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韋小保保險工作室
-
2 # 袋鼠觀保
常見的保險套路
我這個產品保障特別全面連貓抓狗咬都能賠,其實這就是一個意外醫療險而已,一萬的保額才十幾塊錢
買這個保險最合適了,有病了,管病沒病了,返本
很多人都被這個煩本給坑了,為了這個版本要多花同等保障四五倍的價格,要知道保險的作用就是防止突發狀況導致的經濟風險,追求的是高槓杆
萬能險一點都不萬能是最坑的了,我們常說的交六萬賠五萬的產品,大部分都是此類產品,而且此類產品多半是需要終身繳費的
像你這種天天在路上跑的交通風險太高了呀,你就應該買一個百萬任我行啊,交通這一類的保障,100萬呢.不知道,綜合意外100萬的保障也才299塊錢,然而交通100萬,需需要花1600,太坑了
給孩子買了一個終身壽險,例如某某福其實是終身壽險搭配一個提前給付重疾,最坑的就是這一類產品了,相當於是給,孫子留了遺產!
保險是個好東西,但是很多人買的不對,因為大部分的從業人員他是保險公司的銷售員而已,他只會銷售保險公司主推的產品,而不是根據客戶的實際需求綜合業內情況,選擇產品
所以坑人的不光是保險產品,更是不負責任的銷售人員
-
3 # 範範談保險與理財
你列舉的這幾個案有幾大疑點和誤區:
①第一個案例: "老人花6萬買養老保險,10年過去卻只能領5萬。我們在養保險公司?"在這裡你並沒有告之大家這位老人買的這份養老保險的領取方式。是一次性躉領,還是定額領取,或是定時領取?不同的領取方式肯定在不同年限領取的金額不同。
領取方式是必須會在保險合同中有明確寫明的,應該是你自己都不了解該老人買的養老保險,根本就沒親自查驗該保險合同條款。保險合同屬於格式化條款,保險公司設計出來後必須提交銀保監會(原為保監會)稽核通過後才能上市,不可能連銀保監會都會犯這種低階錯誤,一份養老保險連個領取方式都沒有就同意上市銷售。你這是斷章取義,誤導大家!!!
②第二個案例:" 65歲老人5年前購買保險,到期取本金卻被告之: 100週歲後再來取吧。"你舉的這個案例就更可笑,前面這個案例你至少還會把是什麼保險產品寫明,這個案例中連是什麼保險產品都不告訴大家,你作為一個所謂的保險專業評論人士不會連最基本的常識都沒有吧。就如法院打官司,只原告沒有被告。全程就是原告一個人在表演。這位老人是買的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養老險?年金險?萬能險?投連險?...保險產品是定期型還是終身型?你說老人這保險金該怎麼領,恐怕連法院法官都無法判決。你這種描述案例是一個非常不專業的行為!!!
③這第三個我不知道能不能稱為案例。我們先不說對方保險代理人是否有違規行為。關鍵你怎麼知道客戶去買的保險就全是坑,客戶需求是什麼,買的是什麼保險產品你告訴大家了嗎?這保險產品哪裡不適客戶你說了嗎?你憑什麼就這麼武斷客戶的行為!!!
如果你所描述的案例是真實發生,就請詳細如實的把案例的來龍去脈和保險產品描述清晰,讓大家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也讓你的正義得到申張,讓違規行為得到制止,讓客戶的迷茫得到方向!!!
-
4 # 理賠醫生
那麼拒絕套路,第一要素,看條款,看條款,看條款!
如果不會看,拿到保單,第一時間找明白人解讀,看看有沒有接受不了的地方,猶豫期退保不會有啥損失。
至於你說的這種套路,不得不承認,確實是無良或者無知代理人的套路。這種代理人,只會跟你說產品好的地方,缺點隻字不提,公司多麼大世界五百強,服務多麼好住院車接車送,每天給你帶小禮品哄孩子讓你很不好意思,但是產品確實差,又不跟你說,最後買了一年發現價效比確實很低,就會有種被套路的感覺。
怎麼避免呢,當然就是找專業的代理人,每個人都會說自己很專業,你如何判斷她是真的專業還是假專業呢?讓她給你解讀合同,多對比幾個公司區別,從價格,保障,條款寬鬆程度,等等。重疾險的核心疾病25種都一樣,那麼評判標準,關注點放到高發輕症上,因為輕症的患病概率大於重疾,所以容易理賠,價效比高。如果條款差距不大,就可以對比一下價格和各種附加服務了,比如綠通,接送之類。買到一份不適合自己的保險,其實很麻煩,因為保險需要長期繳費,所以如果跟自己收入不相符,久了就會成為負擔,一旦中斷沒了保障也愁人。
還有一種套路方式,就是代理人鼓勵帶病投保,告訴你兩年不可抗辯,結果埋下隱患,投保時一定要認真閱讀如實告知,否則買了拒賠更鬧心。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保護消費者得利益呢,可以找專業的諮詢,爭取權益。如果遇到這種無良代理人,怎麼保護自己,可以私聊我,我給大家出主意。
保險說到底,是很深奧的金融產品,集合了精算,法律,醫學各個專業,幾句話就能說清楚是不可能的,我一向贊成所有人學習一些法律,保險的常識,真的會讓人受益終身,因為這些早就跟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甚至呼吸都離不開了呦。
-
5 # 匯全保
套路一:飢餓營銷類
宣傳保險產品即將停售或限時銷售,常用詞語有“秒殺”“全國瘋搶”“限時限量”等。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用“炒停”等營銷策略開展保險業務都屬於違規行為。
其次,監管是不會禁止銷售對消費者有利的產品的,
而且,一般情況下,為保證自身的業務量,保險公司也不會下架富有競爭力的保險產品。
套路二:誇大收益類
這個套路主要是利用了消費者想利用保險進行“理財”的心理。
混淆保險產品和其他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如釋出“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複利滾存”等。
我們需要明確:保險的最基本作用是提供保障功能,萬不可只看重理財而忽視最基本的保障內容,更不能盲目相信銷售人員承諾的高收益率和高額回扣。
套路三:曲解條款類
故意曲解政策或產品條款來吸引消費者,如宣稱“過往病史不用申報”、“得了病也能買”、“什麼都能保”等。
對於明顯異於常理的資訊,我們不要抱有僥倖心理。要明白,如實告知是投保人應盡的義務。
總之,在投保前,一定要充分學習保險知識,根據自身實際需求和經濟能力選擇適當的保險產品,並弄清楚需要所選產品的保障責任、保險金額、除外責任等重要資訊。
除了我們自己能辨別、不輕信這類誤導、虛假資訊外,我們還要學會不傳謠、善諮詢,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
6 # 李司周
我會理性分析您的問題:
1、保險公司的每一款保險產品都有自己的保險責任條款(而保險公司也會依法按照條款來進行理賠)(幸運的是在中國有個其它國家沒有的福利就是通融賠付(比如因地震災害)
2、養老保險。
每家保險公司都會有自己公司的養老產品
不知道您是否了解養老保險(一般為父母購買養老保險(差不多年交10萬/30萬/50萬/100萬)有的是3年交、5年、10年交(領取會在第6個保單繳費日)當然領取額度跟所交的保費多少有關。
3、保險代理人:
1、對養老保險的產品講解或理解有偏差(傳達給客戶的資訊也會有偏差)
2、不為了賣保險而賣保險(所以是代理人沒有結合您的實際情況作出銷售)
4、自己的問題:
1、對保險產品了解多少?
2、在購買保險時有沒有認真看保險責任條款
3、在收到保險合同時有沒有撥打保險公司的服務熱線進行諮詢。
個人建議:
1、既然為父母購買了養老保險(就不要去退保了)有總比沒有好(退保會帶來一定的損失)
2、如果父母還沒有超過60週歲建議買住院醫療保險(消費型)(一年1000多)
3、意外保險(上了年紀的老人也都需要)
4、保險是不會撒謊的,是人出來問題
回覆列表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在現代社會,關於“利”(通俗指錢)的糾紛,不僅僅指在保險行業。
經常會聽到新聞或者傳說誰誰誰被電話詐騙了、被保險業務員騙了、被銀行騙了、被房地產商騙了、被中介騙了、被保健品推銷員騙了。。。
不勝列舉
然而,仔細分析下,這裡面是有兩個核心原因的:1、貪;2、對自己不負責任
關於貪
很容易理解,但很多人可能都不肯承認。其實承認又如何,貪是人的本性,與生俱來。就跟垂釣一樣,魚不貪那點誘餌,又怎麼會丟掉性命呢!
只不過人跟魚的區別在於人是會思想的高階動物,很多時候自己過於自信了,忘了自己也是動物而已。不過呢,後天的修煉還是有可能讓自己控制貪念的。
關於對自己不負責
就是明知道自己不了解的領域,在涉足前不做功課,對於人的鑑別能力也不足,或者輕信所謂熟人、親戚、朋友的建議,就盲目入坑了,可能TA壓根也不了解。
最後,保險只是一個工具,要根據自身需求去配的,聽信所謂的產品宣傳覺得“好”就盲目投保是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