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與張某2015年6月協議離婚,協議約定兒子強強隨母親張某共同生活,王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起初王某尚能按時支付撫養費,但隨後幾個月王某支付的撫養費越來越少,最後索性拒絕再付。王某認為離婚時雙方尚有和好的意願,約定的撫養費數額是自己妥協的結果,他每月收入只有4000元左右,結合當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強強實際生活需要,約定的撫養費數額過高,應當降低至每月800元。對此,法院會如何判決?你怎麼看?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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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莓2341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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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玫瑰要超越
看實際情況吧,如果男人真沒錢也沒辦法。如果男人是不願意給,法院肯定會強行判定的,因為在判決上女方有優勢,不過我覺得既然離了你選擇了要孩子,就不該讓男方支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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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2088244020
。。。法律是法,情又怎說,一個破裂的乛家庭哦。哪裡還有什麼情可講!孩子有時候就說皮球一樣。被雙方踢來踢去。誰還會在乎孩子的感受?有沒有哪個機構?專門管著。這些孩子們。可憐又又如何呢?誰能看得見?單身的母親和父親。能扛得動也得抗扛不動也得扛。誰又會在意這些人呢?一切盡在天意吧。該要求的要求給不給?那就未必。不一定法院判了他就給。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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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厚德所以載物
可以調整!情況屬實!如果確實有困難可以減少撫養費的支付!不過!個人以為孩子是自己的多給點撫養費沒錯!父母不論是誰都應該承擔責任!如果存在主觀刻意不付撫養費,那麼監護方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我是一個離異帶兒子生活的母親,正在經歷前夫拒付撫養費的問題,而且鬧的十分嚴重。地標:安徽合肥
我們是2017年初協議離婚的,兩套房產,大戶型有貸款的房子歸我貸款我自行償還,小戶型無貸款的房子歸他,房產按當時產證署名分配的。獨生子今年七歲,約定撫養費每月1500元,日後孩子學校以外的費用及興趣班和大學期間學雜費用按實際產生金額平均承擔。
今年開始先是以收入低為由拒付撫養費和興趣班費用,我資訊催要,對方回覆說:“想要撫養費就必須重新擬定協議”!我去找孩子爸爸協商要撫養費,對方現任老婆寸步不離的守著不讓前夫和我談相關問題。後來再去找前夫就躲著不見,其現任老婆找了人過來對我採取武力鎮壓,住了十幾天醫院……
前夫有固定工作且清閒,夫妻還有共同經營的童裝批發店鋪(店鋪是他們婚後購買的),有兩套全款住房,自住出租各一套。兩人因女方身體問題無孩,並不是他口中收入低無力支付撫養費的一族……
我住院期間前夫帶其父母多次到我家鬧事,發信息威脅,在我小區門口使用擴音器迴圈播放一些侮辱誹謗的錄音……意圖逼迫我對他老婆傷人一事不做追究……後期只能走法律訴訟程式了。
我也是搞不明白男人為了自己的一時舒坦能對自己的孩子無情到如此地步!感覺虎毒不食子那句老話只適用於母親。現在城裡養一個孩子花費的財力和精力真是傷不起啊!又不敢放任孩子輸在起跑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