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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風險防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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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勺子生活記
關於試用期離職的那些事!
第一:試用期想離職,多久可以走人?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只需要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到期即可解除勞動合同。這一條法規是法律紅線,現實中有些用人單位會私自在勞動合同或者規章制度裡寫上:試用期員工要提前一週或者要提前一個月寫離職申請,或者說一定要領導審批透過之後,試用期的員工才能離職,這些做法都是不對,但凡企業規章制度有違法律紅線,都是錯誤的,法律都不予支援,所以針對以上不合法的規章制度,作為試用期員工,完全可以指出用人單位的錯誤做法。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你對該公司有一點的情感認可,公司還是不錯的,只是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你被迫要離職了(比如家裡情況有變化,你要回老家繼承那幾百畝地的奶牛,或者你是深藏不露的富二代被迫要繼承億萬的家產),那麼作為試用期員工的你,你也可以和你的上司協商一個日期再走,做好工作交接再離開,並不一定是三天。
第二:離職流程怎麼走,試用期員工想要離職怎麼辦呢?一般來說,每個公司都有指定相應完善的離職流程。首先,你要做的是先找公司人事行政相關部門問清楚流程,一般他們會給你一份離職申請表,讓你自己寫申請;然後,離職面談。找到你的直屬上司或者人事部門,誠懇地說明自己的情況,什麼原因想要離職。面談後,假如他們認為你是個還不錯的好員工,那麼也許他們會挽留你,消除你離職的原因或者顧慮,也許其中有些誤會,或者你自己的認知有偏差,然後你自己會再考慮一番。當然假如他們認為你不能勝任崗位,那他們巴不得你早點離開。最後:決定去留,工作交接,辦理手續。一般來說,提出離職之後的員工基本上很難挽留,因為成年人的離職基本上都是經過自己慎重考慮的。離職申請寫了,領導也簽字,那麼接下來就是工作交接、離職到期那天辦理手續就完事了。
第三:關於離職必須重點關注的事情。離職了,並不意味著你就兩手空空,拍屁股走人,還有一些關係到自身利益的事前要做,比如,離職證明要用人單位開具,這是下一家公司需要準備的入職材料;還有,要和人事部門確認清楚,你的社保公積金買到什麼時候,離職當月還買嗎?剩下的工資什麼時候發放?這些都確認好 ,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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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264802415148邊志安
試用期勞資雙方都有選擇權,考慮企業崗位不能空缺因素,你應提前7到15天向公司提出,以便公司另安排人員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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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飛說職場故事
試用期一般是三天,不知道樓主的試用期是多久。你先口頭向主管領導提出,然後再對照公司的離職制度,按程式進行即刻。
最後寫書面的離職報告,稱述離職原因,是因為勝任不了,或是專業不對口等等,把原因說清楚,語氣誠懇,一般用人單位也不會故意刁難你。
我想樓主可能關心的是試用期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不知道應聘的時候是怎麼說的。一般都是前三天沒有工資,只是負責食宿。如果超過三天,那就全部天數都要核算,至於核算標準,用人單位都是明確標準的,樓主可以自行參照。
小編也看了下其他網友的回答,慫恿樓主直接走人,小編覺得這樣的做法雖然痛快,但不是最佳的辦法。小編還是建議按程式離職,因為一個人的職業素養,從各方面都能看出來,不能因為一時的痛快,壞了行業的規則。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別因為一個離職弄的自己聲名狼藉。山不轉水轉,保不齊那天你們還能再遇上。再說了,多認識些行業的朋友,留個好念想,難道不好嗎?
畢竟,大家都愛跟有始有終的人打交道,誰又願意和一個虎頭蛇尾的人稱兄道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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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輔警考試那些事
不要覺得試用期離職不太好,對自己而言,如果試用期覺得這個崗位的確不太適合自己,早些離職可以儘快的尋找下一份更適合自己的工作。另外對於公司而言,如果你真的不喜歡這個崗位,想必後來工作也會比較糟心,也會影響到工作的效率,這也不是公司想要的。
所以不要覺得試用期離職不好,找到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才是最重要的。不要在意什麼時候離職,因為你的時間也很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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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旅遊者談
這個問題讓HR回答起來,很簡單,也不用長篇大論。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不過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支付勞動報酬、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或者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至於樓主所想,如何提出離職申請,可以參考一下方式。
試用期離職應提前3天提出申請,離職申請的形式不限,書面、口頭均可,但為便於儲存證據而言,建議還是以書面形式為宜。儘管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是要做好交接工作。
如果試用期超過1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沒有試用期,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可以以不簽訂合同為由直接離職,無需跟公司申請。並可以要求從次月起,由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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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能尚道
順利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先了解下法律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於試用期的規定,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以此類推,合同兩年,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合同三年,不超過3個月。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對上述問題回答如下:
1、在試用期期間,你任何時候都可以提出離職,至於何時走取決於你自己,和單位無關;
提前三天通知,可以單方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離職通知建議以書面形式。
2、離職時候要把工作交接好,用人單位不得以交接工作未完成或其它理由延長離職時間。也就是說,最多三天,只要你提前三天提出,就可以按期離職,不受任何因素影響。
當然,涉及工作應當按流程完成移交,以不損害單位利益為原則;若有不交接工作,或隱瞞,轉移,洩露公司資訊資料等,視情節嚴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和處罰。
3、試用期期間工作待遇根據合同規定照常結算;與工作時間長短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是說,試用期從第一天起就有報酬,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扣減或拒付報酬。
4、從市場慣例和職業道德上講,試用期期間雙方都有“雙向選擇”的權力,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所以一般在此期間,安排的工作都不是太重要、或涉密、或不可替代的工作,在處理離職上,勞動者和單位都會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當天辦理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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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粵語歌
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如果你做的不開心,可以提前一個月遞辭職報告,一般一個月以後就可以走人,但是試用期間千萬不能夠一聲不吭就走了,那樣的話你拿不到工資的,自離是沒有工資的,還有建議你先做一個月再走,因為很多公司試用期間未滿一個月離職的好像也拿不到工資(只是個別公司)提出離職之後一般一個月以後可以離職,如果公司不忙的情況下可能當天就會批准你走,還有如果想離職,要看看你們當初籤的合同是怎麼寫的,合同上面的條款多看一下,根據合同上面來,不然違約也是拿不到工資的,至於如何提出辭職,其實原因可以有很多,比如家裡有事,或者自己不能勝任這份工作等,如果你實在要走公司是不會留你的,所以你大可放心,按照合同上面走就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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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子濤說事
今日回答問題:一般正規的公司即使是試用期也會籤合同,闡明試用期時間,薪資等事項。
實際生活中,現在招工和用人基本上都會溝通的比較清楚,在面試的過程,面試崗位,合同年限,崗位工資,試用期多久,試用期工資多少等等問題一般在面試的時候都有進行過交流溝通,所以實際的處理情況應該根據當時溝通的內容作為參考。
說實話一些,社會構成還是人與人的社會,人與人就涉及到感性的人情。試用期離職多久後可以離開,這個要根據你入職公司和入職崗位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怎麼確定呢?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預先找你的主管,老闆或者人事(哪個你覺得好交流的)提出想離職的想法,溝通好做好工作交接的準備。
根據中國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期間自主離職需要提前三天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主要是為了交接工作,在確認不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條件下,公司都會同意。
試用期內辭職提前三天,正式工提前30天。只要把報告交上去就可以了,並不是大家認為的以上司簽字批准日期為準。假如領導不批呢?那不是走不了?勞動法沒有這麼說法。按照勞動法說試用期內也是要結算工資地,沒有說法說你只做一天三天就不給工資,那是企業違法,只是勞動者是弱者,沒有其它權益受損的情況下不願意花時間去維權,當然,我是鼓勵勞動者去維權,給市場一個良好的合作關係。
只要是在試用期內,沒有和公司簽訂正式合同之前,都可以隨時提出離職,理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寫,比如無法勝任此工作,個人身體不適,家庭情況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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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二貨之年
什麼是試用期?
單身男女在相親過程的時候,透過自我介紹、家庭環境以及生活習慣等方面的瞭解,確定是否需要交往和組成家庭.
在公司上班的試用期,也是公司與員工之間相識的過程.透過1-3個月的時間,公司的主管決定是否繼續聘用員工,員工判斷要不要留在公司發展.
為什麼要離職?
在試用期內,當員工能力低下,無法勝任工作;或者性格強硬,不配合不服從管理;或者給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的時候,公司會判定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該員工,且不需要支付賠償費用.
而員工認為在公司無法學習到知識、無發展前景、工資低、無法接受管理以及個人自身等原因,只要提前7天提出離職申請,公司必須給予辦理,不可以拖延.不需要再等一個月甚至更多的時間.
什麼時候走合適?
公司辭退試用期不合格人員,都會先去把頂替崗位的人安排到位,才會通知你辦理離職手續.
而員工決定離職,只要按照合同定義的時間操作就可以了,我們公司是7天.既然決定要離開,沒有必要拖泥帶水.
如何提出離職?
我們公司有日夜兩班,兩個同鄉小夥子被分配到不同的班別,他們找領導調整到一個班工作.領導考慮到人力不足以及兩個不怎麼守紀律,到一起會有1+1大於2的效果,沒有給他們調整.他們就提出離職,領導給做思想工作無效,還越鬧越大,就差走法律程式了,不歡而散.
所以我覺得已經決定要離開,就以個人原因與領導談,比較容易達到離職的目的.提出公司管理有問題,不就打領導的臉了嗎!所以就沒有那麼容易離開.
建議:
找工作前,應該提前做好功課,公司的發展前景以及福利條件都要了解清楚,面試談好薪資待遇,不應該有不符合你的職業規劃、工資過低等問題.管理者不會是無德無能之人,要求嚴格也是為公司創造利益,作為新進員工應該去配合.選擇進入公司就努力工作,不要輕易選擇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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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洛陽小阿靜
在試用期期間一般三天就可以知道自己合適不合適這份工作了,如果不適合三天後就可以提辭職。我覺得提辭職就大大方方提,向用人單位正面提,說明原因,我想用人單位也不是小氣人。至於工資那就要看用人單位的薪酬制度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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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明晨江華
隨時可以書面提出離職,通常試用期的話,公司不會對你進行太多的挽留,一般領導簽字後你就可以去人事部門進行離職流程了
回覆列表
(一)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下述條文第37條),您還在試用期,您需要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就可以離職;
(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1:如果員工因為是因個人原因離職,是要按照法律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的,若不按照法律規定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2:通知必須是書面的,且解除通知一定要送達給用人單位,您要保留好送達的證據。若您將辭職通知書交給用人單位簽收,將來發生爭議時用人單位說您未通知就擅自離職,屬於曠工行為,這樣對您是非常不利。若用人單位不簽收,建議使用郵寄的方式,並在快遞詳情單上註明所寄檔案為辭職通知書,將來若是用人單位拒收,您也可以根據快遞的退件憑條證明您已經履行了通知的義務,是用人單位拒收。
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