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老李71490

    這個事依我所見,是應該的,從兩個方面看問題,如果他她們的結合是合法的。一個她是父親的合法妻子,她在家庭中的責任和義務,同前妻一個樣,享有同等的地位,所以子女有照看的義務,第二點是從人道主義上來講,她在這個家和父親生活在一起也盡了自己的一份義務,從道義上來說照看她也是應該的。

  • 2 # 水娟

    再婚夫妻,如果再婚時對方子女已長大成人或者成家立業,那麼,你只管照顧好老伴,跟老伴相依為命,相互扶持,沒必要也沒義務照顧老伴的兒女或者老伴的孫輩,這樣的話,你將來生病也是老伴對你有扶持和扶助的義務,老伴的子女沒義務,你也別指望人家的子女來照顧你,如果老伴照顧不了你,或者你們都年事已高,無力照顧對方,那就去養老院或者僱護工到家裡來照顧或者讓自己的子女前來照顧為好。

  • 3 # liujianweng

    如果父親找的老伴時,一,已取得了子女的同意。

    二,並辦理了結婚證的,父親的子女就應該有照看的義務。

  • 4 # 茉莉花8888

    如果父親找了一個老伴兒,老伴兒有病之後,父親的兒女是不是應該照顧這位老伴兒?

    這個問題是這個老伴照顧你的生活起居,減少了你們的後顧之優,這個老伴病了不管從什麼角度你們都應該照顧。

  • 5 # 亮劍3549

    你想照顧只要一個理由,她是父親的老伴,是阿姨。不想照顧,可以找出一千個理由,她與我無關,我工作忙,孩子要照顧,脫不開身……。

  • 6 # 誠信的人

    既然是你父親的妻子,就是你的繼母,這一點不可否認,先不說關係處理的如何,出於人道主義,也要幫你父親去照顧,雖說沒有生你養你,但是,她是你的繼母,和你父親是平等的,應該去照顧。

  • 7 # 志強4236

    父親可再婚,再再婚,無論多少次都是他合法妻子,他(她)們有相互照顧的義務。可對子女們來說,媽只有一個。絕不能因父親娶過幾個女人就有幾個媽吧?如果那樣怎對得起自已死去的生母。

  • 8 # 使用者6661980132134

    這主要看這個老伴和他父親的,孩子們的關係而定。這個老伴來到家裡沒有別的目的,和父親相處很好,和孩子們相互融洽,沒有為了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們傷害這家的利益。我看這家的孩子們幫助父親照顧這個老伴應該沒問題。

  • 9 # 周宗明217

    無養育之恩,那有贍養義務。老東西昏悖,雖說孝順兒女,不及忤逆的夫妻,但黃昏路近,丟人現眼,兒女臉上無光,干涉不起作用,如今自作自受,累死活該。父子恩情,權利義務,早被找伴之過抵消。下堂不認母,下堂也不認父,古來如此。

  • 10 # 弘範三界

    原則是,我覺得沒有,如果對方會做人,你父親肯定也會照顧她,你如果心疼父親,那幫忙照看,也是非常好

    所以,凡事沒有絕對,看緣分好壞與深淺

  • 11 # 隨遇而安132388326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我想問問提問者幾個問題:你父親的帽子被風颳走了,你幫不幫他撿回來?你父親的寵物狗走丟了,你幫不幫他找回來?你父親的柺杖壞了,你幫不幫他去修理一下?再問幾個問題:你在半路上遇到一個陌生人有病,你幫不幫他?你在滴水籌上給從未謀面的癌症患者捐過錢沒有?村裡王大媽經常陪你老爸嘮嗑,她忽然有病了,兒女不在,你幫不幫她?

    注意到你問的是有無幫助繼母的“義務”,我感覺許多義務都沒有責任那麼明確。常常是你願意了就有那個“義務”,不願意了就沒有那個“義務”。贍養父母是大家公認的兒女的責任和義務,可是不承認不執行的人也多的是。

    我們村裡前幾年發生這樣一件事。老張頭只有一個女兒,在別人幫助下給女兒招了個女婿。一家四口日子還算不錯,誰料有一天小兩口吵架後,女兒一時半會想不開自殺了。既然女兒已經不在了,那招的女婿打發他轉身回去也就天經地義了。可是,生活沒有公式,結果老張頭和老伴商量後,又給女婿娶了媳婦回來,又是一家四口親親熱熱。

    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世界上萬事萬物都是有關聯的。每個人都是生活在與別人的關係之中的。二次婚姻不管怎麼講,總是一種婚姻,雙方都有走這步路的必然性。退一萬步講,即使不是婚姻,也是朋友關係。老爸的朋友肯定也進入了我們的生活圈,當然也進入了我們的人際圈,這也是一種緣分。俗話說得好,後孃也是媽!所以,我們也就沒有必要分得那麼清楚。更沒有必要用十分功利的眼光看問題。不管平時關係怎麼樣,阿姨有病了,你方便的話去看看,幫幫忙跑跑腿,溫暖了她也就溫暖了老爸,何樂而不為呢?一般二婚的不管男女,都是經歷了人生痛苦和悲劇的人,所以對別人的關心,可能比一般人要在意很多!作為兒女,能直接或間接的為老爸做點事情,做點貢獻,為自己的圈子爭光添彩,豈不是好事一樁?

    生活絢麗多彩,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就是因為有一些人,他們不管義務和責任,不計個人得失,在努力地釋放自我,力所能及的做好事做善事。我們雖不能像韓紅一樣花上億資金做慈善,但是我們也可以力所能及做好事。切記:螢火蟲雖小,也能給人以光亮。

  • 12 # 同同1765

    父親再婚的老伴也就是你們的後媽,生病你們做子女的應該去醫院看望,照顧,看望照顧你後媽就對你父親的愛,因為你後媽是你父親的生活伴侶後媽有病你父親能幸福嗎?所以說你們對後媽的好就是對你父親的愛

  • 13 # 木石前盟說情感

    父親找了一個老伴,老伴生病住院,父親的兒女有無照看的義務?我想這應該取決於這位繼母有沒有撫養過繼子女、繼母和繼子女關係是否和睦這兩點吧!

    如果繼母與父親結婚時,繼子女未成年,繼母也對繼子女盡了撫養義務,則繼子女對年老的繼母有贍養義務;如果繼母與父親結婚時,繼子女已成年甚至已結婚,則繼子女對繼母無贍養義務。這是法律上的撫養與贍養關係。

    現實生活中,情形會複雜得多。題中父親找了一個老伴,說明兩個老人結婚時繼子女應該已經結婚了,父親的後老伴肯定沒有對繼子女有過撫養義務,繼子女可以不去照看生病住院的繼母。

    從另一方面來說,繼母雖然沒有撫養繼子女,但她照顧了父親的日常起居,減輕了子女的負擔,給了父親溫暖幸福的生活,給了繼子女家的感覺,如果雙方關係不那麼冷漠僵硬,還算融洽的話,我建議繼子女還是去照看一下父親的老伴吧,可以減輕父親的負擔,也是一種盡孝的表現形式吧!

    況且,早點把繼母照顧好了,也可以讓她早點痊癒,讓兩個老人少受點罪,早點過上正常的生活,兒女們也可以放心地放手。

    有人說,父親老伴的子女應該有照看母親的義務,這話也有道理,畢竟受母親撫養之恩的兒女才有贍養的義務。但現在的情形是,繼母是在和父親共同生活的時候生病住院了,你們家、尤其是你父親才更應該照看繼母才對啊!

    #把健康帶回家##情感寫作小能手#

  • 14 # 碧水1984

    無義務,看感情,我親爸在世,後爸也在世,我親爸生病,我夫妻都會去照顧,但只限於義務。我後爸生病,我夫妻也會去照顧,卻是因為感情。

  • 15 # 瑜168699074

    沒有照看的義務,如果她和你們父親過得還行,你們出於禮貌可以去看望一下,當然你願意照顧也可以,不想照顧在情理之中。

  • 16 # 小臉狐

    如果繼母或繼父盡了撫養義務,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繼子女有法定義務,贍養老人,沒有生活來源,應當給付贍養費,老人生病必須照顧。如果是子女已成年,沒有撫養關係,就沒有法定義務,但是,既然已經來到你家,也是一家人了,提倡中華傳統美德,盡最大努力照顧一下老人,也是應該的,老人如果有自己的子女,那麼親生子女就有法定義務,必須照顧。總之,老人老了,沒有能力時,能出點力就出點力吧!做好事必有好報!

  • 17 # qzuser

    這要分兩個層面或角度來說。法律層面好說,有規定。關鍵是情理和感情 層面。我認為,應該盡力而為,當然也要看父親的態度而定。

  • 18 # 樂呵

    父親是在其子女成年後再婚,其子女沒有與其現任妻子形成撫養與被撫養的關係,所以其子女沒有贍養其現任妻子的義務。

  • 19 # 平凡的人認真的人

    我覺得可以照顧她。她確實幫助做兒女的很大的忙。兒女要去忙自己的工作,沒有精力去好好照顧父母。所以她實際是幫助了孩子們。但是如果她不是善良的,總是鬧事的,我覺得孩子們也會避之不及的。

  • 20 # 吳士平

    遵老愛幼是中華傳統美德,按中國的民法,婚姻法,繼承法規定對家庭成員間的相互權力義務關係都有明確的規定,雖然你的父親喪妻之後又續賢一人結為夫婦,這在法律層面即成為你的繼母,養子女,與繼子女在贍養老人方面的義務是同樣的,至於你繼母病後煩煩,動則與人不好言行可能與生病自己心理壓力有關。需耐心疏導配合康復,這也同樣為你奶奶及父親分擔。希望你的家庭和諧快樂,你繼母早日康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輩子不結婚是啥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