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紋就紋”,很短暫的肉體疼痛可以忍受,但內心的、潛藏的感受呢,是否紋身能夠帶給你真正需要的滿足與意義?亦即:你到底想透過告訴父母,達成什麼目的? 紋身一直是和人類歷史、社會文化交雜在一起的行為。紋身有正面的社會意義,臺灣泰雅族,族裡男子透過狩獵能力的考驗,女子擁有精熟的織布技藝,才有資格在臉上紋身,叫做“黥面”;然而,紋身在某些歷史片段,則具有負面意義,好比先秦時期,有種刑法叫“黥刑”,在罪犯臉上紋身。近代用亞文化來看待紋身行為,尤其是青少年的紋身,比較偏向負面意義。
但隨著社會越來越開放,更多人願意用美學的、個人自由的角度去看紋身。 大體而言,紋身的目的有幾種,我以電影為例: 第一種是標記符號。昆汀·塔倫蒂諾的電影《無恥混蛋》中,男主在德國軍官額頭用刀割出納粹圖案,讓他永遠無法與犯過的罪行切割。這種無法切割是一種標記,貝克漢姆把愛人和孩子的名字刺在身上,也有這個意義。標記的另外一個意義也是紋身的特性,無法抹消。
第二種是社會認同。喜劇《獄中豪傑》裡,男主怕在監獄中被欺負,於是在身上紋身,一方面散發自己“不好惹”的訊號,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合群,掩蓋他多年白領的一身菜味。廣義來說,在某些時代場景,穿同樣的服裝、高舉同樣的書也有類似的意味。
第三種是獲得力量。電影《紅龍》中,男主自己身上刺了龍,還把繪有龍的古畫給吃了,就是為了獲得一種精神上的力量。某個角度來說,岳母刺字的故事也有類似的意義,岳母把她個人對孩子的期許、儒將的品格刺在孩子身上,藉此“加持”。
第四種是宣洩情緒。在《龍紋身的女孩》中,女主的紋身除了顯現自己的性格,也有宣洩內心痛苦的部分——她受過的虐待和內心陰影。作家Ophira Edut在《Body Outlaws: Rewriting The Rules of Beauty And Body Image》這本書中談到,某些少女透過紋身,表達內心的憤怒,尤其是對性侵與創傷後的不滿,並藉由在身上紋身這種帶有“自毀”(Self-destruction)的方式,重新掌握身體自主權。
此外,常見的理由還有好奇和單純地追求美,無論是哪種理由,紋身都有一些共同點:紋身是透過身體改造(Body Modification),進行一種對外的自我表達,同時對內進行自我探索,是心理上自我感受、接納與昇華的歷程。 從心理諮詢的角度,我更看重的是你在問題背後“沒說的故事”,你的猶豫與彷徨究竟是什麼。 當你思考“紋身這個決定該不該跟父母說”,首先你可以從身體自主權的角度思考。
身體自主權,那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幼年時,長輩教育我們認識自己的身體,並且學會不要讓陌生人隨便碰觸我們的身體。長大後,我們有權決定跟誰上床,拒絕潛規則與性騷擾,這都是身體自主權的體現。 如果你認為自己其實沒有自主權,你的身體是屬於父母的,那麼紋身對現在的你來說,也許不會讓你真正自在。 可是如果你認為自主權操之在手,那麼可以思考你想紋身的目的,是為了標記符號、社會認同、獲得力量,或者宣洩情緒? 進而,我前面沒說的是,這四種目的都是表面的意義,背後還有深層的意義,值得你去反思。
標記符號,是為了緬懷,還是不希望遺忘。你不希望遺忘的,其實是自己,但那個人已經遺忘了你,所以你選擇這個方式去註記一個永恆的失落? 社會認同。人需要在群體中尋找自己,有時我們迷失方面,我們重視安全感更甚於個人自由。如果從眾的目的是犧牲自己,盲從地紋身會真正帶給我們快樂? 獲得力量。當我們的內在小孩得不到慰藉,我們只好更加渴望他能更快長大,最好一夜之間,我們就不再脆弱。
甚至我們渴望超越的力量,好保護自己,那麼也許我們需要回頭看我們內在的脆弱,面對他們,而不是透過某種儀式掩蓋它們。 宣洩情緒。當我們內心很痛苦,或愉悅,我們強力地表現出來。這種表達讓我們舒服,並且也讓使我們痛苦的人,不能像過去一樣對我們的痛苦視而不見。 總之,想清楚你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否則再多紋身恐怕只會跑題,無益於達到我們真正的目的。
“想紋就紋”,很短暫的肉體疼痛可以忍受,但內心的、潛藏的感受呢,是否紋身能夠帶給你真正需要的滿足與意義?亦即:你到底想透過告訴父母,達成什麼目的? 紋身一直是和人類歷史、社會文化交雜在一起的行為。紋身有正面的社會意義,臺灣泰雅族,族裡男子透過狩獵能力的考驗,女子擁有精熟的織布技藝,才有資格在臉上紋身,叫做“黥面”;然而,紋身在某些歷史片段,則具有負面意義,好比先秦時期,有種刑法叫“黥刑”,在罪犯臉上紋身。近代用亞文化來看待紋身行為,尤其是青少年的紋身,比較偏向負面意義。
但隨著社會越來越開放,更多人願意用美學的、個人自由的角度去看紋身。 大體而言,紋身的目的有幾種,我以電影為例: 第一種是標記符號。昆汀·塔倫蒂諾的電影《無恥混蛋》中,男主在德國軍官額頭用刀割出納粹圖案,讓他永遠無法與犯過的罪行切割。這種無法切割是一種標記,貝克漢姆把愛人和孩子的名字刺在身上,也有這個意義。標記的另外一個意義也是紋身的特性,無法抹消。
第二種是社會認同。喜劇《獄中豪傑》裡,男主怕在監獄中被欺負,於是在身上紋身,一方面散發自己“不好惹”的訊號,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合群,掩蓋他多年白領的一身菜味。廣義來說,在某些時代場景,穿同樣的服裝、高舉同樣的書也有類似的意味。
第三種是獲得力量。電影《紅龍》中,男主自己身上刺了龍,還把繪有龍的古畫給吃了,就是為了獲得一種精神上的力量。某個角度來說,岳母刺字的故事也有類似的意義,岳母把她個人對孩子的期許、儒將的品格刺在孩子身上,藉此“加持”。
第四種是宣洩情緒。在《龍紋身的女孩》中,女主的紋身除了顯現自己的性格,也有宣洩內心痛苦的部分——她受過的虐待和內心陰影。作家Ophira Edut在《Body Outlaws: Rewriting The Rules of Beauty And Body Image》這本書中談到,某些少女透過紋身,表達內心的憤怒,尤其是對性侵與創傷後的不滿,並藉由在身上紋身這種帶有“自毀”(Self-destruction)的方式,重新掌握身體自主權。
此外,常見的理由還有好奇和單純地追求美,無論是哪種理由,紋身都有一些共同點:紋身是透過身體改造(Body Modification),進行一種對外的自我表達,同時對內進行自我探索,是心理上自我感受、接納與昇華的歷程。 從心理諮詢的角度,我更看重的是你在問題背後“沒說的故事”,你的猶豫與彷徨究竟是什麼。 當你思考“紋身這個決定該不該跟父母說”,首先你可以從身體自主權的角度思考。
身體自主權,那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幼年時,長輩教育我們認識自己的身體,並且學會不要讓陌生人隨便碰觸我們的身體。長大後,我們有權決定跟誰上床,拒絕潛規則與性騷擾,這都是身體自主權的體現。 如果你認為自己其實沒有自主權,你的身體是屬於父母的,那麼紋身對現在的你來說,也許不會讓你真正自在。 可是如果你認為自主權操之在手,那麼可以思考你想紋身的目的,是為了標記符號、社會認同、獲得力量,或者宣洩情緒? 進而,我前面沒說的是,這四種目的都是表面的意義,背後還有深層的意義,值得你去反思。
標記符號,是為了緬懷,還是不希望遺忘。你不希望遺忘的,其實是自己,但那個人已經遺忘了你,所以你選擇這個方式去註記一個永恆的失落? 社會認同。人需要在群體中尋找自己,有時我們迷失方面,我們重視安全感更甚於個人自由。如果從眾的目的是犧牲自己,盲從地紋身會真正帶給我們快樂? 獲得力量。當我們的內在小孩得不到慰藉,我們只好更加渴望他能更快長大,最好一夜之間,我們就不再脆弱。
甚至我們渴望超越的力量,好保護自己,那麼也許我們需要回頭看我們內在的脆弱,面對他們,而不是透過某種儀式掩蓋它們。 宣洩情緒。當我們內心很痛苦,或愉悅,我們強力地表現出來。這種表達讓我們舒服,並且也讓使我們痛苦的人,不能像過去一樣對我們的痛苦視而不見。 總之,想清楚你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否則再多紋身恐怕只會跑題,無益於達到我們真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