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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錫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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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風送雨
我認為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總責,你出門讓風吹倒了,能找老天爺去賠償麼?連自己的腳下都控制不了,還出門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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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語一無聊
說實話,超市應負大部責任,老人是有行為能力的人,理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當然了,作為超市管理經營者是推脫不了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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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東海哥
誰都怕一哭二鬧三上吊,人家做的是生意,如果天天去鬧,肯定賠償,至於怨誰這個無需考究,畢竟你是在超市摔倒的,就應該負責,你必須給客戶提供安全的環境,雖然老人也有一定責任,但是超市絕對逃不脫干係,這個需要協商解決。
香蕉皮應該摔不了多嚴重,但是現在的人思想不健康,即使什麼毛病沒有,你也得千兒八百的花,他訛詐你,很多人告訴我,現在的人有法律意識了,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了,是這樣嗎?不是的,人變壞了。
以前你騎車把人撞倒,站起來拍拍土,各走各的,現在呢?首先各種檢查,然後在向你索要賠償,什麼誤工費、後續治療費,營養費、還有一個伺候人費用,現在就是這種情況,不管你服不服,我是服了。
在超市摔倒超市肯定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叫監管不力,沒有盡到及時清理垃圾,負一定的責任,但是你原本也是成年人,是不是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呢?所以雙方都有過錯,所以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畢竟還是老人,手腳不方便,所以應該有家人陪同,單獨外出絕對不安全,所以家人要擔當起責任來,儘量不要老人單獨外出,這是奔著對自己負責,對別人負責的原則,大家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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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3886739451100
這種事情要管的話,在公路上摔了一跤傷了,必須的找公路局賠償了。因為公路局是為人們服務的,公路上摔壞了人,能不管嗎。唉,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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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雲墨世界_
其實,這個問題是涉及多邊的問題:但是,在專門的商場與場合,往往成為場所單位的責任;尤其是如商場、及一些專門的公共場所,出一些安全性問題時,往往屬於公共場所的專門單位承責;
曾經遇到過這樣一件亊?在一個商場內購物,在過道間有一小斜坡(長度0.7米左右),一不小心被摔倒了……於是去找了該單位負責人?主要是向他們說明:大商場內的安全問,提請注意並採取措施……以防再出問題?這件事情引起了該單位的重視:認為這是商場的責任,並當場致歉,還以數百元的禮品作為補償……這一舉動雙方都有感悟:出了問題不要過急舉動?找對責任者,無論亊情大小,要實亊求是,說明情由,讓亊實說話,比罵人打人等過激行動效果好上百倍;也容易解決問題……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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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兒童康復呂智海
1.亂扔果皮者是否應該有責任,要比超市責任大吧;
2.如果亂扔果皮者剛好扔在老者的腳下,超市還有責任嗎;
3.老者應該是完全民事責任者,如果年老體弱者活動不利索而恰好踩在果皮上,老者的子女有沒有責任;
4.如果超市有告示:嚴禁亂扔果皮,危害自負!亂扔者故意扔的是不是全責;
5.如果超市有告示:老弱病殘需有人陪同方可進入超市,那兒女等監護人有沒有責任;
6.如果找不到責任方,超市只能自認倒黴了,法院按照平等原則會酌情讓超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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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國颶風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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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養蜂人39
我有一個朋友開車撞到電線杆受了傷。也去找供電部門,結果錢沒有賠,還要賠撞壞的電線杆,材料費人工費5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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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徐士華129
如果老人在商場被果皮滑倒摔傷商場必須要負全責,因為你的商場是讓人放心夠物的地方,那來的果皮?有保潔員導購員發現果皮馬上就應該清理走,不要說老人既變是年輕人踩到也有可能摔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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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想要熊貓898
有責任,但不應該是全責。
首先,消法,民法等法律裡都有相關規定,經營者在提供服務時有義務保證顧客的安全,不管有沒有發生購物交易,老人在進入營業期間的店鋪,目的可以認定為合理的前置消費行為,保持店內地面衛生,避免出現香蕉皮這種容易對人造成傷害的東西,是經營者的義務。店鋪未能及時發現並消除隱患,肯定負有管理責任。
同時,老年人作為成年人,應該對自身情況有所預估,如不能完全自理,應由家人陪同監護,並且小心謹慎行走,未主動盡到觀察義務,對傷害結果同樣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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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公共場所都有保障大眾安全的貴任,超市本應提供整潔安全的購物環境,在超市踩踏果皮摔倒超市負全職,因為超市的地上果皮害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