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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黃易

    就我而言,我和前任沒有任何聯絡。冠冕堂皇的原因是,已經有家庭了,沒有必要和前任聯絡了。實際上真實原因是前任沒有和我聯絡。哈哈!但是後來發現好多人和前任還會有千絲萬縷的聯絡,比方某位女士,在家庭生活不如意時;或者遇到共同感興趣話題時(比方共同的同學出車禍死了);或者在聽到對方某種資訊時(比方對方的家人正在貸款);或者雙方的朋友經常的撮合與提起等等。

    東北有一句老話,“吃飽不想家”年輕時不知道什麼意思,後來慢慢的對這句話感悟特別深刻。那就是人在順風順水時,在春風得意時,往往對家鄉父母的掛念會比較輕,人在走了背字一切不如意的情況下,往往會思念家鄉和家鄉的親人……這裡說這些並不是牽扯到一個想家問題,只是想說明,前任之間的聯絡,往往是單方面的或者一頭熱的或者一方一手促成的。現實生活中往往是其中一個先和對方聯絡,這樣一主動聯絡換來的可能是對方的冷處理,也可能是被動迴應,也可能是對方有目的的迴應(比方只想打個回龍炮),極少數是彼此乾柴烈火,重新心心相印。

    所以我覺得,與前任聯絡是普遍迴應的,一般來說不會有什麼問題,極個別情況能影響到現在的感情,遇到自己的另一半與前任聯絡,大可不必有大難臨頭的感覺,而是仔細分析一下屬於什麼情況,畢竟,極少數情況是很少發生的。

  • 2 # 程佳垚

    有,一直有,前任成熟穩重,是個負責任的男人,說實話至今我對他還保留著餘溫,不過就是無緣,真心的希望他能找到一個適合他的女人,也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我也能找到一個適合我的男人………

  • 3 # 陽陽陌路

    沒有聯絡,分手後,做不成朋友,也做不成陌生人,就算沒忘記,也不該再聯絡,斷就要斷的徹底,要不然對自己下一任,和他的下一任不公平,時間會讓忘記他,有些人遇見就是為了教會自己成長,遇見就是為了路過自己的全世界,所以,無論如何,都不可以再藕斷絲連

  • 4 # 蝸小懶KXL

    沒有聯絡。

    《奇葩說》裡傅首爾說:合格的前任應該像死了一樣。

    他就埋在你心裡的某一個角落,你會偶爾想到他,但絕不去打擾他。

    前任之所以成為前任,肯定在那段感情結束的時候,發生了不可挽回的問題,如果保持聯絡,是因為你還抱著希望和他複合的希望。

    如果複合無望,保持聯絡又有什麼意義呢?只不過是徒增傷感而已。

    因為將來你還可能會見證他愛別人,看著別人取代你的位置,這個時候,為什麼還要保持聯絡呢?

    曾經相愛過的人不能做朋友,因為還是忍不住想擁有。

    既然成為了前任,就應該相忘於江湖,各自安好,互不打擾。

  • 5 # xunai0008

    當你問出這個問題時,你的內心是在猶豫的:

    1、自己的錯誤導致對方離去,為什麼他會沒有找我,不是說好可以包容我愛我,為什麼不在主動聯絡我?

    2、付出的太多,傷心離開。為什麼不懂的珍惜,付出了這麼多真心對待,離開也不懂的挽回

    3、他的主動聯絡對你造成了干擾。不不知要不要跟他保持聯絡

  • 6 # 雪姐搞笑

    沒有聯絡了,當初分開那麼痛苦,幹嗎還要聯絡,他是一個花心的男人再也不想見到他。我慶幸自己早發現他是那種人,不然結婚以後不得被氣死,我慶幸我發現了他的花心,才下決心離開他,才能找到我現在的老公。有人說,你遇到每一個人,他總會教會你些什麼!這話沒毛病。

  • 7 # 晨媽的碎碎念

    分手了就各自安好吧,彼此互不打擾是最好結局。

    我為了他,我的初戀,我的前男友獨自一人從北跑南,過著獨在異鄉為異客的生活,為了愛,吃些苦也無妨,但我們的異地戀終捱不過都市裡燈紅酒綠,我被綠了……

    那一刻的絕望感很痛,痛到不去上課,被老師約談,他竟然還和我說,他們沒什麼,只是那個女生在他需要的時候幫助了他,他還是愛我的。這個話是不是很可笑……

    初談戀愛的我,以為他會是我的終點,我曾在盒子裡寫下去諾言,條條框框,每個字跡,每個圖案都在無情地抽打我的遇人不淑。

    就這樣我們分手了,在分手後接到過他的電話(換手機號打的),聽到他的聲音,竟能像接到陌生人來電一般,心中不起任何波瀾啦。那一刻才真的放下了。

    他結婚那一天,他的兄弟打電話給我,告訴了這個訊息,我開心說了句,祝他新婚快樂!

    分手了,他就是前任啦,兩個人都已成家,過去的情債都已了了,沒必要再聯絡,徒增煩惱!

  • 8 # 阿濱134

    真正的放下不是刪光所有聯絡方式,老死不相往來的。其實,人本來就是有感情的。分手不代表什麼,只能說不合適。我們抹不去前任在我們生命中的痕跡,如果你們是和平分手。完事一樣可以做朋友,沒什麼尷尬的。你可以把他當做一個普通朋友一樣對待,安靜的躺在你的聯絡方式裡。如果有一天他(她)有事請你幫忙能幫上就拉一把,反之你有可能再某時可能需要他(她)的幫忙。在一起過就是有緣,至少他(她)有吸引你的地方。而你一樣吸引他(她)的地方。

  • 9 # 愛養生的芬芬姐

    我們應該是初戀分開後十年再相遇吧。初戀青澀的年紀不懂愛情,因為家裡人為我轉學,我們錯過了彼此。90年代通訊都不很方便,距離讓我們漸漸失去聯絡。十年後再見,都已物是人非,但偶爾保持聯絡,才讓我們知道原來我們三觀超級一致。說什麼都能說到一起,想什麼也都能想到一起。但是,錯過了就是錯過了,現在還在聯絡,但已是工作夥伴。他會在事業迷茫的時候找我來傾訴,我也知道他壓力大,靜靜傾聽,適時給出建議。我偶爾心情差,也會找他說說,釋放下壓力。彼此都能在精神上給於對方以支撐。這輩子不求攜手同行,但彼此可以依靠也是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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