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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歲老人患有高血壓,不穩定性心絞痛,腔梗,左下肢靜脈血栓。全身血管都不好,這種情況下,治療心絞痛,是放支架,還是藥物保守治療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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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血管王醫生

    這種患者臨床比較多見!

    先明確幾個問題:1、這些診斷都肯定嗎?2、我只能在你描述的基礎上給出一點建議。3、真實情況應該給我詳細和複雜。

    答:腔梗可以忽略不計;

    不穩定性心絞痛,如果診斷明確,且在藥物治療下仍有心絞痛發作,建議行介入診治,做一個造影先看看無妨!

    下肢靜脈血栓,根據情況是需要取栓還是口服抗凝藥,得根據實際情況。

    年齡相對來說不是大問題,只要沒有別的肝腎功,心功能,貧血等全身疾病;可以進一步積極治療。

  • 2 # 心健康

    82歲老人患有高血壓,不穩定性心絞痛,腔梗,左下肢靜脈血栓。全身血管都不好,這種情況下,治療心絞痛,是放支架,還是藥物保守治療更安全?

    這樣的情況非常多見,因為隨著老齡化的加劇,以及人口壽命的不斷提高,還有就是醫療水平的發展,最後就是居民收入和醫保新農合報銷的背後支撐,老年人需要考慮是否放支架還是保守治療的例子已經非常普遍。

    那麼,對於高齡老人,是不是就不能放支架了呢?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對於高齡病人,也有積極冠狀動脈血運重建的例子,比如筆者就做過90多歲的老年心肌梗死。92歲的一個鄰居,急性心肌梗死來醫院找我就診,對於平素身體還可以的老鄰居,我積極建議首選急診支架植入治療,事實證明,我的選擇也是正確的,因為剛剛發生心梗2小時,術後效果非常的好。

    那是不是年齡小的就一定需要積極治療呢?

    也不是這樣,筆者還遇到過39歲的一個小夥子,冠狀動脈三支病變,右冠狀動脈閉塞,迴旋支閉塞,但前降支還可以,行內科介入治療失敗,最後在我的建議下,先行了內科保守治療,現在情況也可以。

    所以,年齡不是決定患者能不能放支架還是保守治療的唯一因素。還有其他因素會決定我們是積極治療還是保守治療。

    1.病變情況

    病變的程度,病變的位置,病變的長度,是否為分叉病變,是否為鈣化病變,是否為閉塞病變等等,手術難易程度相對來講決定了患者是否行介入支架治療的很大比重,如果病變比較簡單,手術操作相對比較簡單,那麼我們行支架植入治療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2.手術難易程度

    手術難易程度是和病變情況相輔相成的,病變越複雜,那麼手術越困難,相對來講,可能需要積極地機率就大打折扣。

    3.患者一般情況

    需要綜合考慮患者的一般情況,比如腦梗塞是不是長期臥床,下肢靜脈血栓是不是比較難以控制,高血壓控制的好不好,有沒有其他合併症等等。如果患者的預期壽命已經很短,或者說即使我積極治療了冠心病,我的其他疾病仍然比較複雜,可能我們選擇保守的機率就相對較高。所以,患者的一般情況相對來講非常重要。

    4.患者及家屬的意願

    如果患者家屬比較積極,醫生又有相對的把握,可能促成放支架的機率就高,相反,如果患者和家屬相對很保守,那麼保守的機率就相對比較低。

    5.其他因素

    比如醫生的治療態度,醫生和患者還有家屬的溝通情況等等,都會對選擇保守還是支架有著很大的影響。

    所以,選擇保守還是支架並不是簡單的一句話,如果患者是急性發病,急性心肌梗死,可能醫生早已經建議患者行急診支架治療,就是患者相對比較穩定,還有選擇的餘地,所以才有了思考是不是要保守還是要支架。

    有時候,做出選擇還是需要勇氣的!希望筆者的這一席話可以幫得到你們!

  • 3 # 心血管內科侯曉平

    我想,這裡主要是看不穩定性心絞痛是哪種情況,嚴重到什麼程度。

    如果是初發的勞力性心絞痛,要看心絞痛發作嚴重的程度、持續的時間、對藥物治療的反應、心腎功能狀況及全身狀況而定。

    如果雖屬於不穩定性心絞痛,但如果發作時症狀輕微、持續時間短,心電圖心肌缺血表現不明顯或不嚴重,給予抗血小板、他汀類、硝酸酯類等藥物後心絞痛(心肌缺血)被控制不再發作,那可以繼續藥物治療。

    如果是原有勞力性心絞痛現在加重(惡化勞力性),發作頻繁,程度重(輕微活動就可誘發),發作持續時間長、不容易緩解,或在靜息狀態或臥位時出現,甚至發作時出現血壓下降、心功能不全表現,心電圖有明顯的缺血改變,已經經過充分的藥物治療,那就要考慮做冠脈造影、必要時放支架了。

    冠脈放支架也有個時機問題,在不穩定性心絞痛發作、有可能發生心肌梗死之前冠脈介入治療最獲益。如果一旦發生了心肌梗死,即使放支架,壞死的心肌也不能重生,這部分心肌就損失了,心功能也就隨之損失了,而且急診手術的風險也高。在心肌梗死發生前及時開通狹窄、阻塞的冠脈,可以避免心肌梗死發生,有效地保護心功能,保證長久的生活質量。這個時候,要抓緊時機,所謂“該出手時就出手”。

    藥物保守治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疾病進展,但不能改善已經嚴重狹窄、阻塞的冠狀動脈。而冠脈支架植入,是採用機械的方法,開通狹窄的血管。就像水管子被水垢、渣滓堵死了,要用器械去捅開一樣。當然,藥物治療是基礎,無論是否放支架,都要規範的藥物治療。

    要說哪種安全,只有相對,沒有絕對。急性冠脈綜合徵(不穩定性心絞痛、急性心肌梗死)時,冠脈介入雖然有風險,但相對於挽救生命來說要安全得多;而如果冠心病藥物治療穩定,造影放支架的手術風險就轉為主要矛盾。

    高齡和下肢靜脈血栓增加了病人的風險,但不是做冠脈造影和放支架的禁忌。

    但是,老年病人、長期的高血壓病史,多處血管病變,會存在腎功能減退甚至腎功能不全。由於冠脈造影的碘造影劑是透過腎臟排洩的,存在對腎臟的損害,還有可能發生造影劑(對比劑)腎病,甚至發生急性腎衰,所以,冠脈造影前要對腎功能作出評估,腎功能太差的不適合做。

    再有就是冠脈造影、支架置入雖屬於微創手術,但是要穿刺動脈、導管要放到冠狀動脈口,注射造影劑(有人造影劑過敏,過敏試驗做不出來的),還可能在冠脈裡放支架,整個過程都有損傷、發生意外的風險,雖然是很小的機率(千分之一以下吧),但無法預料和完全避免。患者和家屬也要有一定的心理準備和接受程度。

    還有,冠脈造影放支架,有那麼幾種可能,一種是狹窄病變少,放1、2個支架就開通了,這樣最好;再就是多支多處病變,只能揀最主要的部位處理,解決部分問題;還有,同是多支多處病變,血管條件不好,無法放支架,這樣的後果有兩條:可以搭橋,或無法搭橋;其他還有,冠脈沒發現明顯狹窄,有可能是微血管病變;或者還有冠脈的畸形、冠脈的瘤樣擴張等等。這些,在造影前都要有心理準備。

    總之,是否冠脈造影放支架、選擇什麼時機,需要和專科醫生很好地溝通,尊重醫生的意見,因為畢竟醫生掌握專業知識多,臨床經驗豐富。

  • 4 # 藥事健康

    不管是置入支架還是藥物保守治療,均存在風險,需要具體評估風險-獲益,一般臨床上80歲以上患者不積極推薦支架置入。

    根據《中國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指南(2012版)》,經皮冠狀動脈介入術(PCI)是冠心病治療的重要手段,開始僅限於球囊成形術,也就是經皮冠狀動脈腔內成形術(PTCA),隨著發展,現在的PCI還包括了其他解除冠狀動脈狹窄的新技術,例如斑塊消蝕技術(斑塊旋切術、旋磨術、鐳射血管成形術)及冠狀動脈內支架置入術等。

    但冠狀動脈內支架置入術是一項侵入性治療技術,具有潛在風險,最初應用於慢性穩定型心絞痛冠心病患者,逐漸擴充套件到急性冠狀動脈綜合徵(ACS)患者。循證醫學的證據表明:在適合行PCI的病變條件下,對病情急、重的患者多可增加生存和減少心血管事件。根據《中國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指南(2016版)》,在進行支架置入前,需進行風險-獲益評估,指導醫師對患者進行風險分層,從而選擇合適的血運重建措施。

    評估患者的風險分層,除了年齡這個因素外,還包括性別、肝腎功能、外周動脈疾病、嚴重活動障礙、術前狀態、心功能分級、心絞痛分層等等評估,以及血管堵塞情況來確定是否要放支架還是藥物治療。如果患者排除肝功能、腎功能、糖尿病、腦梗等危險因素,則即使82歲高齡仍可以做冠脈造影來明確血管堵塞情況,術中再根據實際血管情況來確定是否放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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