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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麗的紅楓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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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壹車熱評
如果遇到題主所說的前車突然急剎,後車避險不及而追尾前車的情況,除非後車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前車是故意急剎造成追尾,否則依舊是判後車追尾,負全責。
另外當遇到以下幾類情況發生時,後車追尾可以不用負全責,甚至是免責的:
1、 溜車、倒車追尾對於一些粗心大意的司機來說,在坡道停車或者需要倒車時,稍不注意就可能出現溜車、倒車追尾情況。當發生這種追尾時,後車只需提供相應的證明,那前車則將承擔全部責任,誰讓你主動“碰瓷”呢?
2、 前車變道追尾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那則比亞迪唐頂翻強行變道大眾車的新聞,相信絕大多數的車主都對這種路上胡亂變道的人深惡痛絕,不過在這種情況下發生兩車追尾時,責任就得讓交警認真劃定了。
按照交規規定,在道路行駛時變道車輛應該讓直行車輛先通行,而交警在判定追尾事故責任時,也會考慮前車的變道動作是否有已經完成。
如果已完成,那此後發生的追尾事故,雙方可能都要各自承擔相應負責,也許後車會更多甚至是全責。
如果發生事故時前車仍未完成變道或者強行違規變道,這種情況就會判定前車佔道行駛,負全責。
不過如果是在路口,前車車身已經超越後車並提示要左轉彎,在這種前車左轉彎變道發生後車追尾時,則是後車全責。
因為這涉及到一個道路優先權的原則,此時在路口處的直行車輛,它的道路優先權要比左轉彎的車輛弱,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後車減速讓前車完成左轉後再直行。
如果是非路口位置遇到前車需要變道調頭時,此時直行車輛享有道路優先權,調頭車輛應該先讓直行車輛通行。如果沒讓行,此時發生的追尾則將是前車全責。
還有一些情況是前車承擔次要責任,後車主要責任:例如夜間行車,前車的剎車燈不亮引發的發生追尾事故;前車在馬路上臨時停車,沒有開雙閃或者在規定距離處放置警示標誌引起的追尾事故等。
綜上所述,任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都應該做到“遵守交規、文明駕駛、禮讓優先”的原則,莫開鬥氣車。當然,給自己配上一個行車記錄儀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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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車遍世界
後車全責,未保持安全距離。我相信所有人的說法都是一樣的,如果後車不能夠證明前車是故意停下的,那麼統統按照未保持安全距離處理判定後車全責。
在市區行駛的車輛,保持安全距離根本就不可能,按照規定,汽車如果龜速行駛,也就是車速在20km/h一下的,必須保持不低於10米的安全車距;而車速在40km/h以下的需要保持不低於30m的安全車距。
按照市區道路的限速行駛,一般車速會在40km/h左右,那麼就意味著需要跟前車保持30米的安全車距,這樣的情況可能嗎?根本不可能,如果按照這樣的規定來保持車距,那肯定經常被加塞,應該叫做超車。
但是規定就是規定,如果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導致追尾的,全都為後車的責任,但具體要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
從理論上來看,前車過停止線後停車,很有可能訊號燈已經變為紅燈,所以前車突然剎車停下,從而導致後車躲避不及時追尾,那麼一切的根源都是前車造成的,事故的責任應該是前車。
但出現這樣的情況,就算是前車全責,後車也有一定的責任,透過路口的時候一定要減速,如果後車車速比較慢,而且保持一定的距離,那麼完全有反應的時間踩剎車,也不至於導致追尾。
所以對於這種情況,後車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前車故意停車,那麼後車肯定要負全責,這是肯定的,如果是前車溜車、強行變道導致追尾的,那麼前車全責。
無論是在高速還是市區行駛,一定要保持安全車距,距離不需要像上面所說的30米,至少也要保持半輛車以上的車距,經過路口時減速行駛,那麼可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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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蜀黍說事兒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也就是說,在任何道路、任何條件下,如果前車採取制動,後車就要隨時都能剎住車,不能與前車發生事故。所以,即便是前車因為過了停車線而急剎車,後車發生追尾也是後車的責任。
不按規定保持安全車距的,處200元罰款,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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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詩和遠方的洋
後車追尾全責毋容置疑,除非前車變道,溜車。沒有是否過線這條。還有一條就是前車故意,碰瓷行為,前車全責。但必須後車提供證據,行車記錄儀及路口監控只能證明追尾碰撞過程,無法證明前車是否故意,因此這種證據通常很難提供。(但如果前車在交管局有多次被追尾要求後車索賠的案例,經綜合分析後這可作為證據認定前車故意,碰瓷行為,不但負全責,還要刑拘)。總之不管前車是何原因,它急剎你為何不急剎車?不是你不保持安全車距就是你開車走神,要不就是你剎車失靈,總之,追尾後車全責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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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車保社
1、控制車速、保持合適距離
“十次事故九次快”確實如此,在有限時間內無法正常制動操作而發生事故,透過路口時很多人為了搶訊號加速透過,當在遇到緊急情況制動時已經來不及了,控制車速,保持合適距離,留出制動滑行距離,才能防止追尾事故。
2、眼觀八方、準確預判
車輛透過路口前,要全面觀察好各個方向通行狀況,有無車輛躲避情況需要緊急制動的可能,根據全方位觀察,做出正確的預判,不受前車通行情況干擾,根據自己的情況正確合理操作,可以避免意外突發事故。
總結:再次提醒每一位車友,透過路口時,觀察全面、心態平和、不急不躁、規範操作、安全透過每一個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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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腰間盤突出2
現在開車真的好難,想要安全開車更難,要無違章不扣分罰款難上加難。不過很多東西只要記住基本要求就好多了:紅燈停綠燈行、支路讓幹路、少車道讓多車道、虛線變道實線不變、同道防追尾,變道不妨礙旁邊車、車讓人、轉彎讓直行、多禮讓少堵氣、心平氣和開安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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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吃手的小丸子
追尾的全責。上個月剛剛在隧道里面發生了追尾事件,當時在內環快速道上,進隧道,當時車速並不快,前車突然急剎車,我後車踩剎車,追尾,後面還有一輛車追了我的尾,我就需要對我自己的前面和前車的後面負責,追我尾的車,需要對我的後面和他自己的前面負責。其實我們那次是五車追尾,第一輛車突然踩剎車,第二輛車停住了,沒有撞上,第三輛輕微的撞上了第二輛車,兩人私下解決了,我是第四輛因為確實沒有太長的反應距離,直接撞上去了,後面的車也就追了我的尾,我是最慘的,前後夾擊車門都打不開了,拖車上了快速路給我拖下去的。當時交警就是這麼判定的,不管如何都是追尾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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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壹葉識萩
這問題是新手才問的,同一車道行駛,在無變道壓線的前提下,無論前車什麼原因停車,你追尾,你全責。理由就一個,你未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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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了,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前車過了停止線突然停下來,後車直接追尾了,發生這種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相對來說比較小,絕大部分的交通事故,僅僅是造成了車輛損失。但是就是這種交通事故,往往引起的爭議是非常大的。後車總是認為是前車故意停下,造成的交通事故,前車應該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究竟會如何認定責任呢?
交警的責任劃分。發生交通事故後報了警。事故辦民警到達現場後會收集相關的證據,根據當事人的敘述,這是一起典型的追尾交通事故。在排除了前方駕駛人員存在故意行為的情況下,交警部門會認定後車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根據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劃分交通事故責任的。這起交通事故主要的原因就是,後車駕駛員沒有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處理類似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項。瞭解交通事故處理的小知識,可以讓你快速地解決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僅僅造成的是財產損失,雙方當事人應該立即進行拍照,並且將車輛移到安全的地方。對於車損的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自行協商去處理。
如果雙方當事人對責任的劃分有爭議,也就是後車的駕駛員認為,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擔責任的,是需要報警讓警方來劃分責任的。一般類似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門會按照簡易事故處理程式辦理。
簡易事故處理程式有哪些優點?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僅僅造成的是財產損失,或者有人員受傷但傷勢比較輕微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自願,交警部門是可以按照簡易事故處理程式辦理的。
簡易事故處理程式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節約當事人的處理交通事故的時間。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的規定,事故辦案民警可以當場下發責任認定書,或者在三日內下發責任認定書。
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滿意怎麼辦?當事人在收到簡易責任認定書之後,如果對責任的劃分不滿意,是可以提出複核申請的。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向辦民警直接提出複核申請,也可以向上級機關提出複核申請。
在這裡大家要注意以下兩點,
1、提出複核申請必須是書面申請。
2、在提出複核申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時效性,因為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的規定,當事人提出複核申請的時間不能超過三天。
保險公司可以直接處理。對一些僅僅造成了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作為各地的保險公司是可以直接處理的。作為機動車的駕駛人員,對這一塊兒也要有清楚的瞭解,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是財產損失,當事人除了報警之外。也可以直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進行報警,並且諮詢是否能夠直接理賠。
在事實比較清楚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在當事人保險的理賠範圍之內會直接進行理賠,縮短當事人的處理時間。
注意安全!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有的時候雙方當事人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情況下,大家一定要注意一點。雖然說發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但是道路上的車流並不會因為發生了交通事故而減緩。作為機動車的駕駛人員,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記著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將車輛移到安全的地方,也就是咱們說的路邊。
在移動車輛的之前,記著要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在進行拍照的時候,最好能在車輛的後方放置安全警示標誌。或者有人在後方進行指揮,確保拍照人員的安全,以免發生二次交通事故。
我的個人建議。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難免會出現一些磕碰的小事故。在發生類似的交通事故後,希望當事人應該冷靜地處理。因為我們的機動車都是購買了保險的,在發生交通事故的理賠時候,是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在這裡大家一定不要過多地去糾結,誰應該承擔事故的責任。雙方當事人對責任產生分歧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事故辦民警到達事故現場的。在事故責任比較清楚的情況下,記著一定要和保險公司進行溝通,現在有很多保險公司都是可以直接進行理賠的,並不需要交警到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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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自己的看法:後車全責,毋容置疑。因為,後車在行駛的過程中,與前車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而保持安全距離,是行車安全的基本要求。從題主所發的圖片來看,事故發生在十字路口。我認為,兩車在綠燈即將變紅燈的時候,都有搶綠燈加速透過的意圖和行動。但前車過了停止線後,突然放棄了強行透過的想法停車了,而後車沒有預判到前車會停車,又沒有保持安全的車距,這樣才導致追尾事故的發生。雖然搶綠燈加速通行並不違法,但是此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就會急劇飆升,這種行為是非常非常危險的。搶綠燈的行為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後果往往非常嚴重。多大的距離就是安全距離呢?根據自己的經驗,一般情況下,速度在60公里以下,車速是多少,就保持多少米,如50公里車速,就保持50米車距;車速在60公里到80公里,車速是多少,車距就保持1.5倍米,如車速是70公里,就保持105米車距;如果車速超過80公里,車速是多少,車距就應該保持2倍米,如車速是100公里時,車距就應該保持200米。這樣,就非常安全。駕駛車輛,安全第一,這是底線不能突破。無論你的駕駛技術多麼嫻熟,也無論你的車輛效能多麼優越,忽視了安全,你就將自己和他人置於了危險之中。因此,在駕駛的過程中,一定要把行車安全意識放在心上,落實在駕駛中。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保持合理的車速,保持平和的心態,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特別是,在十字路口要減速慢行,不搶紅綠燈、不瘋狂飆車,遵守交規,文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