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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付凱91458867

    明朝內閣制度是在明朝永樂時期建立的。內閣制在最初的時候只是皇帝秘書性質的機構,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時期權力開始上升(三楊輔政),雖有大明正統朝末年的反覆,但到了大明成化、弘治朝之際,內閣制已經成為足以對抗皇權的文官政府代表。大明正德朝浪漫好戰,卻因為有楊廷和等閣老主撐內閣未成大亂,經過大明嘉靖、隆慶朝的發展,大明萬曆朝早期應該是內閣權力極盛的時期,張居正改革讓內閣成為政府運轉的中樞,而內閣首輔變成為實際上的宰相。

    永樂中期以後,內閣職權漸重,兼管六部尚書,成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決策機構。

    後明宣宗朱瞻基時期,權力開始上升(三楊輔政),形成了更為完善的政務流程:全國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給皇帝提出的建議,都由通政使司彙總,司禮監呈報皇帝過目,再交到內閣,內閣負責草擬處理意見,再由司禮監把意見呈報皇上批准,最後由六科校對下發。

    1425仁宗朱高熾時,明仁宗因楊士奇、楊榮等為東宮舊臣,升楊士奇為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楊榮為太常卿兼謹身殿大學士,之後楊士奇、楊榮等人均兼有尚書職位,雖然身居內閣,其頭銜均以尚書為尊。自此,內閣權力加重,逐漸受到重視。

    明代宗朱祁鈺的景泰年間,王文以左都御史進吏部尚書後進入內閣,自此之後,誥敕房、制敕房俱設中書舍人,六部承奉意旨,內閣權力更大。

    雖有明英宗朱祁鎮的正統末年的反覆,可到成化年、弘治之際,內閣在已經成為足以對抗皇權的文官政府代表。

    正德年間,明武宗朱厚照所行之事被認為多荒謬不經。可也有有楊廷和等閣老撐著,未成大亂。

    明世宗朱厚璁的嘉靖時,改華蓋殿為中極殿,謹身殿為建極殿,將大學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書之前,地位大大提高。明代之內閣大學士雖無宰相之名,實有宰相之權。到嘉靖二十一年,權臣嚴嵩任武英殿大學士後,專擅朝政二十餘年,內閣的權力已經完全與從前的宰相一樣了。

  • 2 # 曉曉曉

    內閣制度,對的政治造成很多不良的影響: 首先,是助長君主專制。太祖廢除丞相以鞏固其統治權,內閣制度隨著君權的高度強化而建立。內閣首輔雖儼如漢、唐之宰相,但並無節制君權的作用,事無大小都要秉乘皇帝的旨意行事,內閣只是皇帝加強專制獨裁的工具而已,是明統治者用以解決皇權與相權矛盾的有力措施。明朝皇帝以內閣佐理政務,而一切施政皆由皇帝專權獨斷,僅為皇帝的私人秘書,內閣實屬皇帝的附屬機構,皇帝往往借內閣以遂其私心,使明代之君主專制比歷代為甚。 其次,是助長君主荒政。內閣大學士的職責是對奏章作出票擬,再呈皇帝批紅,原意在於使大學士能對政事作出「提議」,但若皇帝無心理政,可以不加細閱,便作批決,閣臣亦無可奈何。因此,內閣的「意見」遂演變成為「決策」,無疑助長助了君主荒政。明代皇帝多荒廢朝政,與此不無關係。 再者,是形成宦官弄權。明代內閣因為欠缺法定的地位和權力,往往難有作為,隨著明中葉以後,君主的日益腐朽,更弊端百出。明代皇帝日漸頹廢,往往深居內殿,不親政事,不與大臣相接,而往往把宦官視作心腹,委以重任。明之的地位職掌在宦官中最崇重,又常親近皇帝,乃有干預朝政之機。皇帝既不見大臣,一切奏章皆靠宦官居間傳達,甚至「批紅」之重責亦假手司禮監,使司禮監的權力凌駕內閣之上,閣臣的權力僅止於「票擬」。無論皇帝親自掌權或是假手司禮監代批奏章,內閣大學士只能承旨辦事,由是司禮監便能承機竊柄專權亂政。明之閣臣即使有理想,有主張者,也必須先勾結宦官不可,否則一切政事都受到宦官阻梗,不能上達皇帝,如張居正為有代能臣,其任首輔時亦要密結司禮太監馮保,才能策動當時的政事。至於閣臣之不肖者,更爭相諂媚逄迎宦官,助閹為虐,狼狽為奸,助長宦官的氣焰。綜觀明代宦官為禍之烈,實與廢相後,內閣無實權,加上君主過於寵信宦官,使宦官得以居中用事所使然。 還有,是演成朋黨傾軋。明之內閣上受君主箝制,內受宦官操縱,閣臣之慾握權柄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一方面要交結內監;另一方面則又須傾軋同列之大學士,遂演成朋黨之禍。即在明代內閣權任處於最高峰時,閣臣間為爭奪「首輔」地位,往往互相傾軋,愈演愈烈,甚至不惜朋黨臺諫,依傍宦官,世宗時之嚴嵩任首輔,威權不可一世,但卻為閣僚徐階所傾到。張居正在元年出任首輔,也是因為內結司禮監馮保,逐高拱得來的。閣臣傾軋之劇烈皆因明代內閣沒有正式的權力,沒有合法的地位而引生的流弊。 最後,是導致政風因循。明代閣臣絕大多數是由進士而翰林,而拜命入閣,他們大都是十年窗下,久在,舞文弄墨之士,並無實際的政治經驗,一旦入閣,大都昏庸而無識見,閣臣為保官秩,大都庸庸碌碌,而很少勇於任事,敢作敢為。由於明代內閣受所處的地位和職權的限制,權力由皇帝授予,而宦官又居中竊柄,閣臣於是只能對皇帝唯唯諾諾,對宦官俯首聽命而不敢有違,一輩閣臣都碌碌無能,遂使政風因循腐化。再至張居正之循名責實,積極有為,卻不免被目為越權專政,非議四起,死後更落得削爵抄家的下場。繼之為政者,懲居正之敗,多隨俗浮沉以求免禍,唯取媚皇帝以鞏固權力,於政事則無所主張,政治遂因循積弊,日甚一日。 總結而言,有謂明代無善政,是始於太祖廢相。在某程度上是有其道理的。如上述所言,因為沒有宰相,令皇權失卻制衡;加上內閣無合法性,故無實權,事事聽命於皇帝,造成君主獨裁。如遇上昏庸之主,又會導致宦官為禍。而且內閣首輔為求爭取權力,往往依附宦官,排擠異己,更助長了宦官的氣焰。由此可見,明內閣的出現與其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而且影響深遠。

  • 3 # 酒釀歷史

    明朝內閣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諮政機構,此後權力逐漸增大,後形成為明朝行政中樞。內閣輔臣的人數為一人至七人不等,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

    內閣的前身其實是中書省,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廢除中書省,直到永樂年間,內閣才得以重新啟用,此後一直存在,只不過扮演的角色,職能略有不同,這跟明朝整個統治時期的黨爭,內鬥脫不了干係。

    起初,內閣只是掌權者的秘書機構,起草文書,保管檔案的,直至嘉靖年前,皇帝不上朝,大權交由信任的朝臣掌握,致使內閣的權力擴大。

    但權力的擴大隻是皇帝信任的內閣的某一成員,並不是整個內閣機構,造成內閣朝臣之間,內閣與別的派系之間互相爭權的局面。

    如嘉靖年間,夏炎和嚴嵩,嚴嵩和徐階,徐階和高拱之間幾人的奪權,誰勝了誰的權力相對就大。

    到了萬曆年間,由於皇帝年幼,無法理政,有內閣大臣張居正代為決策國家大事,形成了張居正的權力位同宰輔的權力,也就是內閣權力最盛的時期。

    但是這種權力說白了還是皇權賦予給張居正的,內閣中其他的成員不享有,所以這是明朝內閣特有的形式。

    而由於明朝內部的爭鬥激烈,都是多個派系並存的情況,造成內閣也會和別的派系合作才能獲得權力上的穩定。

    例如,張居正和太監馮保的合作,張居正負責前朝的穩定,馮保負責後宮,倆個人的合作使得這一時期的國家統治穩定,經濟,軍事,吏治都得到改善,這一時期也是明朝文官權力達到新的高度。

    雖然明朝的內閣深陷黨爭,內鬥,有時又形同虛設,但是明朝皇帝的怠政,長時間不上朝,把大權交由內閣代為行使,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國家的穩定,朝政的順利解決,政治體制執行通暢。因此明朝的統治者,統治階級之間的爭鬥造成內閣有其特有的一面。

  • 4 # 達o芬奇密碼

    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希望大權獨攬。而皇帝不是專業治國能手。很多問題皇帝都不懂,只能組建內閣。事實上內閣首輔,執行了丞相的任務。本來想大權獨攬,後來反而事與願違。導致東林黨禍亂朝政。這種道理其實很簡單。皇帝和大臣是站在對立面上的。皇帝決定的大臣的升遷和生死。大臣很容易聯合起來抵制皇帝。但丞相就不同。丞相是由百官中選出來的。他既顧全大臣的利益也幫助皇帝治國。能更好的解決和大臣的矛盾。

  • 5 # 南柯多萌

    明朝內閣制度最初的雛形是沿襲前朝元朝的制度,中央設立中書省,設左右丞相。公元1380年,即洪武十三年,大明王朝出了建國以來最大的“胡惟庸”案,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中書省和宰相,自此結束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的宰相制度,將中書省的權力分歸六部。

    內閣成於建文帝廢於崇禎朝,是中國封建君主專制的產物。

    內閣實質上是皇帝的諮政機構,經過發展內閣的權力逐漸增大,後來形成明朝的行政中樞。起初,內閣成員也就是內閣大學士具有顧問身份,最終決策權還是在皇帝的手中,內閣成員只是徒有一個大學士的虛名而已,而且大學士也很少有參與決策的機會。內閣制度在成立之初就有積極和消極兩個方面。

    積極影響:

    1、內閣制度加強了統治者的統治,維護了統治階級的利益。

    2、一方面強化了封建君主專制制度,對君權的制約有一定的約束作用,另一方面形成了宦官專權,朋黨結綱;

    3、內閣制度高效的工作效率,使得國家的政治經濟生活得以以一種較為安定的模式執行下去;

    4、由於明朝內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君權,使得決策制定在某些方面具有了部分民主科學性;

    5、同時內閣制度的設立,與西方君主立憲政體具有一定的差距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西方的政治體制,對西方的的政治體制改革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借鑑作用。

    消極影響:

    1、內閣內部的控制權的爭奪,以致黨派相爭,矛盾層出不窮,政治昏暗;加劇了社會危機,為明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根;

    2、宦官專權、內閣內部出現像嚴嵩這樣的禍國殃民的大學士、日益嚴重的黨羽相爭,最終將大明王朝帶入了死亡的深淵;

    3、內閣制度阻礙了資本主義的發展,影響了社會經濟的發展;

    4、政治上由於制度的漏洞,致使被掌權者們玩弄、把持,很難平等與民主。

  • 6 # 吃飯不刷碗1

    明朝的內閣制是由朱棣所創,是在朱元璋的殿閣大學士和朱允炆時期齊泰、黃子澄事實上的宰相制基礎上設立的。可以說內閣制在中國的政治制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最早朱棣是為了鞏固自己的集權,破格提拔了一批忠於自己的年輕人充任翰林,把其中較優秀的七人安排在了文淵閣辦公,由於文淵閣屬於皇宮裡內務府管轄的地盤,所以被稱為內閣,而那七個翰林自然就成了內閣大學士。此後,這一開創性的制度影響了明清兩代,成為朝廷中最重要的中樞機關。

    最初的內閣確實幫助朱棣加強了獨裁專制,但在內閣失去了朱元璋、朱棣這種雄主的駕馭之後,繼任的皇帝卻根本無法妥善的掌控內閣,大都是空有獨裁的願望,但缺乏獨裁的能力。因此在內閣制下,其制度逐漸演變成一套穩定的慣例,內閣成員不再是皇帝進行直接任命,而是透過推選,如不是推選,則不具備合法性。

    另外,內閣的逐漸成熟使其更具有獨立性,擁有封駁權,只要內閣認為不合理,就可以駁回皇帝的旨意,讓皇帝重新“考慮”。比如景泰時,皇帝想重新立太子都先需要內閣同意,以致皇帝不得不賄賂各位閣臣,溫功義《明代的宦臣和宮廷》中就記載了具體細節。

    最後,明朝內閣更多的時候是在對文官集團負責而非皇帝,因為內閣成員在客觀上更是士大夫階層的代表,假如為了迎合皇帝而違背文官集團的意志或者說大部分文官的意志,那麼就必須成受巨大的壓力,這種壓力不僅是輿論,還有由風氣所帶來的精神壓力,稍有閃失,就會被推到風口浪尖,被百官彈劾從而黯然退場。

  • 7 # 張洵美

    高廟十三年 帝廢丞相 下六部總政 然於諸司章奏多心餘力絀而獨木難支 遂於十三年九月設四輔官以為秘書諮政 事見《大明太祖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三》後又於十四年三月 九月以安然等充任 其職掌在《大明太祖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五》大抵略雲“四輔官封駁” 幾類宰相 故張江陵謂其“雖無相名,實有相道。”(《張太嶽文集·卷十八·雜著》 沈秀水亦大抵如此 曰:“置四輔官,軼從一品,以代丞相。”(《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二·內閣·閣臣事寄》)然不年餘 旋廢 杜佑 趙民望 吳源輩 王本等坐罪黜 而於十五年十一月設殿閣大學士 事見《大明太祖實錄·卷之一百五十》 此即明代內閣之發端與由來 蓋起自高廟以為顧問也 而但為顧問 權在翰林 春坊 此高廟深防復相之意也 故以顧問 平章分離 比十八年 朱善去位 殿閣大學士遂為虛設 終高廟一朝 內閣輔政之事寢矣

    比惠帝即位乃突破之 方孝孺 黃子澄 齊泰故事可知矣 《明史·卷一百四十一·列傳第二十九·齊泰傳》曰:“及即位,命與黃子澄同參國政。” 《明史·卷一百四十一,列傳第二十九·黃子澄傳》曰:“比即位,命子澄兼翰林學士,與齊泰同參國政。” 《明史·卷一百四十一·列傳第二十九·方孝孺傳》曰:“及惠帝即位,明年遷侍講學士,國家大政輒諮之,...臨朝奏事,臣僚面議可否,或命孝儒就扆前批答。” 此批答章奏 參與廷議 奉旨擬詔 政事諮詢無不及 而文廟後來繼承而發展之 今人多知明代內閣乃成祖時設 而鮮知其由來 故成祖之設內閣 與明相始終 而不贅言

    大抵明代內閣並不入明代官制 其閣臣無屬僚可知 但為諮政機構 其依附於皇帝 一旦皇帝腐敗 或皇帝不用內閣 則內閣太息焉 若憲孝二帝 皆不重內閣 故閣臣與天子懸隔

    茲考《謇齋瑣綴錄·卷二》若下:

    謂:“成化辛卯十一月末旬,彗見。廷臣建言皆謂君臣懸隔,情意不通,請時召內閣大臣面議政務。...上御文華殿召見眾先生,但初見時,情未浹洽,不宜多言,姑俟再見可說,先生諾之。至期將入,復約如初。既見,可齋(引者按:彭時)言:"天變可畏。"上曰:"已知,卿等宜盡心辦事。"可齋又言:"昨準御史建言,減京官皂隸與俸, 文職尚可,武官不免怨望,急須傳旨仍舊,以慰安之。"上曰:"卿即傳旨與該部。"萬先生遂呼"萬歲",三人皆同聲,叩頭,遂命光祿賜酒飯而退,自後再不召見。”雖賢明若孝廟者 予國是但委任馬文升 劉大夏 戴珊等

    又神廟之世 神宗怠惰 章奏多留中不決 閣臣又何處票擬 此內閣失職乎 皇帝失職乎 閣臣於此不能補救 所建言多不聽 遂掛冠而去 或杜門不出 以至於內閣空無一人 或一人而已 故皇權之腐敗 則內閣亦見敗馳也 此為國家中樞之缺陷原形畢露 不能承擔國是決策及執行之職能 此明代政治之敗壞若此 故黃宗羲謂:“有明之無善治,自高皇帝罷丞相始。”(《明夷待訪錄·置相》)

    故將廢丞相與設內閣串聯而言 似乎內閣在此上處於一種缺陷 然而歷史發展是:內閣作為廢除丞相以後所替補之機構 雖此一機構並未入明代官制之正規化系統 故可自此一方面而言 其具有一種補救功能 而值得肯定與讚許

    內閣存在於明代三百年曆史中 就其整體而言 其制度內在之本質仍以服務於皇帝決策之議政 不能單以世宗與神宗初歷史而言 而其時故事皆在特定之歷史所造就 亦是當時國家所需要之情況下所產生內閣權重 其內閣之所以如此 與其所處之特殊位置有一定關係 在國家中樞機構不設之情況下 其作為皇帝輔政 諮政機構 又根據君主專制制度需要 在一定程度上可作為中樞機構來領導諸司衙門 以而維持國家行政體制之執行

    綜上所述 以期共鳴焉

  • 8 # 北洋海軍炮手

    內閣制度,明清一脈相承,都是皇權強化的產物。明清內閣,其本質上就是皇帝的秘書班子而已,並沒有什麼實際上的權力。

    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之後,雖說加強了皇權,可是繁重的國事又讓他厭倦,所以搞出了一個內閣想要偷懶。而後世的明朝皇帝,既不願意相信大臣、又要把持國政、又想偷懶或者是發展個人業務愛好,雖然賦予了內閣更多的權力,但是也屬於君主專制制度下的操作而已,否則也不會用太監來牽制文官系統。

    明清的內閣同西方君主立憲國家責任內閣差別相當大,西方責任內閣由議會、選民選出,向議會負責而不是向君主負責。同時,責任內閣真正行使國家行政權力,而不是由君主來負責行政事務。同時,責任內閣的行政權,還有議會的立法權、最高法院的司法權相互牽制、各自獨立。這很好的防止了一家獨大,把國家的興衰寄託於一個人或者少數人的情況出現,

    所以,這個明清的內閣,本身就不具有什麼進步意義,而是高度君主集權的惡果。

  • 9 # 庭州行者

    首先說結論,明朝的內閣,從性質上講,它是皇帝的秘書機構;從權力上講,其權力是皇權的一部分,並且隨著皇帝對權力控制的程度而消長。

    首先說第一點,內閣是皇帝的秘書機構。內閣,是在朱元璋廢除宰相後的一項制度設計。由於朱元璋廢除工作量太大,所以召集了一批文官,幫助自己處理政務,這些人只需要提出自己的建議,如果朱元璋同意,那麼就批覆同意,並且照辦;如果不同意,那麼就重新再提。

    到明成祖繼位之後,內閣正式成為了一個機構。但此時,內閣 大臣本身的品級並不高,且沒有明確的官屬,《明史》記載如下

    成祖即位,特簡解縉、胡廣、楊榮等直文淵閣,參預機務。閣臣之預務自此始。然其時,入內閣者皆編、檢、講讀之官,不置官屬,不得專制諸司。諸司奏事,亦不得相關白。

    這個時候,內閣並沒有太大權力,而且在朝中的地位並不高,再加上內閣大臣的品級太低,所以內閣的話語權很小。直到明宣宗時期,三楊內閣的出現,改變了這個局面。“三楊”在入閣的同時,身兼尚書的職位,如此一來,朝臣因為其尚書的職位,就不得不尊重其意見。

    仁宗以楊士奇、楊榮東宮舊臣,升士奇為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榮為太常卿兼謹身殿大學士,謹身殿大學士,仁宗始置,閣職漸崇。其後士奇、榮等皆遷尚書職,雖居內閣,官必以尚書為尊。

    所以,可以看到,內閣本身就沒什麼權力,內閣之所以在後期能夠在明朝的朝廷中擁有很大的話語權,不外乎兩個原因:

    其一,皇帝對於政務並不感興趣,且皇帝很信任內閣大臣,於是乎內閣就利用皇帝的名義處理政務。典型的例子就是高拱,由於明穆宗本身對朝政不感興趣,而高拱又是明穆宗的老師,所以高拱在此期間,可以利用皇帝的名義去推行自己的新政

    其二,內閣大臣本身具有其他的頭銜,當然 ,前提是皇帝得非常信任此人。典型的例子就是張居正。張居正是萬曆皇帝的老師,同時他本人深的李太后的信任,所以,他本人能夠權傾朝野,不是因為他內閣首輔的身份,而是吏部尚書+兩個一品的名譽官職+李太后的百分之百信任。

    至於某些書中出現的封駁權,那是六科給事中的權力,這個權力在宋朝就已經出現,且在宋朝達到頂峰。而明朝而言,這個制度並沒有出現過太多次。

    內閣提到最多的,無非是票擬權,這個票擬權就是給奏章提出建議,而最終決定權在於批紅,即同意票擬的權力,這個權力理應掌握在皇帝手中,但由於明朝皇帝大多無心政治,所以久而久之就落在了司禮監手中,準確地講,是司禮監掌印太監手中。張居正之所以能叱吒朝廷,有一部分原因是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是他的盟友。

    綜上,內閣本身只不過是遊離於正常朝廷體系之外的一個秘書機構而已,它與任何朝廷機構沒有相互的關係,它只對皇帝負責。

    再說第二點,內閣的權力本質上不過是皇權的從屬罷了,用一個詞語描述,那就是狐假虎威。之前的宰相制度,宰相的權力是制度賦予的,也就是說,宰相職責範圍之內的事情,皇帝也無從干涉,如果想幹涉,那麼只有一個辦法,換一個軟弱的宰相,讓他按照皇帝的意思辦事,但即使如此,最後這件事情名義上還是宰相處理的,與皇帝無關。

    但內閣制度而言,其本身並沒有明確的許可權範圍,一切都看皇帝。遇到不愛理政的皇帝,如隆慶,那麼內閣的權力自然就大;遇到對權力抓得緊的皇帝,那麼其權力就小,如崇禎皇帝,在崇禎在位的十七年間,內閣首輔換了十九個,基本上內閣就是一個擺設。

    所以,這種極其不穩定的權力,使得內閣只能是一個“非法的”顧問機構。清承明制,清朝時期對內閣有了一定的改變,比如直接提升閣臣的品級,清朝的內閣大臣這個職位,本身就是二品官。

    最後解釋一下幾個誤區:萬曆立太子這件事,萬曆皇帝本身就不佔理,按照立嫡,立長,立賢,立愛的原則,萬曆沒有嫡長子,只能立朱常洛,立朱常洵的話遵循立愛原則,顯然這個原則的優先順序是最差的,用這個來說明所謂的內閣權力,是及其不恰當的。真正的制約皇權,是英國內閣頒佈的《王位繼承法》,繼承人完全由議會決定,相應地,如果想要說明明朝對皇權的制約,那麼必須是:群臣決定立朱常洛,萬曆無權干涉;但事實是群臣與萬曆堅持對抗幾十年,最終還得萬曆本人拿主意,這就充分證明了所謂的“制約皇權”是站不住腳的。

    綜上

  • 10 # 靈石蘊

    通俗的說,明朝內閣制,是簡化版的民主集中制和一票否決制結合體

    如果皇帝對所有方案都不滿意,那打回去由內閣重新做,若還是不行,皇帝會解散內閣,重新選擇內閣成員繼續做

    因為皇帝懶政,他的一票否決權,很多時候是下放給司禮監行使,大明朝除了幾個強勢皇帝,一般國家大事都由司禮監和內閣共同完成

    這裡面還有個部門,叫六科給事中,這幫人是言官加紀律監察加新聞發言人等綜合體,皇帝選擇的解決方案,需要經由他們之手,傳送到各執行單位,他們如果對方案不滿意,可以直接封駁,拒不執行

    皇帝也只能老老實實繼續讓內閣交作業

    中國的官員其實屬於職業官員,皇帝也是職業皇帝。負責動腦子的,負責拍板的,負責剎車的,負責執行的,結合一起,組成社會執行體系

    和西方利益團體代表制度,很難說清誰更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萬曆真的那麼昏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