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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楊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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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紅城
沒有商鞅變法中國是一個傳說,商鞅的變法就是寓民之治,才能統民而治,天法君,君法臣,臣法民,民法自然,民被官困,官被臣困,臣被君困,君被天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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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東來
秦孝公、商鞅為什麼要變法?
首先是因為他們的身份,都擁有國君繼承人的身份(區別在於秦孝公繼承到了秦國,商鞅沒有繼承到衛國),當然就有資格進行變法,因為他們都是道家人物,所謂道家人物,就意味著他們是可以站立在周天子之後的人,也就是他們都有資格成為國君,周天子相當於儒教的教皇,他們相當於儒教的紅衣主教。
為了維護神權權威,道家人物一般都有雷霆手段學說作為暴力征服的理論根據。
秦法嚴酷的理論基礎,在於道家的“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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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黃叔
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主張的思想主要是依法治國,反對儒家的禮。要求廢除經濟壟斷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
第一、制定二十級爵的做法。人們只能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也是從有功爵的人中挑選。各級爵位都有規定的田宅數量、奴婢數量、衣服的標準和數量。同時獎勵軍功,嚴懲私鬥。即使是皇親宗室無軍功,也不能授予爵位,即使富有,但也不能鋪張浪費,這些措施極大的調動了士兵的積極性,提高了秦國軍隊的戰鬥力。
第二、實行什伍制度。居民登記戶籍,五家為一伍,兩伍為一什。同時為了加強日常管理,規定什伍之間相互糾察。實行連坐制度,一人犯法,與之相關的五族,包括父母、親戚、朋友都要受到連累,這也是後世認為秦孝公、商鞅制定秦法非常殘暴的原因之一。
第三、重農抑商。由於當時戰亂頻發,老百姓吃不飽肚子,秦國商業不強,如果開放商業流通,秦國的錢都會源源不斷的流向經濟發達的國家。所以商鞅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採取大力發展農業的措施,承認土地私有,調動人民的積極性。
這是商鞅變法的最主要內容,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因為這個變法思想太超前,同時觸碰了王公貴族的利益,這些掌握權利的人一定會大肆宣揚變法的不好,變法內容太過殘暴,同時當時百花爭鳴,特別是儒家思想講究“仁、義、禮、智、信”與法家思想有很大的衝突,特別是商鞅在秦孝公死後,商鞅自己也被自己制定的刑法殺死,剛好給了後期獨尊儒術的儒家以藉口,造成了後世都認為秦孝公、商鞅制定的秦法很殘暴。其實現代人看來,這都是很正常的,更何況經過商鞅的變法後,秦國一躍成為戰國頭號強國,並在秦始皇當政時期統一了全國,奠定了中國的版圖基礎。所以我認為,秦孝公、商鞅制定的法律只是根據當時的大環境制定的,並不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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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胖關vlog
大家好,我是喜歡先秦史的胖關,商君之法確實殘暴嚴酷。理由如下:
秦法殘酷,國人莫敢不從1.《史記》記載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之時,有上百名人觸犯秦法,被商鞅在渭水河畔當場處決,頓時血染渭水,哭喊聲漫天遍野。俗話說法不責眾,但是觸犯秦法就必須依法懲戒,決不姑息。
2.太子觸犯秦法,商鞅也絕不手軟,對太子的兩位老師下手,兩位太子太傅教導無方,一個被在臉上刺字,一個被割掉了鼻子,活生生成了商鞅變法的移動的宣傳牌,意思是誰敢觸犯秦法,這兩個人就是大家的榜樣。
3.一人犯法如果被別人告密,整個家族連坐懲罰,百姓更是惶恐不安,擔驚受怕。
4.秦國自上而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一切活動為富國強軍開路,禁止和打壓工商業和手工業者,讓百姓以大生產為榮,多勞多得,戰時為兵,閒時為農,耕戰結合。
5.秦法百姓不得隨意遷徙出走,戶籍和土地繫結在一起,也不必學習新的思想和無耕種無關的技能,百姓越無知越好,越容易管理,百姓的思想和行動被限制在土地上,只求糧食的大豐收。
6.商鞅在逃走時被處以極刑五馬分屍, 確實血腥、慘不忍睹,讓人毛骨悚然。 秦人不憐,在當時看來秦國百姓根本不買商鞅的帳,對商鞅恨之入骨。
商君之法,救國於水火之中商君之法是在秦國內憂外患、岌岌可危的時候開始推行的,當時的秦國已經命在旦夕,北邊有胡趙,南邊有蠻楚,東邊大魏國已經奪取河西之地,相當於進了他家的客廳,西邊有義渠少數民族的蠶食。
秦國面臨亡國的危險,必須與時間賽跑,商鞅根據國情制定富國強軍以法治國的政策。
秦法被秦孝公力挺,秦國確實經過變法改革迅速崛起,虎狼之獅的秦軍讓東方六國聞風喪膽,也正是秦法的殘酷才挽救了秦國。
百姓轟轟烈烈的大生產運動,為秦軍提供了綿綿不斷的糧草供應,遏制了因為內鬥的資源消耗。
秦法是一把雙刃劍,強國和殘暴並行事實也證明商鞅變法是推動歷史程序的,也是歷史進步,殘暴的秦法讓秦國重生,大國地位不可動搖。
在那個戰火紛飛、土地兼併的時代而且還是奴隸社會,殘暴的秦法也是統治者加強中央集權的政治手腕。
秦法的馭民五術被歷代帝王研究和學習,畢竟秦國是憑藉商君之法開始崛起的,為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
回覆列表
實事求是地講,秦法並不殘暴。
秦法是商鞅以李悝的《法經》為藍本,以秦國原有法律為基礎,修改制定的,後世有些微改變。秦法制定的目的就是要富國強兵,有個前提就是要愛民(不要驚訝),《商君書》開頭原話:
法者,所以愛民也。愛民的思想始終貫徹在一條條的法令中,比方說:
獎勵耕戰,凡是努力耕作,勇敢作戰的,都會受到國家獎勵,突出者還會獲得爵位——這對絕大多數百姓來說,簡直是福音,當然對懶惰者、遊手好閒者、貪生怕死者來說就是太“暴政”了。禁止私鬥,鄰里之間發生矛盾糾紛的,必須透過官方解決,否則會受嚴懲——在農村待過的,應該能理解;必須作戰有功才能升遷——普通人有了上升的途徑;……
儒學大家荀子曾經遊覽過秦國,對秦法大加稱讚:
觀其風俗,其百姓樸,其聲樂不流汙,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順,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肅然,莫不恭儉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國,觀其士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私事也。不朋黨,不比周,倜然莫不通陰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觀其朝廷,其間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無治者,古之朝也。治之至矣,秦類之矣。《資治通鑑》對商鞅變法的效果,有如下描述:
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史記》中,也有記載:
行之十年,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不管是具體法律條文,還是看最終效果,都看不出秦法殘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