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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廖彩琳律師

    這樣的判決,母親打死兒子,典型犯罪,作為孩子是獨立的生命個體,母親也沒有資格處置其孩子生死,由於並不是故意打死,因此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而作為母親,又是孕婦,犯罪的是她,我相信痛苦的也是她,因此才最終判決的是緩刑。

    孕婦除了身體,還應關心其心理健康

    看了下有限的新聞裡的描述,說真的,這個當媽的下手真的挺恨的。

    以下摘抄新聞

    後經法醫鑑定,郭某系生前遭受鈍性外力多次擊打頭部,造成蛛網膜下腔出血後嘔吐,因誤吸引起呼吸道阻塞窒息死亡。

    多次擊打,還是頭部,對於一個孩子,是不是也太下的手了。

    我相信打孩子的時候,孩子肯定也是又哭又鬧,當媽的就一點心疼的感覺都沒有嗎?

    說真的,我寧願相信可能孕婦因為激素問題,出現了心理疾病,否則這還是親媽,我覺得如果不是心理出現問題,這樣本身就抱著孩子可以打,隨便打的教育理念,我看真的你也別懷孕,禍害一個又一個了。

    所以,孕婦身體健康重要都知道,但是真的孕婦心理健康也非常重要,否則抑鬱症,或者這樣直接崩潰打娃的,我想也不是個例。

    不要盲目逼孩子了

    說真的,我挺可憐現在的孩子,尤其看了其他個別國家對孩子的教育

    我們的孩子真的太累了,不少國家的孩子小時候更多培養的是創造力和常識,而不是沒完沒了的作業和考試要說學校負擔重,可能勉強應付的過去,但是不少父母還逼迫孩子學了不少奇奇怪怪的興趣班。

    說真的,芭蕾,音樂,跆拳道,我也理解,培養情操,鍛鍊身體,提高品味。

    但是弟子規,珠心算,奧數有些時候,我只講自己看法,學這些幹嘛?用來考試其實也用不上。

    對於很多家長,這樣逼迫孩子,我相信當然為了孩子好,但是到底應該怎麼樣讓他好,是不是也需要更多的思考

    就說寫作業,行為習慣從小培養好,可能不需要你這樣守著寫作業,我小時候不說成績好不好,但是作業都是習慣了放學前就恨不得立刻做完,不懂就自己看參考書,或者問同學,家長完全不關心作業這塊。

    所以,可能培養孩子的行為習慣,自制力,學習能力個人認為也許更重要吧。

    最後,真心希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了

  • 2 # 公司法江湖

    的確很遺憾,出發點是為了孩子的學習能夠認真,但是卻失手導致了孩子的死亡,即便是其母親估計也沒有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時代早已不在,科學合理的引導孩子的興趣愛好才是正確的教育方式。

    今年1月3日晚,武功縣女子胡某在家輔導兒子郭某學習。因郭某學習不用心,胡某一氣之下對郭某進行毆打,導致其頭部幾處受傷。次日凌晨4時許,胡某發現郭某嘔吐後緊急送醫,不幸的是郭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後經法醫鑑定,郭某系生前遭受鈍性外力多次擊打頭部,造成蛛網膜下腔出血後嘔吐,因誤吸引起呼吸道阻塞窒息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但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歸案後認罪悔罪,可依法從輕處罰,故判處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本案當中作為孩子的母親胡某主觀不太可能存在故意致孩子死亡的目的,只能是存在過失的情況,所以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名來對胡某定罪量刑符合法律規定。只是作為孕期的胡某,如果在案發前剋制自己的情緒,理智的對待孩子的學習,循循善誘的引導孩子正確的學習態度也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同時結合近些年來大多數青少年自殺的案件來看,普遍都是因為學習壓力過重,心裡負擔太大導致的心理防線崩潰,回想我們自己過往的童年,確實相較於現在的孩子而言還是存在許多的樂趣,如何能夠真正做到讓孩子減負,迴歸童年,也是教育界今後普遍需要研究的重點。

  • 3 # 陳武鵬律師

    這真是一出人間慘劇!首先對死者表示哀悼,對生者表示不幸,尤其是她還懷有身孕,千萬不能過度悲痛和自責,否則釀成更大悲劇就不好辦了。當然,該母親已經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她不光要忍受良心折磨,還將遭受法律制裁。據報道,今年1月3日晚,武功縣女子胡某在家輔導兒子郭某學習。因郭某學習不用心,胡某一氣之下對郭某進行毆打,導致其頭部幾處受傷。次日凌晨4時許,胡某發現郭某嘔吐後緊急送醫,不幸的是郭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後經法醫鑑定,郭某系生前遭受鈍性外力多次擊打頭部,造成蛛網膜下腔出血後嘔吐,因誤吸引起呼吸道阻塞窒息死亡。

    案發後,武功縣公安局調查發現,胡某與郭某系親生母子關係,事發時胡某正處於懷孕期。2月20日,胡某被武功縣公安局監視居住,後武功縣檢察院以胡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

    顯然,該母親在應當預見到擊打孩子頭部很有可能會給他造成致命傷害,但她卻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到,從而沒輕沒重地多次擊打孩子頭部,最終造成孩子死亡的危害後果。因此,該母親對孩子死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完全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要件,應當遭受刑事處罰。當然,考慮到該母親主觀惡性不大、本身也是悲劇主角、目前還身懷六甲,很有可能法院會對她判處緩刑。

  • 4 # 律師獨角獸

    這個母親是親母而不是繼母,因為寫作業而把兒子打死,就有些匪夷所思了。雖說大家都說,不寫作業時母慈子孝,寫作業時雞飛狗跳,但下這麼重的手就沒必要了。我們先來分析一下這位母親的罪名,這位母親沒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意圖,所以其肯定不會構成故意殺人罪。她把兒子毆打致死,又不僅僅是過失造成的,是有故意傷害的意圖在裡邊。所以該母親構成的必然是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只是故意傷害的加重情節。具體到量刑上,因為親生母子的這一特殊關係,法律上認為該母親的社會危害性並不大。其造成兒子死亡更多也是失手而為,再加上這位母親已經懷孕,所以對其適用緩刑。從另外一個意義上來說,雖然這位母親被判處緩刑,但我認為其內心的內疚和不安將伴隨其一生,這種精神上心理上的負擔,比單純讓其坐牢更加痛苦。我們縱然理解其恨鐵不成鋼的心態,畢竟孩子也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也有自己的生命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就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所以家長們不如淡定一點。

  • 5 # 小英越南

    對於這樣的事首先表示遺憾,無心之失一個孩子就這樣離開了。

    事情發生於武功縣,1月3日的時候,胡某輔導兒子郭某在家做作業,輔導功課。

    郭某由於是小孩子,比較貪玩一點,母親在旁也不是那麼用心,作為母親的胡某由於一時的生氣,動手打了兒子郭某頭部。

    當時並沒有在意,第二天凌晨四點左右,發現兒子郭某有嘔吐等症狀,並緊急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最終死亡。

    公訴機關以過失罪起訴胡某

    郭某死後,武功縣公安局立即出警,並迅速做出調查,調查發現,他們二人屬於家庭母子關係,系過失導致兒子的死亡。

    郭某的死亡不是故意人為所造成的,無故意所傷害所致死亡。

    且郭某的母親胡女士還懷孕二胎在身,最終武功縣在2月20號的時候對胡女士監視居住。

    最終公訴機關判決胡女士判刑三年緩行三年。

    事情已經發生,雖然結果很遺憾,但是帶給我們的更多的是家庭考量以及子女學業期間和父母的溝通。

    對胡女士以及她的兒子郭某,再次表示深深的遺憾。相信這一次教訓也給她深深的上了一課。

    現在的孩子作業普遍比較多,父母也比較累,俗話都說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父母的操心是比較理解的。哪個兒女都是父母的心頭肉。

    在這起事件中,帶給我們更多的是遇事要冷靜,儘量的剋制自己的心裡,儘量協作溝通解決問題,動口儘量不動手,動口最多罵幾句,動手責容易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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