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裝”不要寫成“按裝”。
2.沒有“安祥”這個寫法。“安詳”不能寫作“安祥”。“翔實”與“詳實”可通用,提倡用“翔實”。
3.“艾滋病”不要寫成“愛滋病”。
4.“按部就班”不能寫作“按步就班”。“三部曲”不要寫作“三步曲”。
5.“黯然”不能寫作“闇然”。
6.“BP機”是“BEEPER”的縮寫,不要寫成“BB機”;可直接寫成“尋呼機”。
8.“爆發”與“暴發”。“爆發”指因爆炸而發生,如“火山爆發”;“暴發”多用於山洪、大水、疾病等。另,在用於社會事物時,“爆發”指像爆炸一樣突然發生,多用於抽象事物,如革命、起義、運動等,又用於表示力量、情緒等。“暴發”指突然得勢或發財,多含貶義。
9.“必須”與“必需”。“必須”的意思是一定要,通常用來修飾其他表示動作行為的詞語,如“必須努力學習”。“必需”的意思是一定得有,後面多跟表示事物名稱的詞,可以單用,也可構成“必需品”等詞。
10.“辨”與“辯”。與言辭有關的,一般用“辯”。但“辨誣”也可寫作“辯誣”,“辨白”也可寫作“辯白”,“辨正”也可寫作“辯正”。“辯證”作為“辨析考證”時也可作“辨證”;但在中醫中用作“辨別症候”時不能寫作“辯證”。
11.“表明”一般指把思想感情顯示出來:“標明”指做出記號或寫出文字。
12.表示確定數目的名詞,後面不能加“們”字,如不能說“三個孩子們”;但名詞前的數量短語是不確定的數目,可以加“們”字,如可以說“全體同志們”“那些孩子們”“諸位先生們”。
13.“表率”一般不寫作“表帥”。在用作動詞時,“統率”也可寫作“統帥”,但提倡用“統率”。
14.“不盡如人意”不能寫作“不盡人意”。
15.“佈署”不是一個詞,它是“部署”的誤寫。
16.“賓士”的“馳”不要寫作“鬆弛”的“弛”。
18.“練習簿”不能寫作“練習薄”。
19.“長年累月”不能寫作“常年累月”。
20.“差強人意”的“差”是指大略、稍微,這個詞是指大體使人滿意,不要誤用為表示“不合主觀意願”。
21.“彩”與“採”。一般來說,在表形的詞中用“彩”,如“精彩”“剪綵”“彩排”;在表示抽象意義時用“採”,如“神采”“光采”“興高采烈”。
22.“竄改”是指改動、刪改,被竄改的往往是具體的書面材料如成語、檔案、古書等。“篡改”是指用作偽的手段改動和曲解真實的、正確的東西,被篡改的往往是抽象的東西。
23.“訂”和“定”。“訂”大多指經過商討而訂下,商討的成分很大,有的不是最後確定,如合同、條約、規章等用“制訂”。如果是可以確定而且確定了的,用“定”。“制訂發展規劃”,這個規劃制訂後可以不是確定了的:“制定發展規劃”,這個規劃制定後是確定了的。“協定”雖然如同“條約”,但是用“定”。
24.“度”與“渡”。“度”是指從一個點到另一個點,“渡”是後生的字。在使用中,用於與時間相關的意義時,一般用“度”,如“度過這段時光”“歡度國慶”“虛度年華”“度過暑假”;用於與空間相關的意義時,用“渡”。如用於有人為因素的意義,用“渡”;沒有人為的因素,則用“度”。“渡過難關”“過渡時期”的“渡”有“由此到彼”的引申義,帶有比喻的性質,所以用“渡”。“度汛”,沒有人為的因素,所以用“度”。
25.按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的調整,“疊”不再作為“迭”的繁體字處理,“重疊”、“疊床架屋”、“峰巒疊翠”的“疊”不能寫作“迭”。“高潮迭起”的“迭”不要寫作“疊”。
26.“蜂擁”不能寫作“蜂湧”。
27.“分”與“份”。由於“身份證”在實踐中使用頻率較大,《現代漢語詞典》按約定俗成的原則,收入了“身份”這個並不符合字義的詞。但與此同義的“本分”、“緣分”、“成分”等仍用“分”。“縣份”、“省份”、“年份”、“月份”用“份”不用“分”。“分量”一般不寫作“份量”。
28.“膚淺”與“浮淺”意義側重點不一樣,“膚淺”強調不深入、不深刻,止於表面,多與表示人的認識活動的詞語搭配,比“浮淺”常用。“浮淺”則強調淺薄、輕浮,重在表示缺乏某種知識、修養。
29.“扶養”與“撫養”。“扶養”的物件既可以是長輩,也可以是晚輩。“撫養”的物件多是晚輩。
30.“復”與“覆”。原《簡化字總表》把“覆”簡化為“復”。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恢復了“覆”的規範字資格,凡有“遮蓋”、“翻轉過來”意思的詞語都用“覆”,如“覆蓋”、“覆滅”等,不用“復”。
31.對字畫習慣用“幅”,但對聯因為成雙,只能用“副”。用於臉部表情,用“一副笑臉”。表示中藥時,用“一副藥”或“一付藥”,但更常見的用法是“一服藥”。
32.“伏法”是指罪犯被執行死刑,不是指服刑。
33.“竿”與“杆”。“竿”指竹竿,所組詞彙與竹子原料有關。“釣竿”已很少用竹子做,但仍沿用“竿”字。“稈”是指某些植物的莖,“秸稈”“麥稈”不要寫作“秸杆”“麥杆”。
34.“岡”與“崗”。“岡”指較低而平的山脊,構詞有“山岡”“井岡山”“黃岡”“雲岡石窟”。表示崗位、崗哨要用“崗”。但也有的地方土坡、不高的山也用“崗”,如“黃土崗”。
35.“功夫”與“工夫”。經常通用,但是,在表示佔用的時間或空閒時,習慣用“工夫”。表示工作、學習所花的精力時間時,表示本領和造詣等義項時,習慣用“功夫”。
36.“觀摩”與“觀摹”。“觀摹”指照樣子寫畫,特指用薄紙蒙在原字或原畫上寫或畫。“觀摩”則是指切磋、研究的意思。“觀摩大會”等不要誤用“觀摹”。
37.“該工廠”、“該學校”的“該”,是舊時的公文用語,現代的公文已很少用,發稿中提倡使用“這個工廠”、“那所學校”的寫法。
38.“貫穿”與“貫串”。有時可通用,但“貫串”大多用於較抽象的事物,“貫穿”不僅用於較抽象的事物,還能用於較具體的事物。“貫穿”用得更多一些。
39.“國是”與“國事”。“國是”的“是”,有“正確”的意思,使用範圍比較窄,如“共商國是”。“國事”指國家的大事、政事,在句子中可用作定語,如“國事訪問”;也可作賓語,如“關心國事”。
40.“暄”指陽光溫暖,“寒暄”是指見面時說冷暖一類的應酬話。“寒暄”不能寫作“寒喧”。
41.“騖”是指縱橫賓士,也指追求。“鶩”是指鴨子。“好高騖遠”“趨之若鶩”中的“騖”“鶩”不是相同的字。
42.“合龍”與“合攏”。“合龍”特指修築堤壩或橋樑等,因為施工中的橋樑或堤壩的中間一段稱作“龍口”,所以這種接合工作叫“合龍”。“合攏”可指堤壩、橋樑以外一般事物的閉合。
43.“宏大”與“洪大”。“洪大”一般指聲音和具體的情狀,如“鐘聲洪大”“水勢洪大”。“弘揚”也可寫作“宏揚”,但一般提倡用“弘揚”。
44.“候”與“侯”。“侯”字只有兩個義項:(1)姓;(2)古代貴族的一種爵位,如“諸侯”“封侯”。除此之外一般都用“候”。
45.“筆畫”與“筆劃”。用於文字、一筆等義項時,可以通用,但習慣上用“筆畫”。凡是指用手、腳或物做出某種動作時,一般用“畫”字,如“畫十字”“指天畫地”“指手畫腳”。
46.“化妝”與“化裝”。“化妝”一般指用脂粉等使容貌美麗,也有“美化”的比喻義。“化裝”一般指演員為扮演角色而加以修飾。
47.“會合”與“匯合”。都表示聚集,但“會合”含有一些相會、見面的意思,如“兩軍會合”。“匯合”沒有相會、見面的意思,而且多用於水流聚集或類似的喻義。
48.“薈萃”不要寫作“薈翠”。
49.“竟然”不要寫作“競然”。
50.“竣工”不要寫作“峻工”。
1.“安裝”不要寫成“按裝”。
2.沒有“安祥”這個寫法。“安詳”不能寫作“安祥”。“翔實”與“詳實”可通用,提倡用“翔實”。
3.“艾滋病”不要寫成“愛滋病”。
4.“按部就班”不能寫作“按步就班”。“三部曲”不要寫作“三步曲”。
5.“黯然”不能寫作“闇然”。
6.“BP機”是“BEEPER”的縮寫,不要寫成“BB機”;可直接寫成“尋呼機”。
8.“爆發”與“暴發”。“爆發”指因爆炸而發生,如“火山爆發”;“暴發”多用於山洪、大水、疾病等。另,在用於社會事物時,“爆發”指像爆炸一樣突然發生,多用於抽象事物,如革命、起義、運動等,又用於表示力量、情緒等。“暴發”指突然得勢或發財,多含貶義。
9.“必須”與“必需”。“必須”的意思是一定要,通常用來修飾其他表示動作行為的詞語,如“必須努力學習”。“必需”的意思是一定得有,後面多跟表示事物名稱的詞,可以單用,也可構成“必需品”等詞。
10.“辨”與“辯”。與言辭有關的,一般用“辯”。但“辨誣”也可寫作“辯誣”,“辨白”也可寫作“辯白”,“辨正”也可寫作“辯正”。“辯證”作為“辨析考證”時也可作“辨證”;但在中醫中用作“辨別症候”時不能寫作“辯證”。
11.“表明”一般指把思想感情顯示出來:“標明”指做出記號或寫出文字。
12.表示確定數目的名詞,後面不能加“們”字,如不能說“三個孩子們”;但名詞前的數量短語是不確定的數目,可以加“們”字,如可以說“全體同志們”“那些孩子們”“諸位先生們”。
13.“表率”一般不寫作“表帥”。在用作動詞時,“統率”也可寫作“統帥”,但提倡用“統率”。
14.“不盡如人意”不能寫作“不盡人意”。
15.“佈署”不是一個詞,它是“部署”的誤寫。
16.“賓士”的“馳”不要寫作“鬆弛”的“弛”。
18.“練習簿”不能寫作“練習薄”。
19.“長年累月”不能寫作“常年累月”。
20.“差強人意”的“差”是指大略、稍微,這個詞是指大體使人滿意,不要誤用為表示“不合主觀意願”。
21.“彩”與“採”。一般來說,在表形的詞中用“彩”,如“精彩”“剪綵”“彩排”;在表示抽象意義時用“採”,如“神采”“光采”“興高采烈”。
22.“竄改”是指改動、刪改,被竄改的往往是具體的書面材料如成語、檔案、古書等。“篡改”是指用作偽的手段改動和曲解真實的、正確的東西,被篡改的往往是抽象的東西。
23.“訂”和“定”。“訂”大多指經過商討而訂下,商討的成分很大,有的不是最後確定,如合同、條約、規章等用“制訂”。如果是可以確定而且確定了的,用“定”。“制訂發展規劃”,這個規劃制訂後可以不是確定了的:“制定發展規劃”,這個規劃制定後是確定了的。“協定”雖然如同“條約”,但是用“定”。
24.“度”與“渡”。“度”是指從一個點到另一個點,“渡”是後生的字。在使用中,用於與時間相關的意義時,一般用“度”,如“度過這段時光”“歡度國慶”“虛度年華”“度過暑假”;用於與空間相關的意義時,用“渡”。如用於有人為因素的意義,用“渡”;沒有人為的因素,則用“度”。“渡過難關”“過渡時期”的“渡”有“由此到彼”的引申義,帶有比喻的性質,所以用“渡”。“度汛”,沒有人為的因素,所以用“度”。
25.按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的調整,“疊”不再作為“迭”的繁體字處理,“重疊”、“疊床架屋”、“峰巒疊翠”的“疊”不能寫作“迭”。“高潮迭起”的“迭”不要寫作“疊”。
26.“蜂擁”不能寫作“蜂湧”。
27.“分”與“份”。由於“身份證”在實踐中使用頻率較大,《現代漢語詞典》按約定俗成的原則,收入了“身份”這個並不符合字義的詞。但與此同義的“本分”、“緣分”、“成分”等仍用“分”。“縣份”、“省份”、“年份”、“月份”用“份”不用“分”。“分量”一般不寫作“份量”。
28.“膚淺”與“浮淺”意義側重點不一樣,“膚淺”強調不深入、不深刻,止於表面,多與表示人的認識活動的詞語搭配,比“浮淺”常用。“浮淺”則強調淺薄、輕浮,重在表示缺乏某種知識、修養。
29.“扶養”與“撫養”。“扶養”的物件既可以是長輩,也可以是晚輩。“撫養”的物件多是晚輩。
30.“復”與“覆”。原《簡化字總表》把“覆”簡化為“復”。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恢復了“覆”的規範字資格,凡有“遮蓋”、“翻轉過來”意思的詞語都用“覆”,如“覆蓋”、“覆滅”等,不用“復”。
31.對字畫習慣用“幅”,但對聯因為成雙,只能用“副”。用於臉部表情,用“一副笑臉”。表示中藥時,用“一副藥”或“一付藥”,但更常見的用法是“一服藥”。
32.“伏法”是指罪犯被執行死刑,不是指服刑。
33.“竿”與“杆”。“竿”指竹竿,所組詞彙與竹子原料有關。“釣竿”已很少用竹子做,但仍沿用“竿”字。“稈”是指某些植物的莖,“秸稈”“麥稈”不要寫作“秸杆”“麥杆”。
34.“岡”與“崗”。“岡”指較低而平的山脊,構詞有“山岡”“井岡山”“黃岡”“雲岡石窟”。表示崗位、崗哨要用“崗”。但也有的地方土坡、不高的山也用“崗”,如“黃土崗”。
35.“功夫”與“工夫”。經常通用,但是,在表示佔用的時間或空閒時,習慣用“工夫”。表示工作、學習所花的精力時間時,表示本領和造詣等義項時,習慣用“功夫”。
36.“觀摩”與“觀摹”。“觀摹”指照樣子寫畫,特指用薄紙蒙在原字或原畫上寫或畫。“觀摩”則是指切磋、研究的意思。“觀摩大會”等不要誤用“觀摹”。
37.“該工廠”、“該學校”的“該”,是舊時的公文用語,現代的公文已很少用,發稿中提倡使用“這個工廠”、“那所學校”的寫法。
38.“貫穿”與“貫串”。有時可通用,但“貫串”大多用於較抽象的事物,“貫穿”不僅用於較抽象的事物,還能用於較具體的事物。“貫穿”用得更多一些。
39.“國是”與“國事”。“國是”的“是”,有“正確”的意思,使用範圍比較窄,如“共商國是”。“國事”指國家的大事、政事,在句子中可用作定語,如“國事訪問”;也可作賓語,如“關心國事”。
40.“暄”指陽光溫暖,“寒暄”是指見面時說冷暖一類的應酬話。“寒暄”不能寫作“寒喧”。
41.“騖”是指縱橫賓士,也指追求。“鶩”是指鴨子。“好高騖遠”“趨之若鶩”中的“騖”“鶩”不是相同的字。
42.“合龍”與“合攏”。“合龍”特指修築堤壩或橋樑等,因為施工中的橋樑或堤壩的中間一段稱作“龍口”,所以這種接合工作叫“合龍”。“合攏”可指堤壩、橋樑以外一般事物的閉合。
43.“宏大”與“洪大”。“洪大”一般指聲音和具體的情狀,如“鐘聲洪大”“水勢洪大”。“弘揚”也可寫作“宏揚”,但一般提倡用“弘揚”。
44.“候”與“侯”。“侯”字只有兩個義項:(1)姓;(2)古代貴族的一種爵位,如“諸侯”“封侯”。除此之外一般都用“候”。
45.“筆畫”與“筆劃”。用於文字、一筆等義項時,可以通用,但習慣上用“筆畫”。凡是指用手、腳或物做出某種動作時,一般用“畫”字,如“畫十字”“指天畫地”“指手畫腳”。
46.“化妝”與“化裝”。“化妝”一般指用脂粉等使容貌美麗,也有“美化”的比喻義。“化裝”一般指演員為扮演角色而加以修飾。
47.“會合”與“匯合”。都表示聚集,但“會合”含有一些相會、見面的意思,如“兩軍會合”。“匯合”沒有相會、見面的意思,而且多用於水流聚集或類似的喻義。
48.“薈萃”不要寫作“薈翠”。
49.“竟然”不要寫作“競然”。
50.“竣工”不要寫作“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