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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茶事布公

    小說是要透過故事情節來拓展生活、社會等領域來闡述或者表達某種思想、觀點、現象。需要大量現實中的素材來支援和貫穿整個作品,所以小說的長篇精彩之處就在於它精雕細琢出一個有血有肉的靈魂。

  • 2 # 書中夜問

    這兩個觀點是不矛盾的

    為什麼兩者可以並行

    論證一個觀點,如果兩個論據就足以說明的話,使用三個論據就是拖沓;一段話,可能是為了表達某個觀點,或者說明某個事情。如果用200個字就能闡述清晰,而作者用了240個字,這也是拖沓。

    相比之下,得先了解一下小說主要的目的是什麼?無非是透過設定情節和環境變化,來塑造一個豐滿的人物形象。如果用2個情節,就能刻畫出一個人物的某個特點,而作者用了3個情節,這就是拖沓。

    看問題要區分

    很多人有這種思想,就是這部小說情節太拖沓了,明明是已經將人物描繪得很清楚了,硬要設定多餘的旁支。這種情況下,就應該進行批判。大多數作者,要麼是交稿的要求,要麼就自認為字數多才是優秀。

    而在優秀的長篇小說裡面,提出這種質疑就有些不應該了。比如劉慈欣的《三體》、曹雪芹的《紅樓夢》等,每個字,每個情節,都有其特殊含義。

  • 3 # 從北向北

    你能舉例說明“提倡句式簡練”和寫“小說動輒百萬字”的是同一個文學大家嗎?

    有些文學大家提倡句式簡練,作品凝鍊,他們的作品會盡量結構堅實,比如短篇小說聖手契訶夫。

    和契訶夫同時代的老托爾斯泰的作品比較冗長,有人譏諷他的作品像“稀軟的布丁”。像托爾斯泰的寫作風格與個人性情有關,與他的寫作態度有關,和要闡釋的主題有關,但不像某些人說的是為了多得稿費。(托爾斯泰後來放棄了所有著作的版權)可能和作家審美意識覺醒有關,因為托爾斯泰曾慨嘆說,如果他更早些讀到契訶夫的小說,他的小說就不會寫得“動輒百萬字”了。

  • 4 # 紅塵彌勒

    拜託,句式簡練和動輒百萬兩者之間不是鋪排式遞進關係,先搞明白兩者之間的關係好嗎?

    所謂的句式簡練,已經不是一兩個文學人士的呼籲,而是自古以來整個文學圈的一致訴求,作為一個文化陋習已經存在了幾千年,也不是一時半會就能徹底改變過來的。

    句式簡練,是指的文章的句子不要反覆以輔助式的定狀補來圈定一個句子的最終走向,而是要儘可能的簡潔,生動,不以羅列為炫耀,而要以文意為依皈,這是指文學創作中不要詰屈聱牙的加以圈列,而是要儘量放平語氣,用一些直白而淺顯的生動語言構置文學框架,使之看起來平白如話,通俗易懂。

    所以在唐朝時期,就有著名的文學大家提出了這樣的觀點──韓愈和柳宗元在倡導古文運動的時候,就提出了明確的寫作觀點:陳言務去,詞必己出。

    其他還有古人的作文標準:刪繁就簡三秋樹,立意標新二月花。

    難道還不明確嗎?

    應當說,古今的文學大家是基本踐行了這樣的文學要求的。儘管各自的風格標新立異,但他們的表述都不失為一種精當的表述。

    而且,他們創作中的字句表達,都很有鮮明的個性,也有自己的獨到之處,幾乎將他們自家的創作風格表現的淋漓盡致,不落窠臼。他們的風格也給我們留下了幾位深刻的印記,讓我們甫一上眼就約略知道了這是哪位文學家的筆觸。

    比如汪洋恣肆如韓退之,比如大江東去如蘇東坡,都是這樣奇崛而偉大的文學大家,一代宗師,文學泰斗。

    反過來,動輒下筆千言、連句百萬的作品,並不是在那裡抱病獨坐如呻吟狀,而是有感而發,有情可露,氣勢貫穿始終,如江河日下,一瀉千里,那種磅礴的氣勢非是一般文學新秀所能駕馭和領悟的。

    之所以下筆百萬,是因為有話要說,有故事要講,有脈絡要伸展,而不是一個人的痴人妄語胡謅八扯,這和瘋人囈語有天壤之別、雲泥之判,並不是一種文學表現,而是兩種文學途徑。

    儘管下筆百萬,還是感覺箇中意向意猶未盡,有一種厚積薄發甚至引而不發的控制狀態,這難道不是文學大家的文字功力嗎?

    這是需要強大的文字駕馭能力和文字結構組合的,並非那種無病呻吟,也不是狂人囈語。比如一部百萬字的長篇小說,那是因為故事的情節延展到了那些關節,有必要去交代和鋪排那種帶有明顯個性的文學語言的,是一種必要的鋪墊和拓展,而不是硬造出一種隔靴搔癢的現代文體弊象。

    說到底,這是一個人的文學成就和文學眼界所決定的,而不是一個人的心虛和造作所能干預的,妄自評斷人家連句百萬,也只能說明你個人不具備這種文學高度審美,是一種文化缺失,是有必要及時加以補上去的。

  • 5 # 暮熾

    個人認為,句式簡練和情節不拖沓應該是指能一句話概括的情節或者一句話講述的故事不要過多的堆砌辭藻,多說廢話。強調的是語言的精煉性和文章的邏輯性,是為了提高閱讀體驗,這本身與篇幅多長並不會有太多的關係。

    小說本身就是故事性極強的一種體裁,要想完整的,且有韻味的敘述完一整個故事,同時還要帶給人們一定的主旨啟發,不是簡簡單單幾千字就可以完成的。

    而與此同時,一個小說家能在倡導簡練時寫出幾百萬字的鉅著,也能體現出其文學造詣的深厚。

  • 6 # 大悔憶智周

    魯迅先生首先說,他沒有這樣說過,他說也沒有動輒百萬字的小說。

    巴爾扎克說,動輒百萬字怎麼了?俺寫出了91部小說,塑造了兩千四百七十二個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合稱《人間喜劇》,被譽為"資本主義社會的百科全書"。

    曹雪芹說,動輒百萬字怎麼了?俺的書封建社會百科全書,《紅樓夢》俺還沒寫完呢。

    所以呢,語言簡潔、情節不拖沓和動輒百萬字並不矛盾。

    關鍵在於你小說的價值,你語言的含金量。

    有的小說價值千萬字,有的小說一字不值。

    有的小說一字千金,有的小說不能簽約。

    同理,字數少也是現象,不是本質,一個字的微小說也可能驚動世界。

    如北島的名詩,《生活》,一個字,“網”,很多人把它當成小說來讀,讀出百萬字來。

    與魯、巴(對,除了巴爾扎克還有巴金)、曹相反,網文才是動輒百萬字。

    記得我開始寫網文,我一個修電腦的學生說,少了一百萬字沒人看的哈。

  • 7 # 逢春186177958

    數百萬字不是短話長說,小故事放大成長篇而成。他是在句式簡練,情節緊湊的情況下有那必寫的內容而成,這無可懷疑。大部頭作品質量好的與語言拖泥帶水,情節散漫沒必然關係。

  • 8 # 蛩嗚齋主

    其實這屬於一個提倡和又做不到的現實矛盾,你想要成為公認的作家就需要加入作家協會,而加入作協的條件就是至少得有一到兩部長篇小說墊底兒,大師級作家更不用說都是短小精焊文章能當的了。但是寫長篇就難免拖沓,誰也不可能有那麼大量乾貨內容不磣水份地支撐長篇巨幅創作,能做到不明顯重複已不易了,若在句勢修飾上再做到簡煉就更不易了。寫短文章或短篇小說比較好做到簡煉,但長篇大套闡述一個文藝理論或敘述一個事件不細緻不勻速不可能說明白。比如古典詩詞用字上都講究都不能重疊重複,上句說朱下句就得改說赤,這個擱現在就是窮講究了,幾十萬上百萬字的作品哪兒找那麼多代替的字去,但越短的越行。可是話說回來,不行你就不寫長的啦?沒有長篇小說或大套宏論怎麼奠定你的大師級地位?在這方面魯迅先生就吃了虧,沒長的光短的,所以有人總懷疑他不夠大師,但是我想他是大師,他留下的作品不論從簡煉上還是說圓說全上都恰到好處,試想狂人日記和阿Q正傳要寫成長篇小說那得多抻多拖呀,人倒是稱大師了可精良作品變粗劣作品了。所以說魯迅才是真正意義的大師級作家,不要空頭街,就要實東西。

  • 9 # 何繼梅

    一部長篇小說,語言結構簡練了的是8萬至20萬字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寫到100萬200萬字吧。情景囉嗦拖沓,讀者會厭煩的。

    當然啦,誰的書拖拖沓沓寫的字型越多,收入越高稿費越多對吧?拍它個100集電視連續劇,稿酬更高。

    可是現在的讀者都沒耐心看那麼厚的小說了。所以還是儘量壓縮短小精悍點簡練的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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