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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蒙古海洋大學艦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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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否汝知否
對於物業,應該提高管理,降低過份的收費,比如物業費包含什麼,必須明確再明確,細化再細化,除此之外不能收取任何費用,比如停車費,廣告費,什麼進場費等。物業收費只能是物業費。從機制上轉變物業管理的思路,是服務,而不是收費。就是斬斷物業伸向業主收費的黑手,握住幫助業主解決問題溫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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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子言物語
一年內漏雨屬於開發商的質保期內,找開發商解決啊,開發商不解決的話去住建局投訴開發商就可以了!物業負責把業主的報修通知開發商,業委會那時候根本就沒成立那,街道不管這個,物管中心現階段也不管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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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V劇情
1、物業有義務清掃小區內的衛生,掃雪費不應該交,屬於亂收費。
2、物業所利用的場地應該屬於全體業主,在沒有爭取全體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的同意之前,不能私自搭建,所得的利潤也要用在業主身上。
3、在樓房頂層私自加蓋了一層房子物業就應該管,業主不理會物業的話,物業也應向有關部門反映,強制拆除。
4、物業費應該補交,但你可以去有關部門控告物業。
你可以看看物業管理的有關條例,以免以後自己交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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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6900608668
大家可以看看,沒有物管是業委會自己管理的小區收費,電梯樓才每平方1元到1.2元,而且帳目公開,透明,還有剩餘。有物管公司小區的電梯樓一般都要1.8元到3.5元,帳目又不公開,天天說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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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h70005051
小區有問題是小區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事,跟物管公司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小區也根本不存在有物管公司。業主也不存在要L交什麼物業費。小區的管理由業主和業主委員會負責。小區公共面積租金就足夠支付保安綠化環衛勞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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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的擁抱
我們小區2、8元每平方,一年加停車費,一年要給他近兩萬,混得差點還點有壓力,關鍵你看上那房子必須搭個物業,要麼不賣,現在更可恨的是開發自已成立物業,人家兩家一家人,可笑愣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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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皇家派
嚴格來說物業經理是社群物業的最高決策者。
小區有問題,要不問題小懶得管,遇到不負責的物業就真是不幸了。辦事不是拖拖拉拉就是再三再四的推遲或者根本不理會。
要不問題嚴重,解決不了。或者影響他們的利益了。
現在這個自媒體這麼發達,如果問題嚴重影響到業主的切身利益,建議可以1.媒介。2.到相關部門投訴。既然他們不願意來談來解決問題,那好,我們在媒體面前,在公眾面前解決問題。現在的人,特別是物業,居委會什麼最怕在媒體上露臉,最怕出名了,,,,為什麼,說錯話了上面領導不滿意,不說話呢自己有毛病,,,,,到最後一定會幫你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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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將與你同行
這個問題是一個責任問題。
小區的問題是物業和開發商的問題,由他們負責處理。沒有處理或者處理不好可以向居委街道反映處理,他們有極介入責成相關單位處理,如果他們不出面就是不作為,可向政務中心或者紀委反映。
你說的房子漏水問題是小區業主經常碰到的問題。這個漏水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外牆的漏水,一種是頂層業主的房頂漏水。這兩種情況處理一般分為兩種:
1,在房子保修期內,由開發商承擔修理,開發商可以委託物業或者自己修理。
2,過了房子保修期以後,這個漏水問題就要業住自己承擔費用了。這個處理一般分為幾種:
a,頂層漏水的可以透過維修資金進行修理,因為牽扯到的住戶少,有時難以申請得到維修資金。所以,可以自己承擔部分費用,並透過跟物業協商進行內部處理。
b,外牆漏水的一般透過維修資金進行修理,因為牽扯到人相對多,影響到房子外觀,一般容易透過審批。
c,有業委會的小區,如果有獨立公共收入帳號的,可透過公示或者業主大會流程,由這個公共收入帳號支出修理。
3,無論哪一種情況,物業都應該積極應對,解決小區的問題。物業解決不了的,也應該告之處理方案,以待後續跟進處理。
如果牽扯到居住安全等大問題,可以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居委,街道,住建局應該及時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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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冰峰40571722
對於這個做無本生意的物業,為什麼遭到眾多業主的指責而犯眾怒呢?根本原因就是物業本身存在許許多多的各種各樣的不良行為,這也是形成矛盾和問題的問題。想化解和解決小區各種各類的問題不是那麼容易的事。記以前街道打掃衛生,搖鈴倒垃圾的情景,整個城市居住環境不是都好好的,社會和諧也沒有產生什麼矛盾問題。而現出了什麼物業就產生這麼多事端,對一個以營利為本的物業來說就是“不作為僅撈錢”的作為害死它自己。
建議相關部門出臺政策:小區環境衛生安防等統歸物管中心管理,各街道或社群成立個物管機構來管理,管理員,保安,衛生工也歸屬機構管理派出,這樣即可解決小區業主居住環境問題,化解各類矛盾,必競是政府管理,這樣業主的物業管理費也就繳清而不欠。預言:取消物業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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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齊洪建—小區論道
業主委員會成員都是無償兼職,無報酬,不盡職。社群,街道,物管中心的地位和職責,缺少法律依據。目前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各省制定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都存在著共同的忙點,即各項規定執行力的保障措施不明確。物業公司由業主委員會聘請,但對物業公司的監督,評價事項業主委員會的成員能夠完成嗎?社群居委會能夠替代業委會的作用嗎?街道辦事處有精力處理小區的具體事務嗎?政府部門的紙上談兵,閉門造車,造成了目前的混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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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飽了等餓餓了有吃
無解,中國人性如此,你是我是他是!有利益就撈有事就推!我們好不容易成立了業委會,結果又是一吃人的主,上任就給自己定工資,給工資也行,關鍵不做好事,上任就開始插手電梯、防水、綠化、廣告、寬頻一切撈錢的事,帳目就是一塌糊塗,找的維保公司根本不做事,出了不少問題!而業主關心的保潔、保安更爛,所有的一切還不如沒成立業委會的時候,感覺就是多了個吃拿卡要的部門,換了兩屆也都一個德行!有業委會成員私下說每年撈二十多萬跟玩似的,以至每次換屆醜態百出,大字報滿天飛,打架罵娘天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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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守望時光的人
這個問題不是問題,是利益的問題。開發商物業基本都一個公司,又都和政府的政績經濟利益掛鉤。街辦是政府的下級部門。物業管理中心也就是房管局下設的一個部門辦公室而已。政府大利益都與物業開發商連著。難道物管中心會傻的去出頭管。就為了老百姓嗎?街辦一樣的。說是大力呼籲各小區成立業委會。成立後呢?物業該怎樣侵權還是怎樣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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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吹牛不上稅2126856
物業有從業主那裡收的物業費,首先,業委會的經費從那裡來?社群,街道平時的工作誰來配合。所以,問題物業的問題是和小區業主有予盾了,不是和業委會,街道,社群,物管中心有予盾,要他們來解決問題,呵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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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小鳥無名新使命
其實,這個問題根源很複雜,它涉及到社會管理跨行業\跨部門協調組織很專業的,一個在新時期所面臨的社會管理問題。最主要要從幾個方面著手:一是強化物業管理的服務責任。二是明確政府事業公共部門的監督(管)職責。三是最佳化業主委員會的維權功能和執行能力。四是暢通協商機制,保障各方的合法權利,側重司法協同完善機制。以上工作要突出重點抓協調,各司其職強執行,暢通維權明事理。如果各方盡職敢作為,問題應該比較在透明\和偕公平的環境下解決。個人觀點,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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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風和月靜
社群完全有能力取代物業。首先,社群是政府派出機構,具有行政能力,能從人力物力治安管理上協調好,其次,信任度上社群絕對大於物業,至少業主有了問題找社群社群不會推託,最後,社群不是商業性質,業主交費也會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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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詩意帆船o1
就是裡面有利益。如沒利益,那些街道的工作人員不想做事,把街坊反應當耳邊風,認為小一事不如多一事。如果真的有利益就更想方法把事情拖,做成生米煮成飯,既成事實。讓街坊無耐性,就可以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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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詩意帆船o1
現在的社群,街道部門就是不作為,如果業委會和物管同穿一褲的,那會站出來嗎?物管中心唯利是圖,對他有利益有錢收就多多都收,風狂的收,會站出來解決嗎?沒利益就懶得管。甚至有的社群,街道明知都當著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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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冰峰40571722
物業必須認識到自己什麼該為,什麼不該為。只知道收費而不解決業主反映的問題,又從未向業主公佈經濟賬目,碰到硬問題又僱來流氓地痞威脅業主,劃車扎胎、潑油漆、堵鎖孔……,象這樣的不良物業必須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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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hh70005051
小區交錢的時候,什麼,什麼單位都說是它來收,小區有問題了,境由的人和收錢的單位在國外度假,沒時間來處理。業主們星星吧,業主和業主委員會們自己來管裡小區。不要在交什麼錢了。小區公供面積租金就足夠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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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來說,物業企業管理來說所有的服務標準基本上都是物業公司自己制定的!說到監管業主委員會根本實際上沒有法定地位!很多時候對物業公司根本沒有辦法,物業管理立法必須立刻實施的階段!把對物業公司的監管必須量化考核,每天服務的工作量給細化了才能知道物業工作的水平!同時設立政府一級的監督機構直接對接業主委員會的評價監管!每年度給物業公司提出改進意見,不達標取消經營資格或者降低收費標準!這樣才能督促物業服務的進步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