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南朝居士

    放心,不會的,一個普通士兵,是不可能知道機密的,

    保密,是不可能寄託於士兵的個人道德、骨頭硬不硬,而只可能從制@度上解決,讓你不可能知道秘密,這樣肯定就守密了。

    而一個普通士兵,知道的東西,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作用的,他接觸不到秘密

  • 2 # 大一奇一兄

    一般米國軍人不是主觀上叛逃,基本上不受到軍隊紀律懲罰。尤其在戰爭中做俘虜更是如此。

    我們從二戰中看到,米中情局內部明確規定:特工如被敵方逮捕,必須保持48小時沉默。48小時之後可以說明自己身份,工作任務。中情局不算洩密,也不會以叛國罪處罰。

    很多人就會有疑問?

    中情局為何規定48小時之內,主要出於安全考慮,使得接頭方有足夠時間撤退和轉移。同樣在48小時後保護了自己身體不受精神和皮肉之苦。

    假如米國軍人叛逃自然性質大不同!

    1965年的一個晚上,24歲的米國士兵詹金斯從南丨高麗軍事基地越過三、八線,逃到北高麗。隨後在北高麗從事翻譯工作。後來進入影視行業,搖身一變成為電影中的米國壞蛋專業戶。

    1980年詹金斯與日本女人結婚。

    2002年日本與北高麗簽定條約。根據協議:詹金斯離開北高麗與夫人在日本團聚。

    詹金斯希望米軍給予赦免自己的過錯。米軍不同意。無奈之下詹金斯向駐日米軍自首,並接受軍事法庭的審判。他將入獄服刑30天。最終表現良好提前5天獲釋!

    2017年12月12日詹金斯在日本家中死於心臟病,享年77歲。

    一段傳奇讓人回味……

  • 3 # 號角吹戰鼓擂

    <保秘守則>有一條不該說的秘密不說,這是現役軍人必須遵守的守則,違反必懲。美國軍隊就不清楚了。

  • 4 # 出名靠吹

    我本人觀點是肯定會,軍隊是非常重視軍隊的保密規定,軍人是不準洩漏國家機密的,.軍人作戰一旦被俘絕對是不準說出部隊的機密的,一旦說出部隊的機密,哪是死暃的,軍人作戰被俘洩漏機密有可能導致該部隊的作戰失敗和大量人員傷亡和其他財產損失,就算該部隊武器先進打勝仗也是慘勝。美國軍人被俘虜後說出部隊機密,回國後是會受到懲罰的。

  • 5 # 人心厚道

    會受到懲罰嗎?作為軍人被俘後貪生怕死,出賣軍事機密,理當受到懲罰。這在美軍中也是不可缺少的紀律和軍規,不然誰都可能成為叛徒。這裡的關鍵問題是:“什麼屬於軍事機密”?我們一般把部隊的駐地、番號、編制、裝備、指揮官姓名、甚至電話號碼,都作為軍事機密或者秘密來看待。這顯然也是必要的。但是在美軍這些都是公開的,不算是軍事機密。過去美國陸海空三軍和太平洋總部這樣的“大單位”都有自己的報刊和雜誌(不知道這幾年還有沒有),如“星條報”、“空軍時報”、“海軍時報”……。這些報刊我們中國的單位和個人也可以訂。每年,或有重大變化後都會刊登他們整個部隊的情況。如“空軍時報”會刊登空軍15大司令部的編制、所有空軍基地的名稱、地理位置、駐軍番號、機型、數量、指揮官名字,軍銜,還會有他的照片。再如太平洋總部的軍官統一晉升了,“星條報”上會刊登每一位晉升軍官的名單,中尉以上的都登,不會漏下一個人。有什麼軍事演習、重大活動都會詳細報道。就連白宮總統用的最高指揮中心情況和照片,五角大樓哪間辦公室是幹什麼的,誰在裡面上班也會登在報刊上。那時我看了感覺美國人的“保密意識”太差了,誰晚上穿上夜行衣去五角大樓想偷哪間辦公室不用提前踩點啦!這些對他們來說不是機密。什麼屬於機密呢?核心技術,如制導系統,加密體系,……。過去有報道他們軍人上前線,身上會有幾種語言的被俘“投降用語”。一個士兵被俘了,說出以上那些不被認為是機密的情況,是不會被認為是變節的,也是不會受到懲罰的。被放回來還會受到像迎接英雄一樣的歡迎。你出賣了被認定為機密的東西,如F--22的電子、制導、火控技術,那就免不了被懲罰了。

  • 6 # 紐約Jack

    不會,任何在生命威脅下做出的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比如說,銀行員工在遭遇武力搶劫時,在生命受到威脅下開啟保險庫,不會受到法律懲罰。

  • 7 # 星空下的小孩

    沒聽說過因為被俘虜而受罰的美國軍人。

    他們計程車兵指南手冊裡說戰死是魯莽的行為。

    軍人在被包圍後,彈盡糧絕,孤立無援的情況下投降是不違背美國軍法的。但是不留給敵軍先進武器,炸燬武器是他們投降前必做的事。

    政府會透過交換俘虜,支付贖金的方式把他們帶回國。

    美國政府最怕的是士兵傷亡,費錢不說,還影響徵兵,民眾會透過反戰遊行和投票向政府施加壓力。

    在他們看來,當兵只是高風險工作,跟司機,工人,保安沒什麼區別。

  • 8 # 哨兵小虎

    當然了,難不成回國後會晉升你嗎?洩露了部隊機密,在任何軍隊都是難以接受的,即使你是被俘虜後洩密的!

    當然了,你也說了你的前提,洩露了部隊機密。因為這個很重要!

    能夠具備洩露部隊機密的人肯定具備以下資格:

    1、中高階指揮軍官或者參謀主動洩密。

    2、機要、保密相關從事人員主動洩密。

    3、情報、間諜類人員主動洩密。

    4、特別行動或計劃的知悉人主動洩密。

    也就是說,作為普通士兵,你是沒有審問的價值,或者從你嘴裡過去的情報根本連秘密都夠不上。你最多知道的也就僅限於被俘虜後報告的基本項:

    比如:姓名、職務、軍銜、哪個連隊?連隊專業、連隊人數、還有那些人?等等!而這些通常在你被俘虜後已經沒有多大價值,僅能用作新聞發言、大資料資訊情報歸納等。

    如果是類似於二戰、越戰等大規模戰爭,如果你不配合,問啥都不說,估計別人連審問你的耐心都沒有,找個莫須有的罪名擊斃即可!

    當然,我們大多數看到的新聞報道的美軍戰俘都得到了相對的善終,在這裡小虎說四個美軍比較著名的戰俘:

    一、美軍第24師少將師長威廉費舍迪安。

    作為朝鮮戰爭中被俘虜的最高軍銜和職務者,1950年8月25日在與部隊失散近40天后被朝鮮游擊隊俘虜。

    之後受到中朝雙方的嚴密保護,並於1953年9月戰俘交換時被遣返回美國。回國後不久被任命為第6集團軍副司令,於1955年10月31日退役。著有《在朝鮮被俘歷險記》。

    (迪安少將↑)

    二、U-2高空偵察機飛行員鮑爾斯上尉。

    1960年5月1日,美空軍鮑爾斯中尉駕駛U-2高空偵察機闖入蘇聯上空,被薩姆-2導彈擊落,之後被蘇聯民兵俘虜。

    1962年2月,鮑爾斯透過與蘇聯魯道夫阿貝爾上校的間諜交換計劃,返回美國。

    之後受到了美國國內的各種批評和審查,但仍在美空軍服役只至1977年8月1日駕駛直升機墜亡,被埋葬在阿靈頓國家公墓,墓碑上刻:鮑爾斯,美國空軍上校。著有回憶錄《臭鼬工廠》。

    (接受審查的鮑爾斯)

    三、海灣戰爭女軍醫朗達科爾尼。

    美國女軍醫科爾尼在海灣戰爭中,乘坐的直升機被伊拉克軍方擊落,雙臂負傷,從而被俘虜,在俘虜期間遭到了性侵,回國後依然是遭到了審查,後來以准將軍銜退役。著有個人自傳《她走向戰爭》。

    四、黑鷹墜落第160特種飛行團邁克杜蘭特准尉。

    1993年10月邁克.杜蘭特准尉參加了著名的《黑鷹墜落》事件,之後被關押11天后,被索馬利亞反對派艾迪德將軍釋放。之後在160特種航空團服役至2001年退役。杜蘭特著有自傳《在英雄的連隊》。

    可以看出,美國軍人被俘後依然會受到審查和不公正的對待,只是審查時間長短的問題。但最終也會得到公正的對待。

    感興趣的同學可以自行百度志願軍60軍180師代政委吳成德,後享受正軍職待遇!

  • 9 # 鑄劍為犁666

    有保密期限,一般48小時後什麼都可以說。敵方會根據美軍這條規定把人關進24小時強光房間,製造噪音不讓睡覺,讓人分不清時間精神錯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作為一名華晨宇的老粉,你有什麼想跟新粉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