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下乾上離

    不用賠償。理由如下:

    第一,公民住宅神聖不可侵犯。院壩與住房連在一起,屬於公民的住所,神聖不可侵犯。任何人未經居住人同意擅自進入他人的住房都是違法的行為。如同古羅馬諺語,破漏的房子,風可以進入,雨可以進入,但國王及其軍隊不得進入。

    第二,盜竊本身就是違法犯罪行為,為法律所禁止。盜竊者在實施盜竊的過程中所受到的傷害系盜竊者自身的違法犯罪行為所導致,其因果關係明顯,所以只能是自食其果。

    第三,野豬夾屬於房主對付野獸的工具,並非法律所禁止的管制性器具,公民完全可以合法持有。並且,房主放置野豬夾的地方是在自己家院牆內(不是公共場合),可以確定主人並沒有傷害他人的故意,並且不會導致傷害他人可能。

    第四,賠償屬於民法調整的範圍。而民事侵權的歸責原則分為過錯原則和無過錯原則(公平原則),過錯原則以當事人各方有無過錯和過錯大小來確定其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及承擔多大的責任。公平責任指當事人各方均無過錯或過錯難以確定的情況下,由裁判者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當事人各方的責任(比如高空拋物案件,法官在沒有證據證實受害者所受傷害由確定的侵害者實施的情況下,往往根據原告的訴求判定整幢樓可能拋物的房主共同承擔責任)。從提問者提供的資料看,進入房主的院內的人其目的是為實施盜竊(惡意進入),其具有過錯,房主無過錯,故盜竊者應承擔責任,而房主無責任,無責任則不應賠償。(如因走錯房屋,未經主人允許進入房屋受傷,則進入者與房主均無過錯,屬於意外事件。在當事人雙方均無過錯的前提下,適用侵權責任的公平原則來確定雙方應當分擔的責任,房主應給予受傷者適當的賠償)。

    綜上,盜竊者所受傷害咎由自取,房主不用賠償。

  • 2 # 成卜乎機

    自家院中放東西也犯法?別說傷了小偷,就是死了小偷也不應負任何責任。而小偷家屬去取屍時應該付給該院所帶來的悔氣錢。

  • 3 # 馮141407948

    主人是不可能賠償的,如果小偷把夾損壞了還要賠夾子錢給主人。照文章裡這樣說:高速公路上翻了車造成人員傷亡,哪車主還要找修高速公路的公司賠償嗎?

  • 4 # 山村野人週三

    野豬是保護動物,小偷和野豬一樣也是保護動物,只此不管夾到誰都犯法。但是在民風彪悍的地區,無論夾到小偷還是野豬,大家都來祝賀。想維習慣不同,行為就不同。這就是人生百態。

  • 5 # 言午菌

    自家牆院內放野豬夾,晚上夾到偷東西的人,賊受傷於情於理不需要賠償,可於法卻是說不清道不明瞭。

    有人說,時代飛速發展,很多事情都在變化著。

    變得更多的是人心,尤其是法律,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越發變了味兒。

    有一句話廣告詞說得好“我的地盤我做主”,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不見得吧?

    自己在自己家裡,只要不殺人放火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天經地義的事情,牆垣訛你放上野豬夾防止野豬搗亂。

    不管是在古代,還是現代,都是極為正常的事情。

    可是呢,偏偏有人安耐不住,想要鋌而走險謀取不義之財,偏偏就被夾野豬的夾子給夾傷了。

    這能怪誰呢,怪放夾子的人嗎,很抱歉人家是為了防豬,除非你承認自己是一頭豬,而不是一個人,那麼,賠償你應該的。

    這種事情只能說誰攤上誰倒黴,沒有任何情理可以講,法律要的是嚴明。

    當然了,以前講的是公正嚴明,可現如今只有嚴明,至於公正不公正,群眾的眼睛自然雪亮,無需多言,你們說呢?

  • 6 # 爆冷

    不賠,直接扭送到派出所!

    1、相關規定

    野豬夾是一種非人為直接控制的捕獵工具,在林區很容易誤傷村民,現在已經被禁止使用,如造成嚴重後果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但這一規定只是針對捕獵,是不是適用於家庭防盜,得請法律專家來解釋。

    2、從生活實踐中看,個人認為不應賠償。

    在自己院內設定防盜設施,很可能之前已經被小偷光顧過,而且造成了損失,不然正常生活中沒人會放這麼危險的玩意,夾住鄰居或者自家人怎麼辦?

    小偷進屋偷東西肯定觸犯法律在先,我放的夾子也只是一個被動的防禦,你不來能夾住嗎?夾住了剛好免得一番搏鬥或者追捕,還能避免自己受傷,或者給對方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所以不賠償,胖揍一頓後讓民警帶走,還要讓他交代以前有沒有在家裡偷過東西。

    3、警而告之,後果自負?

    如果害怕惹事或者怕麻煩,最好掛個牌子,警而告之,至於起不起作用,有待實踐檢閱。

    家庭放置防盜裝置不知道需不需要和一些單位設定的安全電網一樣,掛個牌子,告知他人,我這牆頭有電,上去了把你電了我可不負責。或者和果園掛個紙牌子,我這果樹都打農藥了,你偷吃了後果自負。不過果樹這事根本不起作用,本人就試過,人家照偷不誤。

    我想這最多是一種威懾,至於起不起作用,不得而知。這也等於告訴了小偷,我早防著你,你進屋時千萬小心,免得被夾了。好吧,主人家你太仁慈了。

  • 7 # 快樂永隨48760567

    國家應該先把製造鎖具的廠家關閉,原因是你製造的東西對小偷偷東西帶來了極大的困難,應予以停產關閉工廠,對於制鎖廠對小偷因鎖具造成無法偷到財物的,應當賠嘗,偷盜是小偷的合法權利,國家應予以保護

  • 8 # 夢蝶化蝶

    我想知道抓捕壞人的時候需要手下留情嗎?生活中大家夥兒應該知道困獸猶鬥。壞人做壞事是害怕的,是緊張的,是恐懼的。當壞人正在行動,好人來抓捕(不是阻止)。壞人會怎樣呢?他會逃!會反抗!會爆發出比平時更大的力氣,勇氣,狠毒的手段!這個時候好人手下留情。。。。。。本來靠身體素質也許能達到抓捕壞人的目的。但是,因為手下留情變的畏首畏尾,連自己的安全都保證不了了。結果,人被打殘或打死了,壞人逃跑了。達到法律的目的了。

  • 9 # 佛堂溜達的害蟲

    賠毛,老子自家東西放哪兒,還要經過國務院同意?混賬邏輯,混賬東西才說有責任要賠償。法院難不成是為小偷開辦得了?

  • 10 # 飛鈴4

    名正言順到人家後夾到嗎,這東萬西在家裡放都是防賊的,不是放在大門處,什麼理由要負責呢,要偷的人要多將心比已……,

  • 11 # 上萬粉絲

    按現有案例分析,主人需要賠償小偷。例如案例:鄰居認為主人家院裡種的花草是韭菜,偷回家後包餃子全家吃,造成中毒,法院判主人賠償

  • 12 # huang天一生水

    院內放野豬夾,如果是白天又不一樣,如果是晚上夾住小偷,先錄影在放小偷到警察局,白天與晚上法律效力不一樣,如果是白天打一下放回家。

  • 13 # 老韋205317997

    這個社會是黒白顛倒。那些所謂的律師比賊還多。他們吃被告又吃原告,數額越大他們撈的越多。社會的公信力是堆泥。

  • 14 # 使用者2052204253157

    我曾經買兩匹馬放在坡上,有一個人在坡上把牽著去騎,結果摔下來了,一個星期後死了,我還揹他媽幾萬塊的十。咋說呢!我又不知道是咋回事啊!

  • 15 # 抉擇38145101

    遇到不法分子,不管是對自己還是別人實施違法行為,你就閉上雙眼就完了,何必給自己找麻煩呢?反正最後有警察來處理。

  • 16 # 使用者8318016771857

    亂七八糟的!夜裡爬牆入屋:強姦屋主她:然後被捉被打:也要屋主賠嗎:告主不裝報警器來通知強姦者:主人起床了!什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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