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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回憶裡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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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桶般的小蠻腰
分手了還要住一起?
荒唐吧!緣分是個很奇妙的東西!佛家講:緣起緣滅一切皆有因果,現實生活中的兩個人也是一樣如此!跟電影中那些“正好錯過”有著本質的區別!
兩個人在一起有好多因素共同滿足以後才有可能擦出火花!然而彼此之間忘記初衷出現了彼此不願意的結果也是矛盾日積月累的過程!電影中講“愛一個人難道還需要理由嗎?”但是現實生活中我認為愛一個肯定是有原因的!就像一對戀人為什麼會從互不相識的陌生人變為親人!
分開了還住一起!可能因為時間久了!形成了一種習慣!習慣久了就變成自然了!緣分來之不易!還是要彼此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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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吐書小夥
1.還沒做好分東西的準備,很多情緒和物品無處安放。
2.有一方肯定得搬出去,要去找住的地方,一時還沒有更好的選擇,也就將就著住。
3.其實也就分分合合的事,床頭打鬧床尾合,過段時間又湊一起過日子了。
4.其他劇情自己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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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戰神情感頻道
分手過後還住一起的兩個人,原因有兩個:
第一,依然愛著對方。
第二,眼裡只有性,沒有愛!
分手以後雙方反正都沒物件,而且又沒有感情負擔,不用對誰負責。但是卻住一起。無非就是還有性!這個其實是挺不負責的。
我的態度是:
如果還愛著,請複合並深愛對方。
如果沒有感覺了,就不要再有瓜葛了。
感情不能拖泥帶水,
感情最忌諱關係說不清道不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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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笑奈何情感作者
分手的後為何還在一塊呢?
因為分手時一方已經沒感覺了,另一方就是抓住不放,彷彿自己全部的幸福都在對方手裡,被抓住的人因為內疚或者負罪感而不敢把離去的步子邁的太很,一步一回頭觀望著,唯恐對方做出出格的事,令自己不安一輩子,所以這時就會停留在原處,靜觀其變,其實兩人這時在一起己沒有真正的幸福可言,但也有甩你斬釘截鐵的人,這種人多數都是不太重感情,不念過往的人。
放手代表一個人自信程度,其實越能早放手人越自信,越是在那裡拖拖拉拉人越是不自信,因為自己的價值要讓對方去認可,而不是自己認可自己,因此,一個能清晰的認識自己的人,越能對愛情收放自如,雖然分開了一方拼命的想令對方好受一些,但是被動的一方常常不願意接受分開這一事實,就會痛苦萬分以至死不瞑目,明明知道前無路,含著淚也要悽美,其實一個人的孤單不可怕,就怕有了伴侶之後的那份孤單,但是無論你怎樣,在戀愛期間雙方都有繼續和分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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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最美的傻瓜
謝謝邀請!分手過後還住一塊,是不是住在一起,還是分開住,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如果住在一起,也許彼此心裡還是放不下這一段感情,想等待某個時機尋求複合,這樣的兩個人,心裡可能還有對方存在的痕跡,還想重歸舊好。如果是分開住的話,可能因為經濟的原因,能省一筆租房的房錢,也可能是給彼此空間,好好的看清彼此,冷淡一下彼此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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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十六畫叔哥
已婚者,由於感情不合、性格差異、婆媳關係、經濟糾紛等原因分手了,按照常理,就應該大路通天,各走一邊,從此彼此變成熟悉的陌生人。談戀愛的人,分手後,仍住在一起的可能很小。只有婚姻裡的人離婚後,還在一起的可能是存在的。
兩個人分手後,無論是沒有住處,還是為了方便照顧孩子,仍住在一塊是一種不可思議的選擇。也是不被外人理解和認可的做法,是要遭到別人非議的行為。
分開後人仍住在一起,三種原因可能最大:其一,為了共同的某種利益最大化。有些人,在婚姻裡矛盾重重,為錢財、為利益爭的不可開交,互不相讓。一旦離婚了,反而相互客氣了,關係反而比之前好起來。其二相互生理需求。畢竟曾經彼此在一起生活過,還有一份恩情,在各自沒有找到下一站幸福之前,抱團取暖,現實裡也能看見這種極為個別的奇葩現象。其三,怕傷害到孩子,也擔心外人和父母知道,而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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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傾聽一句情感語錄
謝謝邀請,分手過後,兩個人住在一起原因可能有這幾種。第一,雙方可能臨時分手,在生活中小打小鬧拌拌嘴而已。第二,可能是雙方之間長期在一起,習慣彼此的存在。所以,導致雙方還在一起吧。第三,雙方還有感情基礎,住在一起也有可能重歸與好。總之,還需要看雙方的心態及各自的態度。一般這種情況不多,能住在一起畢竟還是雙方還是有點感情,至於是愛情,或者所謂的親情那就不得而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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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間蠔宅
謝謝邀請:不好意思回答有點遲,最主要白天工作太忙!!!分手後的兩個人還住在一起,最少他們還有感情基礎在,假如沒有了不可能住在一起,最少有一方還不死心。這樣也好,讓彼此在同一個空間裡冷靜一下,有可能他們又會死灰復燃哦,因為在一個空間裡彼此都會學會換位思考,想著彼此的好。假如真的沒感情可言,打死都不可能還住在一起。除非還有什麼東西牽掛在哪裡,經濟,孩子或者其他利益在裡面等等!!!我的回答就這些,粉友們不足記得給我留言!!!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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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十歲六年
真正意義上的分手,之後兩個人根本不可能住在一起,如果他們能住在一起,那就說明他倆還沒有分手!
感情這種東西微乎其微,我通常所見到的分手其實和電影電視劇裡差不多甚至比那更加慘烈一百倍,那可真是撕破臉皮地撒歡!女的不再顧及淑女形象,男的也絲毫沒有紳士之風,當初的百般呵護蕩然無存,剩下只是髒話連篇,奮力撕扯!
我們冷靜地想想,兩人如果鬧到了這種地步,那住在一起可能嘛?
完全不可能!因為此時兩人相看兩相厭的地步已經達到了極點,恨不得對方從世界上消失才好!
和平分手有沒有?有!但極少,和平分手的前提是兩人之前的感情就不厚,所以分就分了,不疼不癢的!
所以,如果兩人提出分手,還依然住在一起,那麼就說明他們兩個人雖然嘴上說分手,可是身體很誠實地留了下來,等待過幾天的和好!
這裡原因,我大約推出兩種。
第一種,就是一時氣話。
兩個人生活了那麼長時間,早已習慣了對方的存在,而且伴隨著生活時間的加長,雙方感情越來越濃,所以,一時氣話的分手不足以令他們做出真實的行動——拎包再見,永遠不見!
第二種,就是經常說出分手之話。
有那麼一種人,他們談戀愛的時候會因為一點小事情就口出分手言句,一個月能分個八九次,而在對方的認錯挽留下都繼續維持著感情。
這類的人,你不能說她(他)幼稚不成熟,只是她(他)需要更多的呵護,而分手的威脅也僅僅是她(他)表達的一種形式而已。
這種分手也不是真的分手,只是她在向你索要呵護,安全感,她要知道你還愛著她!
所以,這種分手純屬口出懸河,不是真的,那麼很自然的,兩個人可以繼續生活在一起,直到等到另一方表現出了愛的舉動,呵護的態度時才會露出欣喜的笑容。
不過,這種常出分手的狀況很危險,因為當一個水杯好幾次掉在地上的時候,都沒有摔碎,你就不會再去特意在乎它了,直到後來它真的碎了!
而且,老說分手的話,很傷兩個人的感情的!
在茫茫人海中,能夠遇到對方著實不易,所以還需珍惜!
回覆列表
有迫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談戀愛分手基本沒可能,婚姻裡這種情況還是很多的,或者為了孩子,或者為了老人,如果是公司為了公司股價什麼的,總之是雙方還有利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