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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言心語

    這是一種畸形的工時制度,是嚴重損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一種工時制度,毫無疑問是違犯《勞動法》的。

    首先,看《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的相關規定。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其次,分析違法的幾種情況。

    從問題中可以看出,公司實行上班24小時休息24小時,全年無休息;這一工時制度,有以下幾處是違犯《勞動法》的。

    一、從每週工作總時間來看。

    上班24小時休息24小時,全年無休息,也可以理解為,隔一天上一天,週而復始。如果按每週來算,也就是說,每週至少是上班3天,即24*3=72小時;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72—44=28小時,每週多工作了28小時,遠遠超過了《勞動法》規定的不超過44小時。

    二、從休息制度來看。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而題主公司所謂的休息是上班24小時休息24小時,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休息,是全年無休。

    三、從延長工作時間上來看。

    《勞動法》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應該是在不影響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而且是在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情況下,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而上班24小時,是典型的影響身體健康的工時制度,會造成人們生物鐘的顛倒,會造成人們免疫力的下降,嚴重影響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再就是,工作24小時,何止是每日延長不超過3小時,超過了16小時之多;每月何止不超過36小時,超過240小時之多。

    總之,從以上資料對比分析得知,這種上班24小時休息24小時的工時制度,是嚴重違犯《勞動法》的違法行為,應該進行取締。

  • 2 # 大漠綠海和諧音

    我見過一些保安公司的保安有這種情況,但是很少,這相當於是每天工作十二小時,就是不知道薪水怎麼樣?

    可以肯定的說,這是違反勞動法的,許多人也知道,但都選擇避開這個話題。

    為什麼?崗位少,竟爭大,你不想幹,後面還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插進來呢!

    所以,只要收入還可以,你就不要搬法律條文了!因為就算你搬出來,也改變不了什麼,只能是你自己“滾蛋”!

  • 3 # 職廠觀察

    現在很多企業,用加班的方式取得兩重效果,一方面透過加班似乎給勞動者的工資提高了,方便招人和留人,一方面透過加班減少了人員需求,實際上又降低了人工成本,可謂是一石二鳥,所以大部分企業都紛紛效仿,但是在企業裡“上24小時休24小時”的情況還是比較少見,這種工時制度對人體健康的傷害很大,生物鐘全盤紊亂了。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一個概念叫“綜合工時制”

    大家都知道“標準工時制”是每週“上五休二”每週天8小時,而綜合工時制是,把上班時間管控上放鬆了,只要一月內總上班時間與標準工時制總上班時間相等即可,也就是說可以對企業要求已經很寬鬆了,但是這種工時制度必須審批備案才可使用,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可向勞動監察機關投訴,會對企業進行處罰整改!

    其次,這個工作時間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對加班的限制性要求《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如果不符合這個規定,員工有權拒絕加班,但是實際當中很難,拒絕就相當於失業。

    建議,如果不是太缺錢的話,遇到“上24小時休24小時”的班制,那就換個其他工作吧,畢竟健康最重要!

  • 4 # 嘉樹

    無聊吧?你不能改變公司還不能改變自己?別扯什麼勞動法,不合自已的看法就辭職走人。等你成了老闆時再學習勞動法不遲。

  • 5 # 齈鬏鰣溝攣

    其實24小時工作,️8小時肯定是夜班鎖門休息,第二天休息24小時,可以說是做一休一……很多公司都會採用這種

  • 6 # 眼鏡小龍54941801

    上二十四小時休二十四小時不是法律規定的,那麼你什麼時候看見有人上告了?。而且告贏了。如果犯法了是不是把企業和幹這種工作的個人都罰呀,因為你為什麼去幹上24小時班休24小時。說這話就是抬槓了,實際情況是這種工作一般是看看大門晚上打打更的工作,而且晚上還可以睡覺,我就幹過這種工作。有需求有人幹為什麼不可以呢,而且法律沒禁上吧?

  • 7 # 崑崙4759

    資本積累階段,工作不好找,能幹就幹吧,這種崗位大都值守,在廠礦也這樣,真正生產一線幾乎幹不下來。強度太大,消耗太大。工作總同勞動法掛鉤。人就不用工作了。你不幹還是有人幹。社會不發展到一定階段難以消失。出這題的編者也是996,還跟大家談勞動法,真不好意識。

  • 8 # 榮嶸

    在當今社會,安全作為全民生活生產第一準則的情況下,24小時上班本身上就是在身體不允許的情況下進行的,違揹人的生理需求,是不合理的,本身上就不會允許的,這樣的工作是一個偽命題,是不會得到社會和法律支援的。、

    再從《勞動法》明確規定,超能力,超體能的工作,本身就是違法的。如果有這樣的情況可以申請一定的補償。

  • 9 # 使用者9976633942033

    站在法律角度來看,肯定是違法的,站在公司的角度來看,你可以選擇不幹,總有人願意幹。。。在中國很多地方,工作24小時,休息24小時,全年無休,甚至沒有福利,甚至一個月只有4,5千塊人民幣,真的還是有很多人會幹的,至少在我們這邊是這樣

  • 10 # 故襄人

    工作時間長了,24小時工作才休一天,不太合理。一般外面做一休一,是工作滿12小時休一天這麼安排的。但這份工作應該是不忙的,一般情況下沒什麼事的吧,就是機房裡得有人看著,以防萬一。別說什麼合不合法,你覺得不能接受可以不幹,公司還是會照樣這麼安排的。反正外面要工作的人多著呢。

  • 11 # 無香6541555

    能不能不說勞動法?在中國別的法都有人遵守,唯獨勞動法就是擺設!單位5+2,白+黑,有遵守勞動法?企業每週6天,每天10小時有遵守勞動法?勞動法就是個笑話,不用太當真!別人說著玩玩的,你也就聽著玩玩,不能較真!

  • 12 # 武彊劉

    目前我沒看到這樣的工作制,勞動法規定的六休一,當然五天八小時啥的不算,常規工廠打工是六休一。24小時沒聽過,即使有需要可以兩班制三班倒。

    勞動法空子可不好鑽吶。根據勞動法大前提,維護工人利益,公司才能長久發展才能賺到錢。

  • 13 # 勿忘V初心

    24小時 ?? 關鍵是身體 精神 抗不住 沒有良好的休息時間 怎麼能盡心盡力的工作

    別說24小時了 12個小時把人的精力都耗盡了

    還怎麼工作 ,,,,,,,

  • 14 # 舅這麼說

    是違反勞動法,但是還是要生活。活在低層的人沒有多少時間去跟廠家打官司,而且你在沒上班的時候勞動合同上會有一條,就是服從管理,願意加班。

  • 15 # 活著60605671

    這是一個沒有高學歷 沒有很好的出路的前提下,所做出的選擇,自己肚子都填不飽,還談什麼勞動法?先活著,活好了,再說勞動法

  • 16 # 連名字都被舉報

    人在24小時活動,不管是自己身體,還是對他所從事的工作,都沒有好處。身體會越來越不好,工作也不能保證在最佳狀態!

  • 17 # 迪克牛仔56357577

    當然違法但又怎樣,特別是保潔保安一類的工作都是這樣,不在編不在冊願幹就幹,不幹就算,政府也不會在意,有較真的那就敷衍一下了事

  • 18 # 莊主夢蝶

    從法律層面講,肯定是違反勞動法。但是從公司裡靈活角度來講,這是一種不同的作息時間安排,這種方式,等於是幹一天休一天。比如說,鐵道部門有一些工作人員也是這樣的一種方式。至於說春節放不放假,那要根據工作屬性是否重要來說,不能片面論之。

  • 19 # 高憲福

    甘肅慶陽某中油加油站加油員12年被安排2412工作制,筆者作為家屬,代理其訴訟要求支付12年被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被安排工作的加班費,先後經過了甘肅省慶陽市勞動仲裁委、慶陽市西峰區法院、慶陽市中院、甘肅省高院,一一被駁回,目前已申請慶陽市檢察院監督,於2021年11月8日受理。

  • 20 # 張亞濤20

    違反勞動法,按工作時長算,你上一個24小時相當於上了三天班,而且沒有加班費。按一個月三十天算,你相當於上了15個24小時,這是上了45天班,而且沒有加班費的。這明顯違反了勞動法了!而且本身身體會受到嚴重的損耗,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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