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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步彬

    幹物業人,沒有一分錢資金,一年幹物業人,強行收錢,一年最少幾百萬元,多的,幹物業人,一年從小區圈錢,上千萬,沒錢,胡說八道,

  • 2 # 禽學苦練

    我有個朋友人緣不錯,又熱心,跟大部分小區居民都認識,比較熟,跟物業也比較熟,他們是個老小區,人也不是特別多,物業不掙錢說是還有輕微虧損,想走,小區居民聽說後,叫我朋友代表居民去跟物業談,要求提高物業費,別走,據說物業不願意漲,具體為什麼不清楚,看著比較奇怪。

  • 3 # 北京理工濾波器

    從另一個角度說,普通小區也沒多高要求,門衛兩三個老人換班即可,綠化又不是每天做,衛生清運和樓宇衛生是日常必須的,其他維修/會計等是公司配置,而一般物業公司管好幾個小區,這樣一算,成本會降很多!物業費多高才合適也要看居住者的承受力,1.5/平/月,兩居室90(1620),三居室130(2340),你覺得三線以下城市的居民能接受嗎?有些板樓小區還要求停車500-600/年(沒有固定車位,不保證一定有地停車,以前是免費的),你想能收上來嗎?實際上居民只是要求公眾衛生有人清掃,垃圾有人清運即可!

  • 4 # 老周聊物業

    如果如題“物業在一老小區做了兩年,虧了兩年、合同到期,準備撤離,但業主想留下物業”。

    這就說明兩個問題:1、是這家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讓業主滿意,業主希望物業公司能夠繼續提供服務;2、是這個老小區的物業費太低,物業公司虧損,畢竟物業公司是經營企業,必須要有所收益。所以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就是“錢”,就需要物業公司和業主達成一致,重新確定物業服務標準和物業費價格。

    簡單來說:就是要麼業主同意增加物業服務單價,要麼就是業主同意物業公司降低服務質量,節省成本,保證物業公司收支平衡!

    但從提問中說“業主想留下物業”,加上這是老小區。老周可以推斷這個小區應該沒有成立業主大會、沒有業主委員會;甚至可能這個老小區的物業公司是政府按政策要求引進來的!所以後續老小區業主們如何和物業公司進行溝通、協商就是天大的問題!

    畢竟,沒有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代替業主與物業公司溝通,無法核算實際物業管理成本,沒辦法要求所有(大部分)業主同意上調物業服務費單價,這是個死結!

    而且,政府在政策推廣期過後一般是不願意參與這些事情,太麻煩、還不討好!

    所以,如果讓老周說如何解決,那麼還是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就是熱心的業主儘可能多的一起找政府街道辦或社群工作站,讓社群工作站出面組織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後與物業公司展開談判確定物業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可以請政府街道辦或社群工作站與物業公司協商,給物業公司一定的補貼、或讓業主們稍微上調一點點物業服務費,讓物業公司繼續留下來服務3-6個月,給業主們一定的緩衝時間!

    這是,老周想到的合法合規的解決辦法。

  • 5 # 醫中草藥

    扯淡,物業不是慈善機構,怎麼可能虧損,還有,物業有個毛的成本,錢多,就多請人,錢少,就少請人,你少騙人,把別人都當傻子

  • 6 # 卜準

    有錢你就往裡扔唄!最後你連個響都聽不到!為什麼留你?!傻子都知道為什麼!走吧,不走褲頭都得賠光,不會有人送你一條遮羞布的!

  • 7 # 閒客193223645

    物業在小區做了兩年,連續虧損,難以為繼,合同已經到期,物業準備撤出,業主又想挽留,怎麼辦?

    其實這是物業費的問題。業主想少交物業費,可物業費少了不夠開支,物業就只好少用人,在管理上也只能粗放點。一方想少交費,一方想省點錢,管理服務自然跟不上,業主想少交錢享受優質服務,物業想把服務搞好又沒有錢多顧人,形成了惡性迴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有業委會的小區,業委會可在徵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大家能夠接受的物業費數額與物業協商,爭取達成一致,如一次不成,可再徵求業主意見,再次協商,力求雙方都能接受。無業委會的小區可暫時選出幾名代表,要求街道辦和居委會出面協調,爾後召開業主大會選出業委會與物業簽定合同。

    物業是改革開放後,隨著城鎮化建設興起的行業,雖然存在了幾十年,但由於缺乏監管,又沒有量化的服務標準,造成各物業參差不齊,有好有壞,再加上少數人從中作梗,光想佔光,只要服務,不想花錢,給物業收費帶來難度。從城市發展來看,取消物業是不可能的,今後的物業在組織管理上,會向正規化發展,管理服務會更加規範。物業不僅是城市建設的需要,也是城鄉就業的一大渠道。對物業的有效監管是提升物業服務質量、保證人員素質的保障,可以由街道辦和居委會透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的抽查來促進,不達標的限期整改,連續不達標的辭退。對惡意不交物業費的要有制約辦法,有異議可以提出,合理的給予解決,不合理的駁回,以保證其他業主的公平。

  • 8 # 使用者4603775448623

    現在一般情況的新小區,一座樓十八層四個單元,有一百平米,一百三十平米,有一百五十平米?按0.9元收物業費x12個月,每戶年交1350元左右,一座樓144戶應交19萬元多,一個衛生工菅二三個樓,年薪1.2萬元,三個樓總計38萬元,正常門衛4個人,年總支4.8萬元加一個維修工年3.6萬元,支付完,剩餘歸物業怎麼不掙錢?

  • 9 # 呼倫湖胖

    業主想留下物業公司可是物業公司虧損二年了,物業公司並不是慈善機構不盈利物業公司就無法生存,想要留下物業公司業主就應該主動交納所欠物業服務費來支援物業公司工作,物業公司也應該規範管理提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來贏得業主的滿意。

  • 10 # 無錫益之友

    請審計公司過來審一下物業財務報表 如果確實是虧損狀態 那麼全體業主應該開會商量 同意提高物業費 保證物業公司的正常經營 並且留有合理利潤 保持良性運作

  • 11 # 俺說物業

    行業,良心企業!虧損兩年還繼續著!

    1、真心的為業主付出,導致虧損,可以考慮在接受範圍之內提高物業費。

    2、幹物業不能死盯著物業費,應該趕行就市,多種合理經營,拓展營運渠道,做好附加值。

    3、出現虧損,要找出虧損原因,是自己做事無方,還是思想陳舊,改變處理問題的方法,或許能獲得小的投入大的回報。

    4、收費率是個硬傷,很多人理所當然的接受服務,缺不提交物業費之事,久而久之,受傷害的是有良心的人!

    5、連續兩年一直虧損,還沒走,還要考慮這個物業負責人,到底有沒有貪汙嫌疑,中飽私囊,肥了自己餓死企業。

    事出有因,有點蹊蹺!

  • 12 # 一切安好0951

    那就召開業主大會決議給漲點物業費,物業虧損兩年一直堅持,只能說這個物業真的太好了!你們如果不珍惜,以後絕對會後悔的。

  • 13 # 使用者5531295513206

    部分業主能代表什麼呢?還有業主挽留,說明你們服務還是不錯的,有這樣的態度,不愁找不到新東家。忘了這個小區吧,讓他們嚐嚐沒物業的好處。

  • 14 # 美侯王666

    題目中光說虧損,並沒有說那方面虧,為什麼虧損,回答只能猜想著分析一下:

    一是不計成夲的超標服務,收支不平衡所致;

    二是員工工資福利過高也會虧損;

    三是管理不善,資金流失,賠償過多也會虧損;

    四是物業費收不上來也會虧損。

    但又說業主挽留不讓走也不好答,猜想以下原因不讓走:

    一是確實管理服務好肯定挽留;

    二是雖公司虧損,但員工與業主關係好也不讓走;

    具體物業公司畄不留可好說,不想虧損你就走,要麼繼續做啊?說不定那一天終於感動了業主,絕對把欠費交了。

    我猜析了了,該樓主說說是啥原因,大家也猜析一下?

    供參考。

  • 15 # 苦情嘴哥

    對於物業服務的好壞先不討論,就單說物業虧損這事,一個物業的收支平衡在於這個物業的管理面積,這是很重要的一點。麻雀雖小 五臟俱全,最基本的裝置維護,電梯質保後的維保,綠化,亮化的損耗辦公裝置的需求成本等等方面因素都要在物業費裡承擔。物業費的收納比例直接影響物業服務的虧損狀態。所以現在出現很多物業收支不平衡。物業要精簡人員,擴大收入渠道,致使服務跟不上,從而導致物業和業主產生糾紛矛盾。就目前解決辦法只有及時公佈物業收支財務狀況,和業主委員會及時溝通透過多種形式解決資金週轉問題。加強物業公司與業主的信任。建立良好的小區環境。單靠物業費解決不了問題。所以一個小區不是物業公司或者業主自身就能來解決的。物業做表率,業主做自律,業主委員會做溝通,街道辦事處做監督。和諧共融。大家都開心!

  • 16 # 使用者109993303181

    還有些業主更壞,自己不交就算了,還煽動別的業主不交!自視高人一等,狗眼看人低還把物業當狗使喚。莫噴,我也是業主,我這裡說的是欠費的業主,莫問為什麼,他有一萬種理由不交物業費!

  • 17 # 大哥24759676

    且按物業公司所說賠錢要撒出,我想有兩種可能:一個是真的賠錢,沒有好的物業經理帶著幹而想退出,另一個是向業主喊一下,擺出要撒出小區的資態,無非就是想增加物業費,其實小區頻繁更換物業公司對小區業主來說不是什麼好事,小區不穩定影響業主們的正常生活,同時房價也下跌了。這時候業主們就要團結起來,選出正真代表業主利益的業委會來選聘物業公司,透過業主大會來決定選聘新的物業公司的相關的內容:如業主繳納物業費多少、物業提供什麼樣的服務等等,再簽定物業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監督物業公司物業服務行為,小區物業管理跟上了,物業費收費率也就上來了,行成小區管理良性迴圈,才能達到健康可持續發展。

  • 18 # w苦行僧

    這是一個信譽度較高的良心企業,即使虧損了兩年,仍然堅持契約精神的企業。這種物業企業即使撤離了業主仍然會掛念他的好。物業管理是一個完全市場競爭的行業,它的關係到千家萬戶,物業管理企業的信譽度和美譽度是靠所服務小區業主們的口口相傳。這種企業即使撤離了原來小區,一定會得到更多的物業管理小區的青睞,會有更多的業主將自已所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交給他們做。

    物業服務企業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企業要生存就必須有一定的利潤。如果企業連續兩年虧損那麼說明該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所付出的服務與業主交納的物業管理費是不對等的。既然業主希望物業企業能夠留下來繼續服務小區,說明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的工作是得到全體業主的認可的。遇到這種情況,業主委員會就應該起主導作用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將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的收支情況向全體業主公示,讓業主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的物業管理費用到了哪些地方,是什麼原因造成了物業企業的虧損。如果確實是物業管理費偏低,可以實事求是地制定一個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的方案並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由全體業主去決定,是否用提高物業管理費的方法來挽留原物業管理企業。

    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的矛盾普遍存在,難得物業管理企業受到業主的愛戴,並希望其留下來繼續服務。雙方應該珍惜彼此來之不易的信任實事求是的,公開坦誠的制定出小區物業服務的方案和收費標準。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小區內物業管理費的調整必須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經專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1/2,且人數佔總人數1/2的業主同意就可以實施。

  • 19 # 王稀達ALEX

    回答都好奇怪 願打願挨 幹不了就走 既然要挽留 說明肯定業主賺便宜了 物業公司虧了唄 不然早被業主趕出去了

  • 20 # 80907366

    強烈要求支援取消物業,物業將來是天下大亂的導火索。因為物業這個好吃懶做的行業已經滲透涉及到了千家萬戶的家庭,業主們是在花錢買罪受,買個仇恨在身上。取消物業就不會有那麼多矛盾與仇恨和傷害,現在的人們都素質比以前八九十年代的素質高,鄰里之間都是來自四面八方在這裡安居樂業基本都會自覺的相處好,每個小區吵架糾紛都是在和物業吵架甚至升級到打架,和鄰居發生矛盾的太少太少了,所以物業才是一個小區不得安寧產生矛盾的最大導火索,物業在傷害著千千萬萬人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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