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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留註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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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夏天
悟空問答:
一,工傷治療期滿,員工不上班,要去醫院檢查一下,看工傷徹底好清楚沒有,打B超一照就知道了,報帳要檢查報告,出院手續。所以如果工傷徹底好清楚了不上班,他主要把手續拿上到保險公司把治療期間誤工、營養、護理帳報了。
二,工傷治療期滿不上班,工傷雖治好了,與沒受傷相比,幹活不方便,不會象沒受傷一樣,幹活得力,應當找一個稍微輕的活路,慢慢適應,慢慢就習慣了,所以做思想工作,剛開始幹活,慢慢來。
三,工傷治療期滿,應該給員工換一個工作環境,一日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無論如何心有餘悸,怕再次出現上次那個事故。
四,深刻反省上次工傷教訓,改變作業方式,降低工作難度,加強保護措施,讓上次事故再不要發生。
五,給受傷員工做思想工作,消除工傷陰影,注意勞動保護,注意安全,想方設法消除安全隱患。
六,公司也應該給受傷員工一點道義上的資金補助,因為工傷,為工作而受的傷,讓受傷員工心靈上有所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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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之乎者也179109938
有醫生休假證明,繼續休假。沒有醫生休假證明就是曠工了,可以停發工傷工資。曠工時間過長,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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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R百味
可以與員工溝通協商,瞭解員工不來上班的原因
首先,可以以電話的形式與員工溝通,瞭解員工不來上班的原因,爭取獲得雙贏。如果員工拒絕接電話或是無故就是不來上班,單位可以選擇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
利用法律手段,保留證據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可以走正常的程式,保留證據保護自己。為了防止以曠工的行為開除員工出現法律風險,所以請走下列手續,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1)以第一封EMS的方式、同時手機、簡訊、微信窮盡所有聯絡方式,題目:關於您某年某月某日停工留薪期已滿,未來工作的詢問函。內容:您的停工留薪期限已滿,您未按規定時間前來公司上班,因此公司特詢問您,您上班的具體時間。是否有請假手續?如果醫生仍然建議休息,請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到單位補交請假手續。如果沒有,請儘快前來公司報道。謝謝。
(2)以第二封EMS的方式、同時手機、簡訊、微信窮盡所有聯絡方式,題目:關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請寫檢查的通知。內容:XX您好,您停工留薪期滿,經公司核實您身體情況符合工作標準,您也未在限期內前來報到及提交請假手續。故,您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公司某項規章制度第幾條第幾款,現請您限期寫深刻檢查。
(2)以第三封EMS的方式、同時手機、簡訊、微信窮盡所有聯絡方式,內容:XX您好,鑑於您於某年某日至某年某日,沒有來公司上班,也沒有提交其他請假手續,在公司提醒下也未按期提交請假手續。並且公司讓你限期寫檢查,你也未提交。故根據某規章制度第幾條第幾款,公司現將你辭退。
綜上所述,希望可以協商解決,在雙贏的情況下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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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御銀河
企業要求工傷職工上班,首先要確定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是否期滿。停工留薪期包括住院治療期和出院後的休養期,是由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康復治療機構出具的,由市級勞動能力簽定委員會確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簽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依照此規定,雙方對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期限存在異議的,可申請鑑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工傷康復機構出具意見,由市級勞動能力簽定委員會給予確認。
員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穩定後,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當地勞動能力簽定委員會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工傷職工按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如果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鑑定為1級傷殘至四級傷殘,應當退出工作崗位;雙方保留勞動關係,由社保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工傷傷殘等級評定為五級傷殘或六級傷殘的,雙方保留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可以安排適當的工作崗位,如果員工不能勝任或者經過培訓後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所發津貼不能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工傷傷殘評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以及支付職工工作年限補償金後,雙方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因此,即使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也要根據工傷職工的傷殘等級來確定勞動者是否需要上班;如果工傷職工傷殘評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醫療期滿後,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按時上班;如果工傷職工沒有相關證明可以延長停工留薪期又不按時上班的,用人單位可以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合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為由解除雙方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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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這是工傷後續的法律操作的實務問題,工傷怎麼算好了,員工拒絕上班的理由?單位的相關處理程式是否合法,這提問涉及三個問題。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受到工傷傷害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工傷的停工留薪期是根據相關規定來確定時間,一般來說不超過12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對停工留薪期限有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停工期限,確定具體的停工期間,這項工作醫院作不了。超過停工期限的,傷殘重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待遇,傷輕的應該到崗工作。
二,做為單位為明白員工不上班的原因是否違法。
如果員工已停工期未滿,雙方對停工期沒有爭議的,停工期內員工可以不上班,而且必須要發放正常工資,不能減少。
三、停工期限結束的,單位通知員工上班的程式要規範。
單位要書面通知員工在什麼時候到崗工作,到期不到崗的單位要詢問具體原因督促其到崗,仍不到崗的應該書面通知可能違法公司的規章制度面臨的責任,當然單位的制度首先要合法才行。仍然不到崗的按相關法律程式處理,或者處罰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建議:找到原因,程式規範合法,做出相應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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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和諧勞動關係
在現實工作中無論大企業還是小企業都會遇到員工工傷已治好,拒絕傷殘鑑定和拒絕回企業上班不知道怎麼處理。本人建議如下:
一、員工在工作中受傷,企業第一時間送受傷員工治療;
二、企業必須到人社部門幫受傷員工申請工傷認定;
三、員工工傷認定後,員工需要停工治療的,會享受帶薪停工醫療期。醫療期內,企業需以受傷員工原工待遇每月支付工資,直到醫療終結。
停工治療期間是最關鍵,也是出爭議的階段!為什麼這樣說?因為這個期間,企業認為員工傷好了,要求員工回企業上班,但很多員工以自己傷未好為由,拒絕回企業上班。這時候員工為什麼這樣做?企業應如何應對?難道沒辦法嗎?不,辦法是有的!企業可參考以下的做法:
員工的工傷是否已治好,可依照醫院的診斷證明。
員工工傷已好,可以回企業上班,但員工抱著不用幹活就有工資拿的想法,員工遲遲不去做傷殘評定(醫療終結一般以傷殘鑑定日為終結日),那醫療未終結,企業繼續要發員工工傷工資。此時,企業可自己去人社部門幫員工申請傷殘鑑定,人社部會要求受傷員工在有效日期內進行傷殘鑑定。如果員工拒絕履行人社部門的要求,企業可以不用支付受傷員工停工治療的工資。
四、員工傷殘已評定,即工傷醫療終結了,工傷也已治好,企業不需支付員工工傷停工治療的工資,但企業經營需要,要求員工回來上班,而員工遲遲不回。
此時,企業首先打電話通知員工何時回企業報到上班;其次企業以電話簡訊通知員工回來上班;再次企業可以在企業公告欄上出公告,要求員工何時回來上班,若到期不回有什麼責任;最後是最有效的就是以員工入職時的聯絡地址,掛號信給員工要求什麼回來上班。
以上方式必須儲存有關證據,員工仍然拒不回來上班,企業可以視為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
回覆列表
依照公司和用人單位立定規章制度,以曠工來補勞力和經濟省失,在醫院醫療以醫生擬定醫療費用和公司誤工費用,用人單位可一次性補清。
也可以雙方協商調整崗位,達到心意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