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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很惱火,很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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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岩石128765181

    白鹿原看到現在就感覺一個演員表演的得特別感人和敬業,就是子霖的老婆,她無論在一個人的表演上還是群演中,始終把裹腳的狀態呈現給觀眾非常的真實令人佩服,一個好演員就是在這種細節上可以體現出來。

  • 2 # 影視口碑榜

    在白鹿原第14集裡,白嘉軒回家看到一回家,就看見白被白母和仙草摁在炕上,裹小腳。白靈疼的直喊,白嘉軒心疼的在外面團團轉。終於忍不住衝進去,把孩子抱了出來。白母生氣,生怕孩子將來嫁不出去。

    看著白靈裹著的腳,疼的半夜醒來,我再一次對中國封建社會“裹腳”這一陋習,感觸頗深。

    女子裹小腳的起源據說是這樣的:南唐李後主(公元937——978)因為喜歡宮嬪睿孃的小腳狀態,就讓她纏足做新月狀,並因此成為皇宮裡最受寵的一個女人。於是皇宮裡開始流行纏足。由於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腳成為時尚,繼而官場與民間也相繼流行。

    在當時,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方面。即使長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遭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好大腳”也成為漫罵、羞辱婦女最難聽的一句話。

    而實際上,小腳“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透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蹠骨脫位或骨折並將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一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致死。

    民間“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就是女性千百年來遭受這一苦難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牆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女性若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更是難上加難了,惟有忍氣吞聲,聽任擺佈。

    你看白鹿原裡白嘉軒的母親就是裹小腳的女人,她平時站立行走,沒有柺杖,根本無法自己行走,就是因為那雙小腳。我奶奶就是小腳女人,小時候特別有印象,奶奶每天早起必做的事情就是,在腳上纏上黑色的布帶,小時候不懂,還覺得奶奶的小腳很神奇,後來漸漸長大,才瞭解小腳的害處,五根腳趾完全變形,看著都觸目驚心,劇中,白靈那麼小的女孩就要忍受裹腳,這種愚昧最傷害的還是成千女子,什麼小腳才能嫁個好人家,諸多理論,不僅反映的是朱先生、鹿兆鵬與徐先生、白母的觀念之爭,更是一個時代的縮影。

    好在,白嘉軒疼愛白靈,不覺的生女不如男,讓白靈不再裹腳,這是對舊習俗的一次挑戰,也意味著時代的發展。

  • 3 # lu風光旖旎

    想起了我小時候見到的一件事兒:五十年前(我十幾歲)鄰居家的大娘(孤寡老人)在家中跌倒把腳崴了,我們幾個小孩把她送到家對面的市中醫院。當年輕的男大夫開啟老人的裹腳布時,我看到老人的臉騰一下紅了~而我也是有生以來僅有的一次看到那麼“恐怖”的腳……

  • 4 # 木呆瓜瓜瓜

    裹腳是對女性一種極大的歧視,是在封建社會一種變態式的審美行為。慶幸自己是生在現代這個文明的時代。

    裹足的陋習始於隋,在宋朝廣為流傳,當時的人們普遍將小腳當成是美的標準,而婦女們則將裹足當成一種美德,不惜忍受劇痛裹起小腳。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而不同大小的腳是不同等級的“蓮”,大於四寸的為鐵蓮,四寸的為銀蓮,而三寸則為金蓮。三寸金蓮是當時人們認為婦女最美的小腳。

    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到清朝。纏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纏足的。三寸金蓮這種審美心理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清朝文人李漁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慾。

    在封建的男權社會里,為了滿足男性的各種慾望,把各種殘害的手段強加到女性身體上,不禁感到古代的女性好悲哀。婦女纏足是“小腳一雙,淚水一缸”。纏足的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帶,將婦女的足踝緊緊裹住,使肌骨變形。纏足後腳會變得纖細扭曲。

    清末山西大同還舉辦“亮腳會”。每年農曆六月初六,婦女都坐在家門口,伸出小腳來供過往行人觀賞品評。腳最小、繡鞋最精緻的女性得到的好評最多,也最能博得男性的歡心。當地有些歌謠就描寫了男子挑選物件以腳小作為重要條件:“看我腿,是好腿,紅綢褲子綠穗穗。看我腳,是好腳,梅花高底菜碟擱。

  • 5 # 舒錦川

    說起裹腳,那是舊社會婦女的噩夢,也是每個女孩都要經歷的。我的外祖母曾侯氏,生於民國二年(1913年),今年103歲,姥姥從四歲裹腳,她的腳只有大腳趾頭在外面,其他四個腳趾頭包括前腳掌都已經摺在腳心。裹腳布一直纏到腿部。裹腳一般都是開春時裹,因為這個時候腳不容易感染。以前看過一本叫《三寸金蓮一千年》的書,上面清楚記載了裹腳的影響和情況。有的人家為了讓自己的孩子腳裹的好看,便在腳心裡放上瓷片或者玻璃,強迫用腳走路,玻璃就會把腳扎爛,繼而會流膿血,腳的軟組織就會壞死,腳也就不會再生長。所以會特別小特別尖。姥姥說裹腳不是一次就能裹好的,光裹瘦就裹了四天,後面再裹彎、裹小、裹尖。因為曾外祖父家是大戶,曾外祖母又是旗人,所以,外祖母不但要裹腳還有裹美,曾外祖母不惜把外祖母的腳放到竹筒裡用來定型,然後用一塊磚橫放在地上,腳且不能踏過去。因為現在沒有賣這種金蓮鞋的,所以姥姥的鞋一直就是媽媽給做。

    曾在乾隆二十六年和光緒十八年都下過放足的旨意,可那時裹腳之風盛行,尤其是江南一帶。直到民國十九年,孫中山下令如果再裹腳將會嚴懲不貸,還在正陽門大街上掛上鐵絲,發令誰家要是把裹腳布掛在上面就賞誰家一塊大洋,裹腳這個舊俗才慢慢的被取消了。

    下面是滿族人天足的照片和漢族人裹腳照片的對比

    滿族人天足

    漢族人裹腳

  • 6 # 素年啊嗚

    我家姥奶就是三寸金蓮,不過五年前已經去世了,她是我們那裡最後一位裹腳老人,活了九十多歲,具體年齡我也不知道,因為那時候人沒有身份證,不知道出生年月。還記得我小時候,偶爾一次撞見她在屋裡洗腳,她就不讓我進去,因為每次她洗腳都是關起門洗,腳底下有很深一道溝,應該是把腳骨折斷裹成的,看著很害怕,最近看白鹿原有看到這一幕,真感覺封建社會習俗好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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