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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玲2180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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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和為貴隨之任之
謝邀,是你的就是你的何必那麼急,常言道,兩情 若要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換位思考,如果是你將來的兒女,或者姐姐妹妹同居了你心中何滋味?如果是我閨女我也不會同意,現在的社會是不同有些事還是守舊點沒有什麼不好,提前同居會生出許多事端,比如彩禮錢的問題,或者提前懷孕了,倘若兩人拌嘴肯定會說這些事情,婆婆和丈母孃的心思是不一樣,自然不樂意,婆婆巴不得媳婦懷孕了過門,這樣有些禮數,或者錢該不給的就不給,反正孩子都有了何必要呢?話是這樣說姑娘沒有嫁進家門就讓你家人看扁了以後你們兩個能過好嗎?你丈母孃是真正的為她閨女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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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顧問
你們已經登記結婚了,就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你們的婚姻是自由的,性自主權也是自由的,不能說你丈母孃不給你們同居,你們就不同居,你們的婚姻關係是不受任何人約束的,做酒只是一個形式,並不是結婚的必要形式,所以你丈母孃的要求是很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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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感分析小怪咖
這有什麼可笑的,不是所有女生,所有父母都能接受現在性開放的觀念,在他們心裡,只有真正辦了酒席,得到親友祝福的婚姻,兩人才算是合法夫妻,才能住在一起。如果你連辦酒席的時間都等不到,想要儘早行使丈夫的權利,我並不覺得你有多愛她。我簡單分析一下,女孩母親的想法。
只要沒辦酒席,就不算真正的結婚
在上一輩人的心裡,透過辦婚禮,告訴親友,女兒完成了婚姻大事,才叫結婚。這可能比一張結婚證來得更讓人踏實,更像是一種儀式。如果未婚就已經同居,難免會被親友指指點點,更害怕女兒被婆家看不起,為了女兒考慮,很多丈母孃確實不能同意婚前同居的做法。而且一般情況下,結婚證領了,離辦婚禮也沒有多長時間,何必急在一時,樓主覺得丈母孃可笑,丈母孃知道你這種想法不覺得你不靠譜嗎?
婚前同居不應該拿來論證對錯,雙方都不介意的情況下,也可以當做提前適應婚後生活的一種做法。可在女友不願意,丈母孃不同意的情況下,還是先分清輕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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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花影人間
你這滿嘴怨氣的樣子!
你丈母孃做錯了嗎?
既然老人要求辦完酒再同居,聽她的就是,媳婦兒是你的,晚幾個月再同居難不成她就跑了?不是吧?
法律上你們是合法的了,但是很多地方的風俗是辦了酒才算正在結婚,不然女生就會被鄰居啊親戚啊各種背後指點,當然你可以說他們說他們的,跟我沒關係。
但是你丈母孃家會很在意,誰家父母都不樂意別人在背後這樣議論自己的女兒,你願意有人這樣議論你的妻子嗎?
等等吧,是你的跑不了。
我跟我女友自由戀愛,戀愛期間啥都沒幹我女友說她家很傳統的那種但是我覺得辦了結婚證就是合法的了啊,丈母孃的意思一定要做完酒才可以同居,但是離做酒還要到過年就這樣我和我所謂的妻子分居了感覺好可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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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傳統意義中,兩個人領了結婚證還不算就結了婚,只有在雙方家長主持下辦了結婚酒席,請了客,舉行了盛大或簡樸的結婚儀式才算結過婚,小兩口才能明正言順的住在一起。所以你在沒有和女友舉行結婚儀式的情況下,和女友領了結婚證你岳母也不讓你和人家女兒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要怨你準岳母,等你給人家女兒了盛大的結婚儀式,人家就同意你們小兩口住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