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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牧羊人yxb

    我覺得你送她十次東西和做不成朋友沒有必然聯絡。

    如果按照你的意思,接受了你送的東西,就要成為你的朋友?這樣的想法一是你小看了女人,二是你還不理解做朋友的意義。

    做朋友,是要心有靈犀的。那是情感接受與否的問題,非物資所能換來的。既然鬧翻了,肯定也是做不成朋友的。

    再就是你送她東西是送,不是她要,這就是周瑜打黃蓋了。做不做朋友,只能意會,是個水到渠成的活。看起來,她對你並沒有那種特殊的感覺。收拾一下自己的心情,不要再去想那些不現實的問題,把精力集中到自己身上,好好學習天天向上。說不定哪天她也會翻然悔悟,自動找上門來。

  • 2 # 情感王子A

    正所謂:旁觀者清,當局者迷。其實怪只能怪你自己高估自己的能量,你的內心是將女同事當做女友看待,而你女友只不過貪小便宜而已,所以你送她東西你收了,但她的內心從來沒有把你當男友。你只不過一廂情願,剃頭挑子一頭熱罷了……

    其實你一開始就錯啦,你本來是將女同事當女友看待,所以才送了那麼多東西,如果你一開始就向女同事挑明關係,她肯定會拒絕你的,由此你就不會遭受物質損失。現在好啦,人財兩空,同事沒得做,反而變為仇人!

    男女同事之間是非常敏感的關係,一定要正確處理,以防鬧出矛盾,大家都很尷尬。

    就拿我們單位來舉例說明,同我同科室一個男同事暗戀總裁辦公室一位女文員,經常帶女同事買時裝.買化妝品,有時還一起短途遊,這樣交往了兩年,大家都沒有挑明關係,男同事花了十幾萬元,豈不知,突然有一天女文員辭職跟隨另一個男人去往廣州,恰恰女文員走時男同事不在單位,第二天男同事上班才得知他所謂的女友已不知所蹤。只知道她去廣州務工,廣州那麼大,去哪裡找?就算找到了她不承認,你又有什麼辦法?所以說一開始沒桃明關係,只能吃啞巴虧。

  • 3 # 賢惠151688966

    男女就是談戀愛,處朋友,送東西也要看看對方跟您有多少真心實意?若您送三次東西了,對方一點反應都沒有?那就已經說了問題,最起碼她沒那麼愛您,就是愛也是表面功夫。我們可以透過送對方東西看清一個人?假如您送對方禮品,對方拒收就是不想跟您深交或對方哪裡不方便收。若您給對方禮品,對方不會跟您禮上往來?就是有佔便宜的傾向。若對方收您三次以上,而對您一點表示都沒有就要注意了,那就是想佔完便宜就跑的人。騙吃騙喝騙感情。不管交任何朋友?都可以從請對方吃飯或送朋友東西來試探一個人是否成為您的什麼樣的朋友?街坊有遠近,朋友有厚薄。您再決定用什麼尺度與對方怎麼相處?什麼都是相互的。

  • 4 # 愛寫雲海

    奔著男女朋友相處的,最後分開了,可以做朋友的應該是少之又少。更何況你們還是同事,抬頭不見低頭見的,肯定多少都會尷尬的。

    既然你送了禮物,她都收了,多少她可能也對你有好感的,不然也不好意思收你的禮物。

    那最後做不成男女朋友了,又還是同事,肯定再恢復到之前的狀態是不可能的了。

    避免尷尬,也避免在工作中扯不清,倆人還是以分開的狀態在公司上班比較好。

    分手了還可以做朋友,我覺得這句話本身就是有點病語的。

    兩顆愛過的心,再怎麼說服自己,那從前的愉快和不愉快都會在,為什麼還要勉強彼此非得再做朋友呢?

  • 5 # 小姐姐聊動漫

    我覺得送東西是你心甘情願做的,並不是別人逼你的,完全不能拿送東西多少來衡量兩個人的感情。

    既然你說你和他是在交往,那你送她東西,她接受是正常的,最後鬧翻了,也就是分手了,朋友都不算,只是覺得比較尷尬而已,說實話,真正愛過的人很少,分手了之後還成為朋友,畢竟彼此之間仍然有隔閡存在,我覺得你沒必要糾結禮物和感情這兩件事情,禮物送出去了,就不屬於你了,那就是屬於你前女友的東西了,那感情分開了就不要再去糾纏了,我相信作為成年人的你應該能做到。

  • 6 # 王義君

    謝謝!1,和你同事交往,你沒有介紹交往的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2,你送給對方十次東西,儘管對方都收下了,但你沒有講你送東西給人的動機和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麼。3,人們也並不知道你們鬧翻了的事由或根本原因是什麼。所以綜上所述,帶有諸多資訊尚不明確的交往,實際上是帶有很強的模糊性甚或是具有一定的盲目性,雖為同事關係,但最後連朋友關係也都未成。我認為,這符合邏輯,不足為奇。痛定思痛,需要查詢原因並引以為鑑的倒是你本人自己。愛情中的一些物質的確很重要,但決定愛情成敗的就不一定都是物質了。對此,你一時也許還理解不了,相信,日久你終會能想得通的。謝謝!

  • 7 # 盡閱天下事

    送她東西,她每次都收,從這個送禮,你能從她那裡得到什麼答案呢?她喜不喜歡你?有沒有正式的成為戀人?

    如果僅僅是簡單的送禮,即使她接受了你的禮物,但也不能表明,她就喜歡你,有時候,只是簡單的,你付出,我收穫,僅此而已。

    很多人都是這樣,別人對他好一百次,只要不好一次,那麼前一百次也就煙消雲散,當沒發生過了。是這麼現實的,很多人都是記仇不記恩。

    按照你所說,鬧翻了,既然已經翻了,說明你的禮物也已經翻了,你的禮物在吵架面前,意義不大。

    還有你說的,做不了朋友,估計你們之間的狀態也就是,誰也沒搭理誰吧。如果你真想挽回點什麼,就主動找她,有時候她也許只是需要一個臺階下而已,並非是真的要斷絕來往。

  • 8 # 山東純爺們

    我猜想,友友送女同事東西的動機,是奔著處“男女朋友”目的去的。女同事收東西的理由是同事之間的贈與,不在一條道上。

    但是女同事多次“無功受祿”的收受你的東西,又無任何回饋,這就不對了。這種行為視為愛貪小便宜,貪得無厭。

    這種無緣故的多次收受別人財物的人,品質實再堪憂令人質疑。之所以連朋友都不是也就不奇怪了。怪只怪友友失察,錯把同事當“女朋友”了。

    事到如今友友和女同事的情況已經如此了,那就大氣點“爺們兒點”,不再糾結此事。從此多學習,多掌握技能,重塑自己,使自己強大起來,讓人寡目相看。到時侯自然就平復了心中的不平衡。

  • 9 # 老蔣閒言

    就像樓主說的:你和女同事交往,送她十次東西,每次她都收了,最後鬧翻了,連朋友都不算。你願送,她願收,其實就怪不了這位女同事,她感到就如兩不相欠,心裡自然安一樣。和你鬧翻了,連朋友都不算,只能說明是你一廂情願罷了。

    這個女同事因為著你不入眼,所以根本都接收不到你對她發出愛的訊號,或者是能夠看出你發出愛的訊號,但她只接受禮物,拒絕接受愛情,只能說明這位女同事是一個愛佔小便宜的人。

    要是她有逐漸愛你的萌芽,當收到你第三次禮物時,她看你的眼神就不對,一定會含情脈脈,頻送秋波的。誰知道你這麼不知趣,不厭其煩的獻殷勤送禮物,你能厚臉皮,她照單全收,這就合情合理了。

    你跟她根本就沒有男女朋友關係存在,連普通朋友關係還是最低限的一般般,如今翻臉了,她正好能夠徹底去掉你,就如去掉緊貼在身上的螞蝗,感到輕鬆自在,連朋友都不算,這也是正常的。

    小夥子,醒醒吧!犯單相思一廂情願的事情划不來,這叫犯賤。從今以後,把她徹底從你的印象中抹去,重新選擇你愛她,她也愛你的姑娘,才是正確的。

  • 10 # 安然情感屋

    你和女同事交往,送他10次東西,每次她都收了,最後你們卻鬧翻了,為什麼連朋友都算不上。

    這個怎麼說呢?總的來說你這個女同事,是個愛佔便宜的女孩。其實一個男孩給一個女孩送禮物的時候,並且不止是送一次,那他這個意思就是非常的明白,人家男孩子不會說無緣無故的去給你送一次東西,又送一次,肯定是喜歡你,想讓你做她的女朋友。這個時候女孩子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態度,你如果對這個男孩有意,也願意做這個男孩子的女朋友,那你收下他,送你的禮物,也無可厚非。

    但如果你根本就沒有打算做人家的女朋友,那你最好就不要收人家的禮物,一個是這樣做不好,另外會給人家造成一種錯覺,因為你喜歡他。到最後你禮物也收了,又不願意做人家的女朋友,不是弄得很尷尬嗎?何況你們還是同事,以後還怎麼相處呢?

    男孩送禮物是要覺得有把握時再送,不要瞎送!

    女孩接受男孩的禮物時要想清楚這個禮物該不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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