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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涯讀涯史

    在明朝電視劇中,我們經常看到一個情節:某某王爺在幾個隨從的陪伴下到街上瞎逛,突然發現一個漂亮女子,上去調戲不成以後,就讓身邊的侍從將女子強搶回王府,這時通常會有見義勇為的男主角出現,來一出英雄救美。

    這個情節並不是編劇們臆想出來的情節,而是歷史事實藝術化的呈現。在明朝中晚期,宗室子弟強搶民女的事例層出不窮,但往往沒有電視劇中那個英俊瀟灑的男主角來救她們。

    我們來看下嘉靖時期伊王朱典英(有木字帝)令人髮指的所作所為。作為特權階級,偶爾“強買良家子充宮人”,或者“時召樂婦留宮中不出”,搞點娛樂活動是能理解的。但這個伊王卻“攘人妻女至四百餘口”,強搶了四百多個女子作為妻妾。

    而後更是變本加厲,“晝閉河南府,大選民女十二歲以上七百餘,留其姝麗者九十人,不留者令具金贖,厭惡者委投圈虎”,把河南府城門關起來,光天化日之下挑選了700多個12歲以上的民女,把漂亮的90多個留在身邊當侍妾,其餘的要家人買錢來贖,不喜歡的甚至還拿去餵了老虎。

    照理來說,這樣一個無法無天的藩王的罪行被揭發以後,應該是會受到嚴重懲罰的。但嘉靖皇帝聽聞此事後,只是感到震驚,然後下詔“限令伊王釋放被囚民女”,除此就別無懲罰了。明朝的宗室為何可以恣意妄為,連皇帝都拿他們沒什麼辦法呢?

    這個源頭又要從任勞任怨、想一個人包打天下的朱元璋老爺子講起了。朱元璋出身貧苦,父母兄弟在他小時候就餓死了,因此對於親情他是格外重視的。等他當上皇帝以後,他就想設計一套制度讓老朱家的江山永固,子孫世世代代能安享富貴。在認真比對了各朝宗室制度的優劣得失後,朱元璋最終確定以“仁”、“禮”、“義”“三原則作為其構建明代宗室制的基礎。

    所謂“禮”,即定其尊卑。根據封爵典制,“皇子封親王,授予金冊金寶,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立為王世子,長孫立為王世孫,冠服視一品...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朱家子孫,人人都有官做,保證世世代代享有尊崇。

    而且宗室犯了罪,享有不同於王公大臣和普通民眾的特權。宗室犯罪,地方有司無權過問,只能依實具奏,由朝廷發落。而朝廷基於“親親之義”,“雖有大罪,亦不加刑”,除謀逆罪外,朝廷對犯有其餘罪行的宗室大多從輕發落。

    所謂“仁”,即定其宗祿,除了提高宗室的社會地位,還得確保他們能吃飽吃好。明代對宗室子孫採取了包養的政策,宗室子孫“其生也請名,其長也請婚,祿之終身,喪葬予費”,從出生到墳墓都有保障,比現代的保險還保險。

    所謂“義”,即定其職責,明確宗藩與地方官員的權責範圍。這也是朱元璋制定的宗藩制與先前歷代宗室制度最大的不同之處。在他的規劃中,王府與地方有司分屬不同系統,宗藩“鎮靜藩屏”,“保衛宗社”,世代鎮守地方;有司為朝廷所派,“總制一方”,負責管理百姓。宗室和官府、駐軍雖同處一地,但權責明確。

    可以說朱元璋設想的宗藩制是完美的,既給以宗室豐厚的祿糧與尊崇的地位,實現其“親親”的目的;又對親王的許可權做了一定的限制,避免其尾大不掉。但朱元璋萬萬沒想到自己絞盡腦汁想出來的制度在自己死後馬上被朱棣打破。

    燕王朱棣趕走自己的侄子朱允玟,當上皇帝后,對宗藩制度進行了改革,簡單來說就是藩王不得從政、不得干預軍事、不能從事“士農工商”四個行業。換言之,朱棣把這些藩王當成豬圈養了起來,什麼都不讓他們做。

    明朝這些皇族宗室在嚴密的“藩禁”政策管束下,整日無所事事,加之其自身素質的低下,只能每天享樂於醇酒美婦之中,過著荒淫腐朽的生活。其崇高的社會地位和地方官員沒有處置宗室的權力,放縱下來,便出現了上文提到的強搶民女的現象。

    而朱元璋也沒有想到自己設計的這個制度最終給自己的子孫們帶來了滅頂之災。明末農民大起義爆發後,義軍所過之處,因為這些宗室平時作惡太多,百姓懷著滿腔的憤怒,在起義軍的帶領下對明代宗室展開了大屠殺,這些平時為害鄉里的皇族宗室被“屠戮幾盡”。

  • 2 # 爆笑影片系列

    簡單的說就是隻要不隨便離開你的封地,不造反。在你的封地可以為所欲為。至於為什麼被滅族。換了滿人把入關,想坐穩江山,只有將前朝皇族趕盡殺絕才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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