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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崖小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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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布衣231174221
醫院是救死扶傷的。是共贏不輸的單位。黃金有價藥無價,是因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巳。
醫院能給住院病人答合同,人死了如何賠?
協議住院是不現實的。行不通的。
當然,有一些病,是絕大多數吧,沒有生命違險。有人說病5三分之一是等夠時l間自已會好的,三分之一是治好的,三分之.一是治不好的。為什麼不可以協議治病?防止醫院漫天要價。千方百計不是治疾救人,要是要錢。說多少就是多少,不交費,就停藥。
我認為醫療行業治病救人也是屬於一種交易範疇,交易必然要體現公平。但時下的很多醫院並沒有遵守“交易”規則,焦點問題在於治不好病也要收錢,明知治不好的病人也毫不猶豫的收入住院,不論治好還是治不好,所有的費用照收不誤。這種現象不公平。
生命是最重要的,救死扶傷,挽救生命是醫療行業義不容辭的責任,醫院在履行這一責任的過程中應該把治療質量放在第一位,把患者安心,家屬放心,社會滿意作為標準。
但是,對於醫院來說,無論哪一家,醫療裝置、醫療技術和醫療水平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什麼病都能治癒,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絕對的把握。
所以,醫院要樹立正確的醫風和醫德,要體現“量力而行”。對有能力、有把握治好的病人要及時收治;對沒有能力治好的病人要爭取患者與家屬的意見,確定是否繼續在本院治療還是轉其它醫院治療;最好不要出現勉強收治延誤患者最佳搶救時機的情況。
醫院要敢於“亮劍”,憑良心說話,以實力納醫。對患者對家屬要有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勇氣,能治癒的絕不迴避;不能治癒的不要強求;不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標,要以治癒患者為目的。
為了體現醫療行業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切實保護患者及家屬的利益。醫院治療患者應該推行“協議”制。在接收住院治療之前醫院和患者及家屬簽訂相關協議,協議內容大致包括:雙方是否同意治療;治癒程度(試醫、暫時控制病情、緩解病情、還是治癒);付費標準(如協議試醫、控制、緩解病情的按標準收費,協議治癒的如果治療無效甚至出現死亡的不收費或承擔賠償責任);治療期間雙方責任要求等等條約。
我認為,在醫療行業推行協議治療是最有效的醫療保障措施;是對生命的重視和保護;對醫療行業提高醫技醫術、崇善醫德醫風具有促進作用。讓醫院充分意識到只有提高醫技醫術才能有立足之地;讓人類意識到只有醫學科技的發展進步才能確保人類健康;把推進醫學科技進步作為國家投入的重點,社會關切的要點,人人關注的熱點。讓醫學事業發揚光大,將醫療行業辦成“有病必醫,醫之必愈”的人類健康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