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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神農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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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的確良大叔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把子彈做成兩頭尖不但不會速度快反而會速度慢,因為子彈離開槍管後就會橫著飛行了,重心都在中間,人都打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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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司徒軍武百科
肯定會變慢,因為子彈的自旋會更容易失穩,受兩個尖端影響,它在出膛後很難保持力的一致性,從而形成軸距偏移,最後子彈會陷入大幅度的章動,繼而失去彈道穩定。
另外,兩頭尖的形狀也不利於子彈與膛線進行吻合,與槍管內壁的接觸面積過小,子彈無法更有效的經由膛線進行旋轉,這樣的子彈在打出後無法獲得更有效的自旋,進一步降低穩定性,可以肯定是打不遠也打不準的。
膛線方面的問題還不僅僅如此,這種子彈對膛線纏距的設計也是一種挑戰,畢竟它的接觸面不可能太大。
如果將子彈改到與常規彈藥同樣的長度,以符合槍膛內壁的需求,那麼無疑後部的棗核尖又增加了彈頭的長度,這樣整個子彈長度也會增加,發射藥容量也會相應減少。
最後還得將槍械重新設計,彈倉/彈匣、內膛、槍機行程、導氣管位置、撞針距離和力度、拋殼窗都得大改,以適應這種更長的子彈。
子彈的射速與能量有關,很顯然不科學的子彈外形除非重新設計,否則不可能獲得比現有槍彈更好的初速。
而且這種不穩定的子彈外形不適合子彈的長距離飛行,即便槍口初速相同,飛出一定距離後,也會因為失穩而喪失掉姿態,氣流阻力大增,造成速度陡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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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滿船清夢壓熙和
嗯。棗核彈符合空氣動力學。可以減小飛行時的阻力。但是缺點是由於沒有圓柱部分提供穩定性所以內彈道效能較差。所以高精度子彈都採用的船型彈。尾部略微收起。可以減少一定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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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姬峰嶽
目前只有CheyTac公司的M200狙擊系統使用這種兩頭尖的子彈,子彈口徑是少見的.408英寸。據說這槍能在2200米的距離打出一角分的精度,相當於一枚硬幣。實戰中M200擊中過1.5公里的恐怖分子。兩頭尖的子彈彈頭更符合空氣動力學,阻力更小,不容易在飛行中失去速度,這種子彈在2000米處還能保持超音速,一般的子彈飛到八百米就低於超音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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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行不通啊,一個彈頭從設計,製造,實驗,就像弓箭一樣,用一個兩頭一樣重的箭是打不遠的,到一定距離箭就調頭了,失去準確率。
彈頭製造工藝都要經過幾十上百道工序,其中涉及金屬冶金工藝,化學學科,空氣動力學,比如最開始用的錫彈,一人一支槍,一副彈模,滑膛槍,子彈飛不遠,古代的火槍大都是從槍口裝填彈藥,槍膛內無膛線的前裝式槍為滑膛槍。滑膛槍曾在中世紀後風行一時,但由於當時科技條件有限,射程比較有限,約為100米左右。而且暴露出了精度不足。子彈射出後有重力、空氣阻力、地心偏向力等影響,不容易按照直線軌跡前進。
槍管內有膛線可以使子彈射出後高速旋轉,高速璇轉的子彈就類似一個陀螺儀,陀螺儀有空間定向性和動進性兩個特點,空間的定向性正是讓子彈保持了直線軌跡前進,所以提高了精確度 。
槍膛內帶有膛線的火槍,誕生於15世紀初的德國。
1476年義大利就已有螺旋形線膛的槍支。“膛線”英文為rifle,音譯為“來複”,線膛槍也因此稱為“來復槍”。
17世紀初,丹麥軍隊最先裝備使用了來復槍。
在1259年,中國就發明了以黑火藥發射彈丸、竹管為槍管的第一枝“槍”─“突火槍”。其基本形狀為: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脹的部分是火藥室,外壁上有一點火小孔;後段是手持的木棍。其發射時以木棍拄地,左手扶住鐵管,右手點火,發出一聲巨響,射出石塊或者彈丸,未燃盡的火藥氣體噴出槍口達兩三米。這種原始的火槍真正所能起到的,也只有心理威懾作用,首先,由於火藥的原料配比問題,其推力相當有限,射程大概不到一百米,又因為射擊方式很僵硬,根本不可能運用現代的“三點一線”式瞄準方式,再因為其槍管為竹管,在射擊了大約四到五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藥爆炸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摔在地上就會折斷,更有甚者,射擊的時候因為膛壓過高幹脆炸膛,竹子哪裡撐的住那樣的爆炸,很少能成功開火,所以只有心理威懾作用。
到了元朝,先是火藥的配比被重新調整,導致同樣體積的火藥,其在相同空間內所引發的爆炸氣流壓強比原來的壓強提高了約3倍,即是說,彈丸的加速度變為了原來的三倍,出膛速度變為了原來的1.732倍;而與此相對的,竹管制的槍管被換成了生鐵管,能承受的膛壓大幅度提高,這樣一來,火槍的使用價值由於威力、射程和耐久度的提高而大有提高,因其子彈,主要以石塊和鉛彈為主,所以這種新式的火槍被命名為“石火矢”。不過,由於它的體積大,且十分的重,並不是替代弓箭的優秀裝備。同時代,元朝也製造出了早期的手槍,其雖然便於攜帶,但威力和射程都低的可憐,基本上沒有戰術上的價值。
火繩槍至於西歐方面,出現同類武器是在十四世紀中葉的義大利,其名叫“火門槍”,其實基本類似以後的“火繩槍”,但體積和重量都遠勝後者,而殺傷力似乎和火繩槍差不多,所以,這種武器主要是用於城堡要塞的防禦。當時騎兵也裝備了火槍,德意志的槍騎兵們就曾用“火門槍”把法軍打得驚恐萬分。騎兵用的火槍要短一些,小一些,射擊時先用繩子把槍拴在脖子上,在馬鞍上支一個“Y”形的架子架住槍管,後部的木棍抵住胸前的鐵甲,右手點火。
到了十五世紀初期,戰場上出現了更小型的手持火炮,原先的“火門槍”的木製握柄被重新設計過,射擊時能夠倚靠在士兵的肩膀上,而不再是架在支架或者地上,從而,步槍的定義被正式確定為: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而且,工匠們在新式火槍的槍膛內裝進了一種能夠控制點火的機械裝置。但是,這種武器只有在近距離,亂槍齊射的情況下才能發揮出較大的威力。
到了十六世紀中葉,在日本戰場上小放異彩的“火繩槍(Arquebus)終於出現。最初的火繩槍的點火機構是一個簡單的呈“C”型的彎鉤,其一端固定在槍托一側,另一端夾著一根緩燃的火繩。火繩是經過硝酸鉀或其它化學藥物處理的麻繩捻成的,到了後期,也有用火棉(纖維素硝酸酯)拉成絲與浸過蓖麻油的麻繩捻在一起,阿拉伯地區甚至使用“燃水”(石油)浸泡麻繩製作火繩。彈丸採用鐵或者鉛做成,一般來說,因為鉛軟且易變形,所以在裝填時和命中目標時,都有相當的好處,否則的話,裝填彈丸時,需將鐵彈丸放到膛口,用木鎯頭打送彈棍,推鐵彈進膛,非常的浪費時間。火繩槍發射時,可用手指將金屬彎鉤往火門裡推壓,使火繩引燃點火藥,繼續點燃發射藥。這樣,射手可以一邊瞄準一邊推火繩點火。火繩槍使用了滑膛技術。不過,由於其是前膛單發填裝且彈丸與推進藥分裝,所以其射速非常之慢,大約為30秒一發,而且是經過訓練的高階火槍手。再者,暴露在外的火繩非常容易被風吹滅或者雨澆滅,射擊非常容易失敗,槍手還需要用火摺子直接去點火繩,所以射擊失敗之後的重新射擊也非常的麻煩。
於是,在1808年,法國人包利應用紙火帽,並使用了針尖發火。1814年,美國首先試驗將擊發藥裝於鐵盂中用於槍械。1817年,美國人艾格把擊發藥壓入銅盂中,火帽的應用對後膛裝填射擊武器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並獲得了迅速發展。
1821年,伯明翰的理查斯發明了一種使用紙火帽的“引爆彈”。後來,有人在長紙條或亞麻布上壓裝“爆彈”自動供彈,由擊錘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