩名球員。可惜職業運動員的時候沒有來過大陸,去過臺灣,可以看看當時他在臺灣的錄影,你就知道運球節奏了。我始終覺得他應該進名人堂,他新秀賽季防守他的是佩頓和斯托克頓之類的最佳防守人,但是直接把他們當猴耍,他的這種節奏在NBA這種強度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就算在全明星這種秀場其他球員也演繹不出來。可惜了這哥們是個美國的純白人,多少被歧視和輕視了點,諷刺的是很多人不知道他為什麼叫白巧克力,因為當時覺得他有黑人的爆發力,所以叫白巧克力。一定要說他為啥運球那麼好的話,他高中教練把球館的鑰匙給他了,從此成為球員老鼠。沒記錯的話他高中球衣好像是33號,那時候看他打球錄影已經很厲害了。一個吸食大麻的問題的大學生球員那麼高順位足矣證明他的實力了,可惜順位太高了,湖人被國王截胡了,奧尼爾那時候欽點的控衛。

  • 5 # 知仁而勇

    看過他的訪談。他的苦惱是身材不高,彈跳也不算頂級,在長人如林的聯盟裡想要生存下去,必須有自己的特點。他傳球的心得是把球傳到接球隊員最容易處理的那個位置點上,而這個位置,對每個隊員是不同的,根據場上的情況也不同。他最喜歡傳到點是很容易舉起球中投的點,基本上他穿出去就知道這個球肯定進了。

    要達到這個,一方面要場外功課研究自己隊友的特點和跑位習慣,另一方面場上要隨時把握局面,還有很好的上肢力量,讓球在恰當的瞬間出現在恰當的位置,這是他理解的籃球。後來奧尼爾找他拿總冠軍,也是因為他確實是傳球有很獨到的見解。

  • 6 # 楊教授說球

    白巧克力威廉姆斯的運球節奏別人其實是沒辦法模仿的,我們打籃球的時候腦海中的基本反應就是要得分,而且把自己得分放在第一位。但白巧克力不一樣,他更喜歡把球以漂亮的姿態交給對手,幫助他們去完成得分。

    正是對傳球的執著追求,白巧克力練就了非同尋常的控球節奏,他的胯下變向,他的手肘傳球,這些運球的方式和傳球的多變性,很多都超出了正常的邏輯範圍。

    白巧克力已經把一件事情做到了極致,那就是傳球。而為了傳球,他打磨出了獨特的控球節奏,這些都是標籤一樣的東西,別人即使模仿,也沒有白巧克力的那種靈性。

  • 7 # 伏桀

    作為一個JWILL的沉迷粉,對於這一點,有些自己的看法。

    首先,JWILL對於籃球的態度,和絕大多數人都不太相同,他是街球出身,控球能力自不必說,但他真正最為痴迷的,是傳球。可以說JWILL的一切籃球技巧和基本功的打磨,包括經驗,靈感,都是為籃球而生的,這個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前提。

    其次,正因為這樣,所以JWILL的運球節奏才會讓人覺得很不同,其實仔細觀察,你會發現他並不是運球節奏不同,而是他的運球方式,有點兒類似於街球手的方式,就是球吸附在手中的滯空時間相對較長,而且幾乎每一次的控球力度都很大,使得球離手的時間會極大限度地縮短。這種控球方式,就使得觀眾在觀感上出現了很明顯的偏差感。

    但這樣的控球,是為了好看嗎?顯然不是。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題主就能理解了。庫裡和歐文,利拉德,同為現在最炙手可熱的控衛,而庫裡和歐文都被一眾名宿稱為控球能力最強的控衛,但是他們的觀感卻是極其不同的,為什麼?

    重心。

    作為一名傳球型控衛來說,控球的重心絕對不能壓得很低,這和突破性後場球員是截然不同的。所以JWILL的控球時候,上身基本上比較直,重心很高,而且就算是突破也不會像歐文,利拉德,韋德,包括科比那樣,把身體壓得很低。這樣做的目的一是觀察球場機會,另一個最重要的,就是能夠在機會出現的一瞬間,將球傳出去。所以從一開始,JWILL的控球,就和得分型後衛完全不同。

    但光是這樣,還不足以形成JWILL獨特的控球節奏。

    第三點,JWILL對於傳球的理念,遠超籃球世界一個世紀,甚至於包括現在,也沒有人和他一樣。簡單來說,別的球員傳球的邏輯是【有機會的時候,把球傳出去】,而JWILL對於傳球的概念是,【球傳出去,就是機會。】

    說到底,傳球對於他而言,不是因為有空位而傳球,而是因為傳球本身,就是在創造空位。這和其他的任何一個傳球手都不一樣,正因為如此,他對於傳球的力量的偏執,使得他在傳球這個層面上,創造出了獨特的“空間創造”能力。

    舉幾個比較容易看到的例子,①利用身體假動作,欺騙對手進行傳球(這一點大多數人都會,但是都處於極為初級的階段,JWILL國王時期,可以說全身都是假動作);②利用長時間的粘球滯空時間,創造出一種傳球的時間差(這是JWILL經常會用的,當你認為要出手傳球的時候他不傳,但當你覺得他不傳的時候,球出去了);③利用身體所有可以利用的部位,以及一切可以利用的角度進行傳球(手肘傳球只是比較特別的一個表現);④利用職業球員的慣有“經驗”,刻意增加或者減少動作,創造傳球的機會等等。

    還記得我小時候,看過一個關於JWILL的節目,JWILL小時候,對於傳球的痴迷,遠超乎一般人的想象,光一個背傳,他還在小學時代,就能反覆地針對牆上的一個點,一天進行數百次不同角度,不同距離的傳球練習,這還只是一個縮影。

    所以正因為JWILL控球的目的,是在於【任何時候,任何節奏,任何階段都能傳球出手】,才使得他的控球節奏變得極為特殊,畢竟在NBA賽場上,傳球不像得分,好的傳球路線,不管是自己創造的,還是靈光一現出現的,機會往往只有那0.1秒,過了就沒了。所以JWILL的控球,經常會不經意地出現“神秘”的暫停,這個瞬間,一般是他認為具備傳球可能的時候,但並不是每一次都會真的傳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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