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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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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七色土保險說
先說結論:
1、如果被保人選擇第一份重疾險,優先選擇終身多次賠付返還保額的重疾險;
2、如果有債務負擔(例如房貸),或帶有家庭責任,例如有孩子或老人需要贍養,也建議選擇終身返還保額的重疾險;
3、只有經濟能力確實太有限,或者作為個人重疾險補充的情況下,可以選擇消費型的重疾險。
一、終身多次賠付返還保額的重疾險好在哪?
1、終身可以獲得保障,而不是隻保障到70歲,70歲之後才是真正重疾或者死亡高發期;
2、在賠付1次重疾後,被保人仍有保障。目前醫療水平越來越高,這種情況比比皆是;
3、返還保額的產品,帶有終身壽險責任。在各種情況下死亡(只要未賠付過重疾,或不是除外責任的死亡原因:如感染艾滋病)都可以獲得保額的賠付,不管是家庭責任的彌補還是收入補償,或是給子女留下資產的角度,都體現了愛與責任。
二、消費型重疾險的優缺點在哪裡?
優點:保費便宜
缺點:
1、定期型的,一般盡保障到70歲或80歲;
2、又不少消費型保險,重疾僅保障1次合同終止;
3、意外身故或一般疾病身故(未達到重疾條件),無法得到保額賠償,不能彌補家庭責任或收入補償的缺失或家庭債務的承擔;
4、一般只能智慧核保,不能滿足非標準體被保人的核保要求;
5、節省下來的保費,往往沒有進行合適投資,反而只是增加了消費。但這是以減少保障責任為代價,十分得不償失。
一分錢一分貨,要做好終身足額保障後再考慮補充消費型進行補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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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陳說財險
看了這麼多回答,說個簡單點的
我的理解你說的含身故責任重疾,就是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加上消費型重疾
首先重疾險是個單獨的條款,後者無非是加了個身故責任的條款在裡面形成了一個組合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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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力量學堂
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與消費型重疾險放在一起,看起來好象前者更完美,有病保病,沒病也是資產。而消費型重病險,在保障期間內,如果沒患重疾,錢花了就花了。
不過,我們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前者肯定要貴得多,保險公司都是用你多交的那部分錢去做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來給到你身故保障的。
因此,如何選擇?主要還是要看預算,如果你的預算足夠,多花的這部分錢,還可以創收,那是可以的。如果你的預算不夠,那就還是先選消費型的,給自己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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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關注一些網紅產品的話,我們會發現,現在很多保險公司取消了不含身故版本,如果要是購買保險產品,就必須包含身故責任,說實話,這事情是可以預料到的,這也是沒有辦法事情,保險公司把好產品推薦給市場,另外一方面也要控制償付風險,都在逐漸透過捆綁身故責任的方式,來變向的提高投保門檻。
今天心語君就圍繞這個話題,來好好講一下重疾險要不要包含身故責任。
如果我們不附加身故責任,沒有達到重疾的理賠標準就身故了,只能拿到現金價值。如果附加了身故責任,保費上漲不少,確診重疾後不幸身故,重疾保額跟身故保額只能賠一種。如果你跟我一樣有這種疑惑,今天,心語君就來為大家分析一下。買重疾險,要不要附加身故責任?
文章主要內容包括:
買了重疾險,怎麼賠?附加身故責任真的這麼重要嗎?身故責任,三種方案對比。關於身故責任問題解答一、買了重疾險,怎麼賠?
1、重疾險包含身故責任
很多不怎麼了解保險的朋友,我先簡單介紹一下,很多線下的產品主險都是終身壽險,附加重疾險,這些的保險產品組合就比較貴。作為一個普通人,在保險方面花的預算也不算多,就先要一個重疾保障就可以了,壽險以後再慢慢配置,但是主險都給整了一個終身壽險,導致我買一個保險的預算都好高。
再加上今年疫情的原因,很多很多朋友都跟我抱怨說,保險費用都快交不起了。而這種終身壽險和重疾險的產品,如果不幸身故,保額 50 萬就賠 50 萬。
2、不包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怎麼賠
在保障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身故了,一般只會賠付現金價值(退保能退回多少錢),而不包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我們管他叫做消費型重疾險。消費型重疾險的條款沒寫身故保障,但投保人是隨時可以拿回現金價值的,這也算是一種 “身故保險金”
而附加身故責任的重疾險,一般有這幾種選擇——
賠付已交保費:比如已交總保費是10萬,保障期間內身故,賠付10萬。賠付基本保額:比如保額是30萬,保障期間內身故,賠付30萬。賠付現金價值/已交保費:賠付兩者之中的較大者,在保單後期,有可能出現現金價值大於已交保費的情況,這時候身故,賠付的是現金價值。二、附加身故責任重要嗎?
不附加身故責任的話,如果還沒有達到重疾的理賠標準就身故了,這時只能拿回保單的現金價值,在投保前期,這部分錢是非常少的,越往後現金價值會高。
而且重疾險的理賠並不是保險代理人所說的那樣,只要確診重疾險,就可以直接賠付一次錢。
商業重疾險,重疾理賠也是分三種情況
達到某種狀態:惡性腫瘤、急性心梗做了特定的手術:心臟瓣膜置換、冠狀動脈搭橋某種狀態持續一定的時間:深度昏迷、腦中風後遺症。前段時間,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就《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修訂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集意見,要在之前規定的25種重疾基礎上新增3種重疾,雖然還沒有正式實施,但我們可以先了解一下:
可以看到,確診即賠的重疾只有惡性腫瘤、嚴重3度燒傷和多個肢體缺失這三種,其他的重疾還需達到特定的理賠條件,比如:
大家看到我標記的紅框了吧,腦中風後遺症需要確診疾病180後才能理賠,而終末期腎病是需要經過某種手術才會理賠。
以腦中風後遺症為例:沒有等到180天,在短時間內就身故了,這明顯不符合“腦中風後遺症”的理賠條件,如果沒有附加身故責任,就是無法獲賠的。
但如果附加了身故責任,在保障期間身故,自然是可以獲賠的,雖然患者不幸身故了,但可以給家人留一筆生活費,從這個角度出發,還是建議附加身故責任,也可以在消費型保險基礎上配置定期壽險,這樣重疾保障和身故保險都有,只不過定期壽險只保障一定時間。
因為附加了身故的重疾險,需要額外支付對應的保費,如果預算本身就非常有限,附加身故責任後會影響重症保額的話,那還是不要附加這項保障了,買重疾險首先要保證保額充足,在這個前提下,預算允許的,可以考慮附加身故保障。
另外,重疾險中的重疾和身故責任,往往只能二賠一,也就是說即使附加了身故責任,如果已經賠付了重疾險保險金,那麼身故就不會賠了。
三、身故責任,賠保費or賠保額or賠現金價值?
對於想要附加身故責任的朋友來說,是選擇賠保費?還是賠保額或者賠現金價值?
首先,要保證重疾保額充足這個大前提,然後,我們再根據自己的預算來選擇配置哪種身故責任。
接下來,以某款重疾險為例,一起來看看保費差異:
透過這個案例,我們能看出來,方案一和方案三保費差距還是挺大的。如果預算不足,可以選擇方案三,賠付現金價值再配置上定期壽險,預算充足的話,則可以選擇附加賠付保額的身故責任。
買保險就是買保額,這句話我常跟大家提起,現在醫療費用居高不下,真得了重疾,太低的保額是起不到風險轉移的作用的。在實際選擇中可以有一個偏差,但是這個方向不能錯。
四、常見問題解答
1、消費型重疾險身故賠付現金價值,
我們既然都知道了消費型重疾身故是可以賠付現金價值的,但是現金價值具體是多少呢?
消費型重疾險的現金價值前期會逐漸增加,會在保障到期時降為零,以保至 70 歲的 超級瑪麗2號max 為例,它的現金價值如下:
舉個例子,假設A某在 60 歲時不幸身故,這時的現金價值是5.8萬。家人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退保,保險公司拿回這筆錢。並不是想別人說的,保障期身故,一分錢都拿不回來。
2、消費型重疾不能保終身?
消費型重疾險保障時間是非常靈活的,可以選擇一年期重疾,孩子的可以選擇保20年,保30年,成人可以選擇保障至至70 歲的,至80週歲,也可以選擇保終身的。
一年期的重疾險,可以搭配上相互寶作為過渡使用。一年期重疾它的保費會逐漸上漲,並且每年都要續保,但是有停售的風險,停售之後我們就沒有辦法續保了,保障也會中斷,要重新購買新的產品,但保險都有等待期,在等待期內出險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一年期僅僅可以作為過渡使用。
保終身的重疾,它的保障很好,但價格也比較貴,如果我們預算充足,可以優先考慮。
如果在保險這一塊預算不是很充足,可以優先考慮保至 70 歲的產品,等以後預算充足了,再選擇保障至終身,再說保險是很難一步到位的。
結尾
以前沒有消費型重疾險的時候,3000 塊錢只能買 20 萬保額;但現在,3000 塊錢卻能買 50 萬保額。消費型重疾讓我們可以花同樣的錢,得到更好的保障,是非常值得考慮的一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