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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和言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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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冷明貴
謝邀請。我認為,既然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一家人就應該不說兩家話,那個家就是你們共同的安樂窩。好好過日子,夫妻間要相互忠誠和信任,心裡不要有小九九,著摸那些幾乎是零機率的極端事情。萬一有一天談到這件事,也會合理分割的,扣除婚前一方的實際出資,其餘的全部視為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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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京漂追夢人
這種情況不在少數,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兩條路可走。
第一條,和男朋友商議著把房產證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這裡很可能牽扯到房子首付款問題,必須協商好。
第二條,如果男方不同意加女方名字,那就雙方簽訂一個協議,在夫妻雙方共同還債過程中,如果將來萬一婚姻關係破裂,在財產分割時,女方的房款必須由男方如數退回給女方。
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這裡不得不去面對一個問題,那就是夫妻感情問題。以上這樣做雖然能維護女方的權益,保障女方利益,但是會使夫妻雙方的感情受到影響,要做好思想準備。
董青島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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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雲淡風清57899813
房產合同和不動產證已成事實,女方中途加的可能性不大。婚後共同還借款,留存證據即可,婚後還誰還什麼款等,如今後確發生,房子不能分但還貸部分能分割(補償錢)。但是,無論男女,要結婚或已婚,別算計太多,如女方生了孩子的,如真發生不幸確實離婚,男方大度點吧,無論財產法定與女方有無關係,比境女方為你生了子女,也許弱勢些,保護婦女兒童權益,也是婚姻法的原則精神和法條明確,各國立法也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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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散戶俱樂部
夫妻共同還貸的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只要你能夠提供共同的還貸證據,就可以享受共同的所有權。
這種證據應該很好證明,房產購買的日期,提供還貸的房產工資扣除記錄就可以了。
至於房產證有沒有你的名字並不重要,只要你在婚姻的期間,還在還房貸,房子就應該有你的一份,至於比例,應該是婚姻期間,還貸部分的百分之五十。
我認為婚姻中的夫妻不要斤斤計較一套房子的價值,如果我離婚我寧願把房產讓給老婆,愛她一回,總應該為她的以後生活考慮。
我是男子漢,再大的困難也應該有我一個人承擔。我要在社會上樹立自己的良好的社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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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臘肉聊房產
感謝題主邀請!關於房產產權歸屬問題,新婚姻法有明確規定,有關法條是按照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劃分的;對應的購房款則按照全款和貸款兩種不同形式進行區分。比如一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婚後除非另有書面贈與約定,房子產權永久性歸一方單獨所有;如果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則首付和婚前還貸部分屬於婚前買房方所有,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題主的情況有兩種可能:
一種情況是男方婚前以銀行貸款的形式購買。這種情況問題不大,只要是婚後夫妻共同參與還貸,房產就有你一部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此種情況因房產證登記的是男方個人名字,那麼一旦今後婚姻出現變故,則房子產權歸屬登記方(男方)所有,你只能得到男方相應的現金補償,如果你又想與男方擁有平等的房子產權,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就是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但是操作起來比較麻煩,變更需要先去銀行解押、還清剩餘貸款才行。
另一種情況是男方以民間融資(借私人錢)的形式購買。男方婚前借款買房肯定是以全款形式支付,房產證也多數辦的是男方個人的名字。但是男方在婚前沒有還清的債務,婚後勢必要侵佔夫妻共同財產用於還債,這對女方的合法權益就會造成侵害。最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是,婚後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雙方可以約定房產佔比份額,比如100萬買的房子,婚前首付及還掉的借款,男方佔了60萬,那麼剩餘的40萬房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這個需要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才會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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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惑之年HHHHHAAAA
首先要說的就是、你選擇了他就不要有其他的想法,、當然這是不動產的房子,如果說沒有結婚前他欠的外債你和他生活在一起不是一樣要還嗎。兩個人既然選擇在一起就不要懷揣著分家產的事,一旦真的發生了,那就要看還款記錄和有你的分配比例了,也許男方實在不想要你了,房子什麼全部都給你了,如果是一個和你一樣有想法的那就是漫長的起訴和取證,也許你也沒有精力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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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夕陽紅54900
你說現在這人還有沒有人情味,沒結婚,就打算著離婚,又是婚前財產,又是公正,以前也沒這麼多事,越弄越麻煩。
叫我說,我不管你婚前,婚後,也不管你借的,取的,還是首付,還是全款,只要我嫁給你,你就要給我地方住,給你兒子的,就有我的份,就是我們共同財產。女方也別要那麼多彩禮,象徵的要點,結婚是為了過日子,又不是為了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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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隻言片語——青青
男方婚前借錢買房,怎樣維護女方的權益?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現在你們住的房子,房產證名字是男方一個人的,還是你們兩個共同的?維護權益首先加上你的名字你就得到利益了。
你問的這個問題呀,特別沒有人情味,離婚和房子是男方的。和你一點兒關係沒有?屬於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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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夏豐日
男方婚前借錢買房,婚後夫妻兩個共同還債。怎樣維護女方的權益?這個權益很好維護,只要是雙方共同還債,房子妻子就佔有一定份額,離婚後,妻子當然就能多得一份房子的補償了。因為房子男方買,當然是貸款,只能每月還貸。結婚後,當然仍然要繼續還房貸,不會因為你結婚而免除。而女方結婚,自己沒有房子,住在男家,與男方是夫妻,雙方收入是共同財產,其中還房貸也是共同財產,這不會變。若你要保證雙方不會吃虧,只能雙方協商,定立協議,雙方簽字,律師公證,這樣女方就不會吃虧了。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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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壇法菜
女方的權益有兩種方式
1、夫妻財產約定
男方婚前借款買房,產權登記在男方名下,婚後共同收入還款,這對女方有失公允,可以把這個意見提出來,雙方協商,做夫妻財產約定,對房產產權歸屬、共同債務負擔進行約定。這樣做可能會傷害夫妻感情,能否這樣做,需要自己根據自身情況決定。
2、如離婚,婚姻法對此有規定。
像你的這種情況,婚姻法是有規定的,房子產權可以判給對方,但婚姻期間共同收入還款部分是需要給女方補償的,如是按揭貸款買的,除了婚後還款部分的補償,還有房產增值部分的收益分割。為保護女方利益,可以有意識地收集、保管好婚姻期間用於還款部分款項的證據材料,像銀行流水、收入流水情況之類的,備用。
女方雖處於不利位置,但也要心平氣和,合理處理好這些分歧,多做些準備,以備不時之需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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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四季——花開
加名字,或者籤個協議,如果婚姻有變共同財產分完了以後讓男方另外給女方婚內所還債務的那一部分錢,否則那就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去償還男方婚前的個人債務,如果婚姻有變無疑是對女方的不公。
其實世間沒有絕對的公平,有的只是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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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可以透過雙方簽訂一份婚內財產協議。但同時也要保留好女方參與還債的單據票據,可作為分割財產的證據。
一般來講,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有協議則按協議處理;無協議的或者協議不成,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有產權登記方進行補償。
婚前借錢買房是全款的話其中可能還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這邊建議委託專業的律師進行起草財產協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最後,仍然希望各位有美好的婚姻,有問題早點溝通清楚其實沒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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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都是人,互相維護。不能還沒進門先會算計人,兩口子還用得著算計來算計去的嗎?如果是這樣,那就先別結婚了,有意思嗎?
但話又說回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時時刻刻兩口子處於平等公平的狀態就可以了。做人也別太聰明,也別太傻就行了。人活著,用得著你算計我,我算計你的嗎?想起來都覺得可怕。其實我覺得傻人有傻福,命裡有的不取自來,命裡沒有的,算計來你也守不住,不該是你的財,也許招來的是災禍。最後祝君白頭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