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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千佛山車神

    對於通常的步槍而言,現在使用的普通子彈威力已經足夠大了,甚至在二戰後各國紛紛換裝小口徑子彈,目的就是為了減輕單兵負重,在外作戰時能多帶些子彈,畢竟子彈個頭小了,所攜帶的數量就多了。至於能自行爆炸的子彈,如今主要用於狙擊步槍。

    能自動爆炸的子彈叫“高爆子彈”,這種子彈裡面除了常規的火藥以外,還填充有炸藥和鋼芯,在擊中目標後自動爆炸,如同炮彈一樣,威力十分巨大。

    但高爆子彈由於要填充許多炸藥,因此體型較大,重量較大,造價也高,通常情況下是用來破甲的,普通士兵不會裝備這個。

    (高爆子彈多使用於大口徑的狙擊步槍)

    除了高爆彈以外,還有一種能夠自動炸開的子彈叫“達姆彈”,俗稱開花彈。達姆彈擊中人體後,這種子彈前端會炸裂,形狀如同開花一樣,對人體內部器官產生致命威脅。

    達姆彈起源於英屬印度,是在英屬印度的達姆兵工廠軍方總監克萊上尉在1897研製開發的。與高爆子彈不同,達姆彈裡面是沒有炸藥的,這種子彈是透過結構設計讓彈頭炸裂的。

    達姆彈的子彈頭是被削掉的,子彈前部呈空心狀,彈頭前部有裂痕,在子彈進入人體之後,由於強大的慣性,子彈的前半段會沿著裂痕炸開。

    (達姆彈)

    達姆彈的威力是相當大的,普通子彈在進入人體後會失衡翻滾,產生空腔效應,破壞人體內臟器官,但這種破壞性跟達姆彈相比就是小巫見大巫了。

    與常規子彈相比,達姆彈在進入人體後不僅會翻滾,還會直接炸開,對器官的傷害更大。而且達姆彈炸裂之後很難取出,一旦被擊中胸部以上部位,中彈者死亡率極高。若是擊中左胸部位,中彈者幾乎沒有生存的希望,因為心臟肯定是保不住了。而就算是擊中四肢,死亡率也超過20%,並且即便是搶救過來了,中彈者也得截肢。

    有鑑於達姆彈殘忍的威力,早在1899年海牙公約的第三項宣告《禁用入身變形槍彈的宣告》,明文禁止“進入人體後易於膨脹或變扁的彈頭”。

    目前各國軍方都早已不在裝備和使用達姆彈了,除了考慮到這種子彈十分不人道以外,達姆彈由於其造型原因,也不適宜遠距離射擊,這也是軍方徹底放棄達姆彈的另一個原因。

    但時至今日,達姆彈仍然沒有絕跡,如今在許多動亂地區,還是有許多暴力組織在使用這種子彈,現在的達姆彈一般都是手槍子彈。

    (因為跟巴勒斯坦達成《即奧斯陸協議》,以色列總理拉賓遭到國內右翼分子的仇視,1995年11月4日,拉賓在特拉維夫的以色列國王廣場被一名叫伊蓋爾·阿米爾的極右翼激進猶太主義分子刺殺,而伊蓋爾·阿米爾使用的子彈就是達姆彈,這導致拉賓最後搶救無效死亡)

  • 2 # cc45203

    一從設計的簡單性上來說,如果有爆炸裝置,會增加很多東西,二從體積上來看,子彈本身就不大,就是有爆炸裝置,估計效果也不是太好,三從安全形度,有爆炸裝置是不是攜帶不安全,四是從殺傷效果來看,不要被看視劇騙了,在子彈的有效範圍之內,如果打到,存活可能性很小,已經達到所要的效果,如果再加上爆炸,是不是就是多此一舉了。

  • 3 # 偉普

    現在應該有那種高爆的子彈,至於一般計程車兵用子彈,個人認為設計成那樣可能需要的元件更多,在子彈那麼小的地方上能不能裝的下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成本問題吧,第三應該是威力已經足夠了,戰場上打傷一個人,對敵方的物資人員消耗更大。

  • 4 # 武備庫

    子彈為什麼不設計成爆炸效果?

    首先要說的就是目前槍械主流口徑有幾類:像5.56mm口徑的北約槍械流,7.62mm口徑的華約槍械流,和中國的5.8mm口徑步槍流。這些步槍子彈口徑都比較小,彈頭空間也不大,如果還想要子彈在擊中目標時爆炸,這個子彈頭內得加裝炸藥和引信。這樣的精細加工十分困難,也極大的提高了子彈的價格。這在大多數國家是負擔不起的。

    其次就是,當執行一些破門和穿牆任務時,爆破子彈在接觸第一層障礙時就會爆炸,不但沒法攻擊障礙後的目標,還容易打草驚蛇。或者在營救人質的時候,歹徒綁架人質,而你在擊斃歹徒的時候,由於子彈爆炸,致使人質死亡,這樣的子彈又有何用。

    最後就是,目前有擊中人體,發生解體破碎,形成多個創口的子彈,叫達姆彈。就算真的需要擊中後爆炸,以攻擊多個目標的時候,為什麼不學學非洲黑叔叔,一發RPG入魂呢!!!一發不行來兩發。

    存在即合理,各國在技術發展突飛猛進的時代也沒有想著要開發出這款子彈的,可見其不合理性。

  • 5 # 深海魚讀書

    其實是有的,就是英國設計並使用的達姆彈。

    達姆彈出現於1897年,由達姆達姆兵工廠軍方總監 克萊上尉設計。彈頭尖端沒有包覆而露出鉛心,子彈射入人體後鉛心擴張或破裂,因而擴大了創傷面,造成對人員的嚴重傷害。

    在100米距離上遭到達姆彈的直接命中,頭部-100%的人會死亡,四肢-20%死亡,剩下的全部截肢,左胸(心臟附近)-100%死亡,右胸-70%死亡,腹部-70%死亡。所以達姆彈現已被國際禁止使用!

    將彈頭的尖端被甲去掉,露出鉛心。當射入人體後,鉛心由於慣性作用從被甲內湧出,被壓扁成蘑菇狀,被甲發生擴張或破裂,迅速釋放能量,擴大創傷出口,使彈頭具有類似爆炸彈頭的致傷效果。具體表現為彈頭嚴重發生形變乃至破裂,導致人體組織出現喇叭狀或葫蘆狀空腔,創傷面積是彈丸截面積的上百倍,在被命中時出現口徑十幾倍甚至更大瞬間空腔,對人體的血液迴圈系統產生巨大的壓力。如果彈丸的碎片遺留在身體內部,那麼就可能會造成鉛中毒,即使僥倖碎片遺留在身體內部比較少,但是破碎的巨大傷口極難愈和,容易造成感染。達姆彈的殺傷力十分驚人,遠超過常規彈頭。

    以上是達姆彈的簡介,在1899年的海牙公約中就明確不得使用達姆彈和類似的彈藥。因為達姆彈和具有類似達姆效應的彈頭,具有可怕殺傷力,當然也具有極強的停止作用。由於達姆彈極高的致死率和對傷員造成的巨大痛苦,使得達姆彈成為一種十分不人道的武器。

    簡單的說,用普通的彈頭可以將敵人打死或打傷。如果使用達姆彈,敵人被打死了屍體是爛糊的,這是對屍體的侮辱;沒死而因此受傷的的,基本是廢了,一輩子好不了,太不人道了,其實也是沒必要的。對使用達姆彈的人來說,看到自己的敵人被擊中時的慘狀也是很有心理壓力的。戰爭,也是有倫理和道德的。

    有人說炮兵怎麼辦?一發炮彈啥都沒了。關鍵的放炮的人看不見呀!!!他不是面對面的廝殺,步兵也不太有機會看到炮彈把人炸成渣(炮打完了,或快打完了才衝鋒)。大炮炸過後士兵多是被震死和炸飛的。

  • 6 # 仰望星空

    其實很早以前就有人設計出,擊中後有爆炸效果的子彈,就是臭名昭著的達姆彈。現在達姆彈是進入人體炸開的一類子彈的統稱,分為多種型別。

    達姆彈在於19世紀末期,英國位於印度加爾各答附近的達姆兵工廠進行研發的,所以又俗稱為達姆彈。達姆彈最早於1897年和1898年在印度西北邊區和蘇丹使用。因為達姆彈的子彈頂端是開放的,進入人體並不會貫穿,而是炸開在人體內形成空腔,對人體形成可怕的傷口。

    後來又有人發明了空心彈,其效果和最初的達姆彈相似。一般人們也稱之為達姆彈。在1899年達姆彈被列為擴張性彈頭,因為極其殘忍的殺傷性,而引發了人道爭議。因此,這種子彈被海牙公約發表的《禁用入身變形槍彈的宣告》中規定,達姆彈被禁止在戰爭中使用。

    在近期,美國又研發了一款同類型的擴充套件性彈頭,來自美國的R.I.P彈藥公司。據說它的誕生是為了美國警察使用,但在戰爭中禁止使用這一類彈頭。這款彈頭外觀就讓人不寒而慄,彈頭是由8個鋸齒組成,進入肉體後彈片呈喇叭型散開,形成巨大傷口,威力更加強大。

    人類不但要反對使用這類滅絕人性的子彈和武器,更要反對非正義戰爭。因為戰爭只會給人類給社會帶來巨大的災難。

  • 7 # 飛機永動機

    擊中不同口徑、型別子彈

    首先,子彈在設計時威力並非其唯一追求,如突擊步槍使用的中間威力彈就是在步槍使用的全威力彈上進行了“縮減”,主要原因在於全威力彈雖然殺傷力大,但由於裝藥多,後坐力也相對較大,尤其是在使用半自動、全自動射擊時,精度難以保證;另外,全威力彈的尺寸及重量對士兵的攜彈量也有影響。

    達姆彈擊中目標後發生的變形

    至於擊中後才爆炸的子彈,其實已有相應的產品出現。如“達姆彈”就屬貫穿力較弱,但表層擴張力較強的子彈。其原理就是對彈頭採用半包裹形態,將鉛質核心外漏,這樣在擊中目標時,彈頭就會產生較大的變形(俗稱“開花”),尤其是在接觸人體後,會產生十分嚴重的撕裂傷害。因此,這種子彈也被海牙公約所禁止使用。

    Raufoss Mk 211

    “達姆彈”雖對人體殺傷較重,但“開花”的性質也導致其穿透性不足,易被防彈衣等防具阻擋,在使用上也是相對受限的。另外,真正意義上“擊中目標才爆炸”(也就是含有“戰鬥部”)的子彈也是存在的,如 Raufoss Mk 211型子彈就屬這種型別。

    Raufoss Mk 211結構示意圖

    不過,由於“擊中目標才爆炸”屬性,就導致Raufoss Mk 211需在彈頭部加入引信,這也導致其體積增加,只能在12.7毫米口徑機槍、狙擊槍及反器材槍械等武器上才能使用,其殺傷也類似於高爆榴彈,範圍可覆蓋約20~30釐米。

  • 8 # 堯的傳人65798010

    沒有子彈頭裡裝炸藥,這麼小的子彈頭引信怎麼裝?TVT是受壓強爆炸不像火藥點燃,靠引信雷汞爆炸產生壓力,瞬間由固體變成氣體。子彈芯裡是鉛,鉛外露如果打中人身體,造成很大創口。俗稱炸子,國際叫達姆彈。只要把子彈頭磨掉,就能把人頭打爆。回到正題:要是把引信裝在子彈頭內,工藝多難!況且子彈頭裡一叮點炸藥威力很小!引信上面是敏感炸藥 ,炸膛怎麼辦?得不償失!

  • 9 # 手機使用者YAKE

    哇,這不是達姆彈嗎?太不人道了。國際公約禁止使用。這樣孑彈在體內爆炸,極不人道,往往在人體爆炸成一個窟窿。其實子彈在射擊時,子彈頭在鞋底或者沙石上刮蹭一下,也能堪比達姆彈,往往一槍過去,出囗象個大洞,或者頭蓋骨這些沒有了,極為恐怖。還有一種子彈,在體內翻滾,並且變成絲狀,到處都是,給手術清理造成困難,留下後遺症。當然這是文明國家遵守的,無賴國家可不管這麼多。就象原先死刑是活埋,腰斬,凌遲,五馬分身等,現在改為槍斃式注射一樣。

  • 10 # 達o芬奇密碼

    首先,步槍子彈的威力已經非常大了。可以穿透兩三個人。形成碗口粗的洞。可以穿透6毫米的鋼板。再次,子彈的體積比較小。沒有辦法是在子彈頭裡裝炸藥。假如把子彈的體積擴大,卻又不便攜帶。不適合單兵作戰。開花彈(達姆彈)和玻璃子彈。擊中人體後會裂開。能把人體的內臟全部撕裂。這種子彈非常恐怖,已經被國際禁用了。

  • 11 # 八一47612073

    首先,要看到槍械主要是單兵作戰工具,對重量,體積有嚴格的要求。這就順延著對子彈的體積,重量有著一樣的要求。另外,槍的主要作戰物件是人員,而現代槍彈威力已充分滿足對人員的要求,因此擊中爆炸沒有意義。當然,也有對特定作戰目標,也存在著會爆炸的子彈。

  • 12 # 弗拉基米爾-弗拉基米羅維奇-普京2

    增加成本,而且還雞肋,步槍口徑那麼小,裡面能裝多少炸藥?量小了也就聽個響,只有12點七以上的可以考慮裝點藥

  • 13 # 天海齊菲

    子彈,殺掉敵人就是目的,如果擊中再爆炸,那會損壞身體。對於敵方還活著的人來說就成了刺激。刺激他們血戰到底。比如爆頭,如果有爆炸,頭就不存在了,反到證明了我們沒人性了。

  • 14 # 午玉向欣文化傳播

    日內瓦公約連達姆彈都禁止了,更何況是爆炸彈頭!會爆炸的彈頭早就有了,只是一直被禁用,戰爭雖然萬分殘酷,但還是以人為本!所以這種子彈時禁用的,並非沒有!

  • 15 # m_cham

    普通子彈作為大規模裝備的消耗品,第一要求就是成本低。如果做成所謂“爆炸式”的,就要有引信、彈頭裝藥。會有不安全、技術複雜、成本高,還會導致穿透力下降等等問題。

  • 16 #  雲笙 

    子彈按顏色區分分別有:燃燒彈、穿甲彈、曳光彈、爆炸彈,還有穿甲燃燒彈、燃燒曳光彈、穿甲燃燒曳光彈、爆炸燃燒曳光彈等。

  • 17 # 科羅廖夫

    大口徑機槍可以有內部裝填炸藥的爆炸型子彈,但步槍或手槍的子彈太小了,無法合理的裝填炸藥。所以步槍和手槍子彈只能從物理方法來達到爆炸效果,最早的應用是達姆彈。

    很多人都知道,達姆彈俗稱為“炸子”,或“開花彈”,因為直接暴露鉛芯,而鉛金屬質軟,在命中人體部位時,會立刻因為高延展性而變形,擴張接觸面積。具有射入人體的完全膨脹、嚴重撕裂肌肉器官組織的特性,極為殘忍,因此被國際公約禁用。

    達姆彈命中人體時,子彈的碎片會切割人體組織,因為鉛芯的變形,彈頭能量可以完全釋放。因此對於柔軟的人體內部組織而言,達姆彈是絕對致命,最輕的情況下,撕裂傷算是好的了。嚴重時,部分重要器官和內臟直接遭受嚴重組織撕裂,最後中彈者會死於內臟大出血,根本無法醫治。

    由於達姆彈和中空彈等擴張性彈頭非常不人道,經常引發人道主義爭議,所在世界各國早在1899年就在荷蘭海牙籤署了《禁用射入身體後變形槍彈的宣告》,禁止“射入人體後內易於膨脹、暴露鉛芯或容變扁的彈頭”,禁止達姆彈之類的子彈在戰爭中使用。

    但很少有人知道,禁用達姆彈只是針對戰爭和軍隊的,並不限制警察等強力機關和民間狩獵中使用。 而且美國也不是海牙公約的締約國,在海牙公約完成簽署前,美國才結束美西戰爭,公約簽署時,美國正在使用達姆彈鎮壓菲律賓獨立運動。美國當時還在奉行不結盟的孤立主義外交政策,因此對各種國際條約不屑一顧,所以美國至今都未簽署過任何關於不使用達姆彈的宣言,僅僅是宣告願意口頭上承諾遵循海牙公約的精神。 美軍的步兵彈藥早已不再使用達姆彈,主要原因並不是美軍在遵守國際公約。而是因為達姆彈過於古老,技術落後,美國在軍隊中早已不再裝備暴露鉛芯的達姆彈。美國從沒有嚴格遵守過該條約,在20世紀出現的空腔彈藥和小口徑高初速的不穩定翻滾彈藥,依然大量裝備,而且殺傷力要比達姆彈還要強。而且美國警察的標準手槍彈藥就是各類空尖彈,這玩意的殺傷力一點都不次於達姆彈。

    空尖彈,或者叫中空彈,綽號“盛開的鐵菊花”,是一種威力超過達姆彈的中空彈,屬於全金屬包覆彈,功能同達姆彈相仿,但威力要超過達姆彈。它與達姆彈的區別是彈尖包裹著金屬備甲,內部中空。而達姆彈則沒有彈尖備甲,直接暴露鉛芯。在進入人體的時候,中空的彈前方包銅會比達姆彈的鉛更快地變形,再加上彈頭尾端的覆銅包裹封鉛積壓,造成彈頭急速擴張,會給人體造成嚴重的撕裂外傷和鈍傷。

    人體被達姆彈或中空彈擊中之後,通常不會立即死亡,中彈者將遭受長時間的痛苦才死去,需要承受非常大的身體痛苦和心理恐慌,彈頭碎片和鉛芯還會造成敗血症和非常嚴重的發炎感染。最後會造成持續出血和或其他後續感染而死亡。

    60年代以後,美國重點發展的5.56毫米小口徑M193步槍彈,這是一種尖頭高初速的步槍子彈,這種子彈的設計思想是儘量減少彈殼體積、減小全彈重量的前提下利用較小的口徑和細長的彈頭獲得較大的斷面比動能,以提高彈頭侵徹力,並透過特殊的彈頭設計使彈頭在擊中人體目標時快速失穩翻滾,充分釋放能量,獲得足夠強大的致傷效果。由於長徑比很大,初速很高,所以命中人體是很容易失穩劇烈翻滾,迅速釋放能量,造成可怕的肌肉組織空腔。

    (美國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用的Mk262型高精度5.56毫米子彈,具有明顯的擴張型子彈的特徵)

    隨後蘇聯也發明了AK74步槍使用的7N6式5.45毫米小口徑步槍彈,該彈被甲尖部內留有5mm的空腔,彈頭擊中目標後急劇減速,鉛套和鋼心因慣性作用而二次前衝,當遇到骨骼時,鉛套會衝破被甲而形成開花彈。阿富汗戰場上證實,7N6自動的殺傷力極大,因此有人認為這是一種變相的達姆彈,被稱為“毒彈”。

    直到100年以後,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其他多個國際組織的大聲疾呼下,世界國際刑事法院才在2010年頒佈《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修訂案,將“非國際性武裝衝突”(是指佔領區下的游擊戰和治安戰)中使用達姆彈一類的膨脹彈藥列為了戰爭罪行,不容寬恕。此規定仍然把正常的國家間戰爭中軍隊使用達姆彈列為例外。

    自此,各國軍隊如果想要使用達姆彈時,就需要仔細考量清楚,避免觸碰到國際法規的紅線。不過,由於達姆彈早已在各國軍隊和警察系統中淘汰了,這項 國家法規其實聾子的耳朵。最近一次被指控使用達姆彈的記錄,是在2013年,有國際組織指控以色列國防軍使用達姆彈在約旦河西岸的西伯倫地區擊斃了一名巴勒斯坦青年。其實那是空尖彈的殺傷效果,並不是達姆彈。

    綜上,美國不遵守禁止達姆彈公約,主要原因一是達姆彈技術過時,早已淘汰。二是有大量替代達姆彈的彈藥,技術更先進,殺傷效果更強,這一條也適用於全部主要軍事強國。

  • 18 # 山騾

    達姆彈是國際嚴用的,凹頭彈也是禁用的!偏芯彈倒是不禁,美軍越戰M16就用了!擊中人體穩定性差而翻滾,起碼造成近20cm空腔,比爆炸彈效應大多了!

  • 19 # 紅色手電筒

    對於子彈來說,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自身的體積太小,放不下諸如引信、延時裝置一類的火工元件,所以不做成可以爆炸的榴彈。

    子彈的體積太小放不下延時機構還有引信什麼的,而且也放不了多少炸藥。

    象手槍彈這種低速彈頭一般是把彈頭做成上邊的這種樣子,就是空尖彈,在彈頭進入人體以後彈頭變形,擴大空腔的體積,這種做法可以在警用武器和狩獵槍彈上使用,軍用武器沒人用,因為小口徑步槍的殺傷效果比這種彈頭的殺傷效果好得多。

    爆炸彈頭的確是可以提高子彈的殺傷力,這一點可以從艦炮的炮彈上可以體現,象鉅艦大炮時艦炮的穿甲彈就是這種,艦炮利用自身的動能撕開軍艦的裝甲,然後在軍艦內部爆炸,這樣對於軍艦的傷害非常大。作為同一起源的槍彈也是這樣,在彈頭進入人體內部後如果可以爆炸,那麼殺傷的效果的確是非常好。

    不過,這種事只是看起來很美,首先就是一開始說的,彈頭的體積太小放不下一大堆複雜的火工元件,現在步槍子彈的彈頭也就4克重,就算是老式步槍的彈頭重一些,也不過8克,在這樣小的東西里邊還要塞進引信、延時裝置,目前的技術條件還做不到。而且透過提高子彈的初速和調整彈頭的重心位置都能夠達到同樣的殺傷效果,而花費的錢要少得多。

    除了放不進去以外,子彈屬於低值易耗品,在彈頭裡邊增加那麼多機構,這樣的成本要增加多少?子彈的消耗數量最低單位就是億發,要是做成爆炸彈頭,那樣的消耗太大了,哪個國家也花不起這個錢。

    這種爆破彈頭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還挺紅火,不過在里根的刺殺案中做了一次現實的曝光,徹底暴露了這種爆破彈頭的問題,所以也就沒有人再做這種東西了。

    1981年3月30日,時任美國總統里根從華盛頓希爾頓酒店出來時,被一名叫做欣克利的男子刺殺,欣克利用2支.22口徑的手槍打了6槍,其中一槍打中了里根的腹部,其餘沒打到里根,但是當時的白宮新聞秘書詹姆斯•布雷迪被擊中頭部導致終身殘疾,後來透過布雷迪法案,這個控槍法案可以說是美國曆史上透過的少數幾個控制槍支的法案。欣克利使用的就是所謂的爆炸彈頭,但是這種彈頭由於是打中的腹部,根本沒有爆炸,所以里根取出了彈頭以後,接著當總統,而且又當了一任,直到93歲的高壽去世,可見這種所謂的爆破彈頭威力極小,挨槍的時候,里根已經70歲了,這樣的高齡都能撐過去。而且過了大概一個月,1981年4月11日,里根就出院回白宮了。

    欣克利刺殺里根的原因據說是為了她,當時的明星朱迪•福斯特。欣克利為了讓美人注意他,從而製造了這起刺殺案件。後來,欣克利被認定犯有精神疾病而被釋放。

  • 20 # 奉天小韓哥

    大家有時候覺得子彈威力不大有幾種原因:

    1,遊戲玩多了,以為被子彈擊中後還可以大個繃帶繼續瀟灑的戰鬥,吃個血包就沒事了。

    2,電影看多了,大家經常會有電影中的畫面看到某某英雄被子彈擊中,然後要緊牙冠用小刀在火上燒一燒一到劃開傷口取出子彈,美女包紮傷口第二天又生龍活虎的衝到敵人的大本營拿著冒藍火了加特林去閃轉騰挪跳躍英勇殺敵了。

    然而現實中不管是近距離中槍還是遠距離中槍,子彈進入人體的一瞬對於密閉的人體,子彈會裹挾著空氣高速進入人體內部,高壓氣體尾隨者子彈的尾部迅速進入,對人體會造成巨大永久性的創傷,如果是遠距離中彈子彈還會在人體內翻滾。只不過子彈透過過的一瞬發生的太快人們無法觀察。下面的圖片各位可以看下子彈如果穿過手臂,骨頭神經還有修復的可能嗎?如果經過過胸腔或者腦部生存的機率有多少,就是僥倖沒有擊中要害可以肯定的是。這位戰士是不會再有戰力可言了。所以不是不能設計,而是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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