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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麼?在兩次鴉片戰爭中,清妖被英法夷妖聯手揍得鼻青臉腫,最後以向外夷割地賠款才苟延殘喘下來。同時,佔據江南的太平軍也擁有了部分外夷造先進武器,給清妖以沉重打擊。面對夷妖的堅船利炮,人民起義的熊熊烈火,清妖被迫對僵化的國家體制進行了小修小補,以培養對己有利的人才,維護自己的罪惡統治。在這種情況下,洋務運動開始,總理衙門設立,我國緩慢的敞開了久已封閉的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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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季我努學社
清政府設立“外務部”的直接原因是“應列強要求”,1901年7月(清光緒辛丑六月),清政府在庚子國難及簽訂《辛丑條約》後,在帝國主義的要求下,撤銷“總理衙門”,設立“外務部”。這項要求被聯軍列入了《辛丑和約大綱》第十二條:“改革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及外使覲見禮節”,後為清廷接受列入《辛丑條約》第十二款,另外西太后也希望籍此變政,撫平國內欲效西法的呼聲。
總理衙門
至於“外務部”比“總理衙門”的增益之處,我們不妨先看一下“總理衙門”的架構和職能,再敘述前者與其不同之處。
總理衙門設立於1861年3月11日,其時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不久,《北京條約》重申了外國代表駐京的權利,這就產生了“設立一個外交機構統籌辦理對外事務”的需要,“洋務”不同於“藩務”,禮部已不能勝任。故此,清廷設立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外國使節將其視為中國的“外交部”,但其並非一個正式機構。它具有如下特點:
1. 它被設想為一個臨時機構,由親王負責,其屬官均為兼職,另領軍機大臣、大學士、諸部職務;2.它沒有編制,沒有固定級別,只負責執行,不參與決策(決策權歸皇帝和軍機處);3.分五股(俄、英、法、美、海防);4.同時開辦現代化專案,如倡西學,辦新學堂、工業等;4.在奕訢失寵後,權力逐漸從總理衙門轉移到北洋大臣(李鴻章)。其主要弊端是既被頑固派抨擊崇洋媚外,且被西方人批評因循守舊;前期因人設事,後期因人廢事,受奕訢個人的政治前途影響很大(非正式機構)。總的來看,它只是一個軍機處的下屬機構,前期能有一定作為主要是因為其領班大臣奕訢同時掌管著軍機處,位高權重。
奕訢
外務部與“總理衙門”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真正成為了近代中國第一個正式的外交機構,而不同於“總理衙門”僅是個臨時辦事機構。它的地位也被確立,享有很高的品秩,“班列六部之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儘管這是近代中國第一次把“外交”事務看做一個重要事務設正式機構獨立辦理(這是較“總理衙門”進步之處),但這個改變的主要原因是為履行條約義務,清廷內部並未發生太大的轉變,誠如蕭一山先生所言“其實乃慈禧愧對國人之一種遮羞舉措耳”。
外務部大臣與外國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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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吃飯不刷碗1
早在光緒朝的時候清政府就想做出改變,改變傳統的“天朝體系”下的華夷關係,因為這種關係的束縛使得在外交層面上無法做到近代外交上的對等關係,嚴重阻礙了中西方的交流與溝通。
當時的駐華的法國公使阿蘭曾在一次覲見之後說到:“這次覲見本身標誌著西方同中國關係史上的一個新紀元。這是破天荒第一遭讓君王神聖不可親近和不可仰望的信條,被純粹的外交禮儀所替代。”
此外,由於國際形勢的艱難與內部環境的壓力也迫使清政府必須做出改變,以適應這種變局,來擺脫每況愈下的國勢,尤其面對當時日本咄咄逼人的態度,急需西方列強的干預。
回覆列表
清朝在辛丑條約簽訂之後,成立了外務部,設定5位大臣專門負責清朝對外的事務。
清朝設定外務部主要原因就是為了適應當時各國來華的事務。雍正年間,為了處理跟俄國之間的領土問題,設定辦理俄國事物大使。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咸豐逃往熱河,然後設定了專官辦理撫局。同年冬,設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這就是清朝外務部的前身。
1901年辛丑條約簽訂之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更名為外務部,這一年是光緒二十七年。
清朝外務部的職能主要包括對外邦交,對外商務,對外設定法律規範,保護僑民。說白了,清朝成立外務部的原因,就是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也算是晚清的一種進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