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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方雪野一樵夫

    天下沒有絕對的公平,人不能大事小事都認真,對於雞毛蒜皮的小事和對自己的切身利益沒有造成危害的,完全可以淡然視之、一笑而過,但是如果真正傷害到我的合法利益,我一定會據理力爭,哪怕碰得頭破血流也會在所不惜,我不會追求什麼一碗水端平,這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但是不能過於不公,你可以騎在我脖梗上屙屎撒尿,但要允許我去擦拭,如果你不允許我一定會扯住你的雙腳狠狠的把你摔到地上,這是我的底線。

  • 2 # 2812838難得糊塗

    謝邀啦!這事邀我回答我還真不知道怎麼說,因為本人活到大半輩子是個與世無爭的人目前為止沒有和親戚朋友及左鄰右舍發生過不愉快,既使有點小意見什麼的我會一笑而過,當然世界上沒有絕對公平的事,既便發生了不公的事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好了,惹不起還躲不起嗎,但願每個人都想開點,看遠些才活得不累。

  • 3 # 朱一龍的小迷妹哦

    我屬於基本事過就忘了的人,要說遇到過什麼不公平的事還真不怎麼記得。遇到對自己不公平的事基本來說應該就是給自己討個公道之類的?

  • 4 # 六味行者

    人民的名義高書記對侯亮平說,沒有絕對的公平不公平,即便你遇到不公平,只要不是很過分或者打破你的底線,就不糾結了,努力提高自己,當自己強大了,也就有了話語權,那麼決定公平與否的話語權就在你手中了

  • 5 # 手機使用者51537794620

    天亮全連百十幾號人出操時,有人把我叫回長官辦公室問我是否值班幾班,長官說另一個班的戰友錢包丟失,我們認為你有做案的可能,你現在承認我們將為你保密,但你到拿去的錢如數交回等等。當時我才不到20歲,抱著熱血來到部隊想混出個人樣來,做點好事沒落著表揚確落下偷的壞名聲,心裡真不味。

    但我當時抱定身正不怕影子歪。到最後長官們也不知查著那個賊沒有,總之不論別人怎麼看你都無所為,關健是做好自己。

  • 6 # 夯七婚戀指導

    生活中沒有完全的公平,有時候面對失敗了或者沒達到預期結果時也要從容面對,如何才能不喪失自信而勇敢的面對不公平、接受不公平呢?

    1. 要轉化消極的心態。很多人在遭受失敗或挫折之後,總是缺乏自信,過於消極,情緒長期處於低落狀態,這是不好的。凡事都有兩面性,要積極的嘗試尋找生活中光明的一面,讓自己變得樂觀、自信,才能擺脫困境。

    2. 要減少抱怨。有人總喜歡抱怨不公平,遭受到挫折就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從而使自己失去自信和麵對生活的勇氣。在現實面前。抱怨都是無濟於事的,用實際行動去改變才能實現自己的價值,也是重塑自信的重要途徑。

    3. 要樂觀的面對生活。愛迪生經過上千次的失敗仍然沒找到合適的材料做燈絲,但他卻認為自己發現了上千種不適合做燈絲的材料,這也是極大的收穫。所以並不是所有的收穫都會時時刻刻得到應有的彙報,但是所有的付出都會在一次次失敗後迎來成功。

    4. 換個角度解讀公平。不要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解讀公平。有些我們覺得公平的事情可能正是別人覺得不公平的地方。公平的天平始終不能平衡,每個人都只能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就會使很多問題被忽視。公平是衡量很多東西的重要因素,我們做的努力如果為現實所印證,我們便覺得公平,反之就覺得不公平,那麼顯然這種觀念會讓人越來越不相信公平的存在。

    在生活中,只有學會接納,我們才能改變自己的不利處境,面對生活中的不公平時氣急敗壞、暴跳如雷、傷心欲絕或者自暴自棄,最後受損失的還是我們自己。唯一正確的事情就是相信自己,接受這些不公平,吸取經驗並想方設法彌補現狀。

  • 7 # 老開77

    i‘‘人活著要爭志氣,而不爭閒氣!

    不公,要看不公是原則大節性的,還是細段末節性的!

    原則就是人行動底線!如果不公到喪失了原則,突破了底線,那,對不起,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如果不是這樣,那當年就出不來毛委員,蔣委員長的蔣家王朝,就會一直盤踞在大陸。

    如果不是這樣,那馬雲到今天還在做零售小販倒賣袿子,而不是趕走了傳統零售,讓它們都做“新零售”!

    所以公與不公,爭與不爭,都要靠自已做當下的獨立判斷,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豈能拿著雞毛當令箭,鑽他驢年故紙堆,聽憑名流替你掌舵!?

  • 8 # 拙筆淡靜

    很贊同比爾·蓋茨的忠告(“世界充滿不公平,你不要想著去改造它,而是要去適應它。他還有一個忠告:世界不會在意你的自尊,人們看到的只是你的成就;在你沒有取得成就之前,切勿過分強調自己的尊嚴,因為尊嚴來自於實力”)。

    首先,“不同”本身就意味著“不公平”。如果較真地去看,“不公平”才是世界的真實樣子,才是社會的真實樣子,才是人的真實樣子。

    不信咱就絮叨絮叨。世界,是由“各國”組成的;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環境,不同膚色,不同文化,不同……公平嗎?不公平。

    社會,是由“各地、各個群體”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地域和環境條件,不同的氣候條件,不同的風俗習慣,不同的交叢集體,不同……公平嗎?不可能公平。

    人,是由“性別、年齡、胖瘦、高矮、黑白、靚醜、健康生病、正形畸形”組成的,僅靠一個DNA就能“找到一個人”——13億人就有13億個“不同”……公平嗎?更不可能公平。

    所謂“公平”,只是一個抽象、籠統、“大致”、只能依仗一定的公認一致的規則和規矩去加以衡量和判斷的概念。

    而且,它永遠都會存在一種“蹺蹺板”效應:對一些人的公平,實質就意味著對一些人的不公平;對多數人的公平,實質就意味著對少數人的不公平;反之亦然。

    更何況,在一段時期內的“公平”,很有可能會被另一些時期視為“不公平”……

    這也就是說,你在生活過程中遭遇“不公平”(譬如別人遇到了“商品降價”你沒遇到,別人先上車有了座位你卻沒有,別人幹這事兒撈到了好處你去幹這事兒卻吃了大虧……),實可謂家常便飯,沒啥可大驚小怪的!

    更何況,有時你感覺到的“不公平”,很有可能會是因為其他人享受了這份“公平”(摁下葫蘆起來瓢——你成了被摁下的葫蘆),抑或是多數人享受了“公平”(你屬於“少數人”的範疇)。

    當然,這並非是說社會生活中就沒有“公平”存在了。有,而且這種“公平”意識隨處可見——絕大多數人都會根本排除少數人的感受去一致認為這種做法“挺公平”(類似“搖獎”“搖號”“抽籤”“機遇”)或這種做法“不公平”(類似“靠關係”“搞賄賂”“玩貓膩”“潛規則”“耍手段”“施詭計”)。

    比如“法律”,就是為維護絕大多數人的“公平”而制定的規則、規矩。它就是“公平”。

    因此,回答“你遇到對你不公的時候該怎麼辦”這個問題,必須是不同的問題有不同的思考、不同的應對措施才對,不能一概而論。

    譬如,按照公認的一致規則、規矩(例如規章制度或法律條款)去衡量,你遇到了“不公”,那沒什麼可遲疑揣測的,確確實實就是“不公平”!但“不公平”已經生米煮成了熟飯,咋辦?硬要它補償“公平”?那就得看自己有多大能耐去讓始作俑方糾正錯誤補償自己“公平”了!同時還得承受在始作俑方糾正錯誤補償自己“公平”的過程中很有可能連鎖生出的對其他一些人形成“不公”從而形成“怨憤、不滿”甚至“攻擊”……

    其實,當你遭遇到貨真價實的“不公平”的時候就已經明確顯現了你的“弱勢”——施予你“不公平”的始作俑者的“強大”,讓你無以應對;眾多“同情者”即便背地“站在你這邊兒”,也統統都是毫無意義的廢話空話——真要出面,沒人敢於站出;就算你執拗堅持正義“申訴平反”以奪回“公平”,那也是孤軍奮戰的一場“持久戰”,最終能夠“爭”回來的,明顯與這過程中必然會先後失去的比,簡直就是得不償失的“九牛一毛”!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自己奈何不了的事兒,因何還要去固執執拗地想著要去“奈何”它啊?

    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人生於世,最不該用心去計較和花時間的,就是被一些自己完全“無能為力”的毫無價值意義的事兒糾結攪擾,讓原本該做的正事兒全耽擱了!如何應對、何去何從,應該非常清楚了吧?

  • 9 # 中上行

    其實人遇到不公。只要不是別人有意整你,也沒必要掛在心下。退一步海闊天空。就當沒發生。但有的人智商,人品並不高,整了別人還把別人當傻B這種人真可惡。我見過一些人。他們在單位見上巴結。見下面沒有後臺不管別人惹沒惹他就一有機會就對付別人,對單位有利就佔。真他媽的不是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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