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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劉同志

    汪峰不讓唱,最直觀的就是沒給演唱費。無可厚非!

    但有些網友可能覺得汪峰小氣,那是因為涉及到利益,不是錢多錢少的事情,如果有人碰到了你的利益,你也不會讓的!

    還有就是旭日陽剛這個組合,是靠農民工,音樂夢想,一炮打紅,雖然得到了很多農民工的共鳴,但這兩個人據說膨脹比較厲害,就連自己的啟蒙老師邀請演出,都喊出了天價,可見這個組合的人品還是值得考量的,所以電視上已經沒有他倆的身影,唯一能看見的也就是一些2流廣告,經常在農村趕集商品上能看見這兩個人代言(偷笑)。

    能透過稽核麼?

  • 2 # 芷娪莜

    曾經在網路上突然有一對農民工火了,他們翻唱了一首《春天裡》而爆紅,因為他們唱出了很多人的心聲,他們就是旭日陽剛組合。

    這個旭日陽剛組合是一個非常勵志的組合,首先這個組合的兩個人的真名:一個叫劉剛,一個叫王旭。兩人原本都是普通的打工仔,劉剛從部隊退伍後,經常到街頭唱歌,而王旭就是流浪打工,做過倉庫保管員,做過搬運工等等。

    再後來兩人也陸續參加《星光大道》等節目活動,剛好當年春晚的主題就是《我要上春晚》,兩個草根農民工也憑藉自己的名氣爭取到了春晚唱歌的席位。自此以後兩人越來越火,身價也不斷上漲,商演不斷。據傳當時一場出場費都是20萬元。

    不過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汪峰就對外宣傳禁止兩人再唱自己的《春天裡》,當時引起不少去汪峰的微博,罵慘了汪峰。然而對此汪峰迴應說:早就告知他們要有自己的原創作品,而不是一味地翻唱,商演本來就是屬於侵權行為,不應該拿著別人的創作成功到處商演賺錢。

  • 3 # 0殘荷聽雨0

    這個因為旭日陽剛確實比皮褲汪自己唱的還好,唱的傳神也符合旭日陽剛的合唱氣質,能引起普通百姓的共鳴,這對於皮褲汪來講這實在有點打臉,自己寫的歌雖然曲子都在爭議抄襲日本的,也算皮褲汪自己的半拉作品,自己唱不明白,兩個農民唱出名了有點太磕磣,皮褲汪更不傻,反正已經借到旭日陽剛的名出名了,炒作成功了,就該封殺旭日陽剛了,省的聽眾用他和旭日陽剛做對比,他實在丟不起這人,按皮褲汪甩了好幾個老婆的品德適合皮褲汪這樣做呢,有用時候要利用,沒有價值了就的踢開了,反正感覺皮褲汪真挺無恥的

  • 4 # 安莫爾

    就是版權問題,按照一般規則,除了給過授權以外,盈利十萬以下的一般是不要版權費的,要給也就幾百塊錢所以就不要了,多了就得給版權費。民工組合原來怎麼唱都隨便,街頭賣場也隨便,上春晚是不敢要,但後來紅了以後演出費一次就十萬百萬的,自然就得要了。

  • 5 # 手機使用者77848997725

    個人認為,汪峰的做法無可厚非,雖然《春天裡》是旭日陽剛唱紅的,這首本來就不是什麼優秀歌曲,很一般,如果不是旭日陽剛,恐怕永遠也不會紅,但是版權是汪峰的呀,在他們沒成名之前,翻唱一下,沒什麼,但成名之後,拿這首歌去商演賺錢,那就得購買版權,如果誰都不尊重別人的版權,傷害的是整個中國的文藝市場,對誰都不好,花幾萬塊錢購買版權,對於他倆來說不是多大事,名正言順不更好嗎?

  • 6 # 九月來客

    這兩個垃圾靠別人的歌和農民工身份到處撈錢,如果他們現在還是建築工人,汪峰肯定讓他們唱,他們已經忘記了初心。就和雲飛打著蒙古支教的幌子,成名有錢後,拋妻棄女,再娶嬌妻。希望取締星光大道!

  • 7 # 李庸5

    當時我聽說汪峰不讓旭日陽剛唱《春天裡》也有點生氣,這首歌畢竟被兩個農民工唱火了,我馬上就寫了一首《冬天裡》,可能寫的不好,沒人關注。現在看來,人家汪峰也沒錯,還曾經幫他們,做自己演唱會的佳賓,如果他們加入汪峰團隊,拜汪峰為師,不是皆大歡喜?可能他們被金錢衝昏頭腦,自毀前途,怪不得別人。附習作

    冬天裡

    那是一個美麗的冬天,雪花飛舞,白茫茫的世界就映在眼前。我們在雪地裡奔跑,在冰上鬧著玩。雖然那時穿的都很破爛,也不保暖,但卻笑聲不斷,忘了冰冷嚴寒。天真的我們就這樣快樂無限。

    那是一個凜冽的冬天,北風怒吼,灰濛濛的天空是那樣刺眼。我遊蕩在繁華都市的邊緣,在尋找我的明天。雖然已是衣食無憂,也不缺錢,但我過得並不開心,好像總有缺憾。自強的我總想追求高遠。

    在這個有點溫暖的冬天,我回到了故鄉放羊種田。日子過得平淡悠閒,就讓滿腔的熱血在曠野吶喊。雖然夢想的火苗一直在我心裡燃燒,但我已能靜下心來,踏踏實實,順其自然。成熟的我不怕時間的考驗。

    也許有一朝一日,我還能幹出點成績,那將會留下多麼美好的回憶。假如有朝一日,我能為國效力,我才能感到存在的意義。如果有朝一日,我停止呼吸,就用潔白的雪花,把我埋在這冬天裡,冬天裡。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稍微一動頭上的汗就跟水珠子一樣往下流,請問是什麼原因?有什麼好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