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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妮夜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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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十二
百行孝為先是一個做人的最基本原則,這也是一個做晚輩的人品,首先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尊老愛幼,如果一個做晚輩的人不能好好的孝敬自己的父母和長輩,愛護自己的小輩,那麼這樣的人是很自私的人,只有愛自己,那麼這樣的人失去了中華傳統美德,對待別人對他的好要麼視而不見,要麼就是記得人家是應該的,對於自私的人是以我為中心,對他人、對家庭、對社會及對國家都不會有奉獻精神,對於不懂得行孝道的人,對他來說的定義人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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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錘哥他爸
百善孝為先是農耕為主的中國傳統道德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中國人對子孫的基本要求和願望!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工業文明的衝擊,人們生存競爭加劇、物質至上導致道德下滑,百善之中的孝道觀念從自覺、自動自發變為了要靠外力制約、甚至是法律來約束,這不能不說是發展中的遺憾!
這種遺憾主要表現在:
一、不知何為孝:孝字最早見於商代,是一個會意字,金文中的孝字像一個孩子攙扶老人,本義為盡心盡力地奉養父母,引申轉指晚輩在尊長去世後要在一定時期內遵守的禮俗。而不是現在年輕人僅僅給點經濟上的支助而少於陪伴。
二、兒行千里母擔憂,孝在自己成長的年月,更離不開父母的牽掛。因此工作在外、求學在外首先我要自律,不違法、不作奸犯科、不做有損父母期望和名聲的事情,經常性的一封家書報平安、電話中噓寒問暖、適齡婚配、生子嗣等都是不讓父母擔心、也是孝的主要表現。現在仍然有許多青年朋友出門不言語、回家不吭聲、甚至數月也杳無音信,看似不拖累父母,實際上也是不孝的表現!
那麼,為什麼《弟子規》裡要要求百善孝為先呢?弟子歸中說“首孝悌、次謹信”。孝就是孝敬父母、悌就是友愛兄弟。孝悌不易分!因為:
一、孝為先是基本倫理,有父母才有子女,父母有生而養的義務,子女必然要行敬與孝的責任。敬父母、愛兄弟,是維持家庭這個社會單位和諧、促進整個社會和諧發展的根本基礎。
二、孝敬父母、友愛兄弟。明確了子女在社會中的基本責任和義務,才能由此發心和周圍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激發並形成子女形成良好的道德規範,成為一個心底正直善良、樂於奉獻、情操高尚的人!
三、只有心中有父母、友愛兄弟才能家庭和諧,所謂“家和萬事興”,才能有“百善”。百善能單純理解為善良,而是在德的滋養下萬事皆順、厚德載物。
四、只有孝敬父母為先,才能從心底愛國、愛民、廉潔奉公、樂善好施、團結他人,做一個出色的中國人,為中國的偉大復興奉獻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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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日月明rym1220
天大地大,沒有父母的養育之恩大!一個人,如果連恩大如天的父母都不能孝養,還會對朋友真心相待嗎?不孝之人不可為友,應當遠離!孝養父母是無條件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父母也是凡人,也會有過錯。如果世人都能以父母有過為由不孝敬父母,天下還有誰孝順父母?所以就這個角度而言,"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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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玉在田
傳統觀點認為:孝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例如,論語中就曾經總結過:
有子曰:"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如果社會上推行孝這種行為模式,就不容易犯上作亂,社會就容易保持穩定。
這種看法是經得起歷史考驗的。我們看現今世界上容易發生動亂的地方,孝都做得不好。遠的不說,就說最近的"紅空"吧。古人會覺得,那裡犯上作亂的年輕人,個個都是不忠不孝之徒。
那麼從天道的觀點怎麼來看孝呢?
如果客觀形勢需要社會穩定發展,那麼大力推行孝道就是符合需要的;如果客觀的發展需要社會猛烈的變革,那麼過份推行孝道,就不符合需要。近現代的例子也非常多。例如在上世紀中國社會劇烈變革時期,就曾幾次打倒過"孔家店"。就是因為客觀上需要救亡圖存,快速實現工業化等迫切原因,所以對社會穩定的需求,只得讓路。
而現在的客觀需求是什麼呢?
根據管理層判斷,現在是百年難得一遇的大變革前夜。那麼根據這個客觀需求,我們對孝道的推行,應該是適度的,理智的。應該在符合客觀需求的前提下保持穩定。
這就是說,如果兒女們客觀上對即將到來的大變革有促進的作用,那麼就讓他去努力吧。最好能鼓勵他們,幫助他們。就算不能鼓勵,幫助他們,那麼起碼也不要拖他們後腿。
比如他們在努力的研究可控核聚變。
在研究星際航行,登陸月球和火星。
還有在研究量子計算機,智慧機器人的應用等等。
另一方面,如果他們所從事的工作或者興趣愛好,對客觀趨勢沒有幫助,那麼還是老老實實的保持穩定,做一個孝敬的普通人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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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學林金喜鵲
百善孝為先釋義:
其實“孝”字遠不是常人理解的那麼淺薄。“孝”是告訴人們長幼兩輩人如何和諧相處的道理。傳統文化,長輩對晚輩統治壓迫式關係,是統治者強加給人們的反動理念,是反人性的理念,是破壞倫理常綱的理念,這一切已經被歷史證明
孝字的寫法,下面是“子”,上面是“老”,所以《說文》講“孝”為:善事父母者。老在上,子在下。這是長幼尊卑的次序,禮節。也可以視為子承老,兒子背老父母,這是象形,更是直觀的孝行。這是講得很好,不錯。
“孝”的確是講長輩晚輩倫理關係,長幼尊卑次序之禮,確實是客觀的應遵循之道。但長輩晚輩倫理關係,其尊卑次序僅指家庭角色分工上,而決非人格人權人性上。長輩是家長,有決定家庭事務的權威,家庭人員理應尊重這種權威維護這種權威,但這種權威是完全建立在維護每個家庭成員人格人權人性之基礎上的。家庭的意義就是保障家庭成員的幸福快樂,如果連人格人權人性都沒保障,又空談什麼幸福快樂呢?如果是奴役晚輩式的孝,它還是善嗎?
但同時又必須明確,每個人的人格人權人性尊嚴,都是相對的,又是建立在責任與奉獻上的,如果是家庭的敗家子,家庭就有權力將其驅除,但不是毀滅他。驅除敗家子,是愛護家庭的另一種方式。
總之,對長輩行孝是天經地義的,但孝的方式方法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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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活中的老四
我來回答,首先“百善孝為先”這句話是出自清代的《圍爐夜話》,並非出自儒家文獻。 在真正的傳統觀念裡,“孝”是理性的。《論語》的核心思想是“仁”不是“孝”,是說人首先要愛自己然後愛父母兄弟再愛無血緣關係的人,“孝”只是一個推己及人的必要過程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 我覺得人,生活在世上最大的恩人就是它們的父母,他們給了你生命,並且把你撫養成人。所以,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感恩,那麼世界上還有誰比父母的恩情更大呢?所以,要遠離不孝之人,你給他的永遠不可能超過他的父母,他連父母都不知感恩,怎麼可能拿你當回事呢?無非是一時的利用你,騙騙你而已。 連自己父母都不孝的人怎麼可能效忠於國家呢?所以,自古代用人都以孝為先。這是人心問題,不用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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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我們可以理解為各種好事,比如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為什麼“孝”要放在第一位,我認為有兩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情感上的,母親十月懷胎幾乎冒著生命危險生下我們,用甜蜜的乳汁哺育我們,雖然3歲前沒有記憶,但我們卻離不開母親的懷抱,離不開母親身上的味道。慢慢地,父母教會我們說話、吃飯,走路,供我們上學,直到成家立業,期間不知付出了多少心血。人類都是有感情的,他們養我們小,我們養他們老。當他們老了走不動了,我們應該像小時候父母拉著我們的手學步一樣,攙扶著他們陪伴著他們。
其次就是道德上的,自受教育起,我們就學習了很多孝順的典故。三字經中“香九齡,能溫席,融四歲,能讓梨”,黃香九歲的時候,由於天氣寒冷,她為了讓父親睡覺時被子不涼,她就提前給父親暖床。
寫到這裡,我想起了一首歌《常回家看看》,即便我們沒能力給父母更好的生活,但至少可以經常打個電話,過年過節回家跟他們聊聊天,做做家務。父母在則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