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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一份工作已經找好了,新公司還等著我這邊結束就立馬上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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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不在服務區內1

    普通職位,辭職滿1月自動走人,法律和職業道德上都沒毛病。國企委管、市管幹部(副處及以上)沒完成審批走不了;金融行業高管或業務部門中層,沒完成交接建議不要走,職業規範有行規,當然老東家惡意妨礙另當別論。

  • 2 # 病不自知

    首先你沒有說清楚你的職業崗位,其次你只說了離職信提及的日期,沒有說明領導是否簽字,這會在你離職日期上出現分歧。正常情況下,你向直屬上司遞交辭職材料,領導處於挽留或者沒有接替人員的情況下,會告訴你先放這裡吧,你再考慮考慮。這就給你以後證明你提出離職的時間造成被動,所以當你鐵定心要離職的時候一定要表明你的態度,即使是當天不好說,隔天一定要說,只有你直屬上司簽了字你才可以拿去人事部門履行以後的程式。

    1、你只需能夠證明你書面提出離職的時間即可在一個月之後強行離職,無新人接替的話,交接物件是你的直屬上司,如遇刁難直接針對人事進行交接。

    2、請假,事假,病假隨你了。

    3、私下向你的直屬上司表明你的態度,但不要提及新工作的任何事宜。

    不管你做的什麼工作,走之前一定要把財,物兩項理清楚,而你沒有培訓新人的義務,請相信相關政府監督機構的人員非常樂意接到這方面的投訴,實在不行就打個電話,沒什麼大不了的!

  • 3 # 小夏蟲兒

    我之前辭職時老闆也有類似的要交接好才能走的話,不過因為之前我交辭職信時就有明確時間,所以也沒有拖延。

    按勞動法,只要交了辭職信一個月就可以走了,不管老闆同意與否,但是我覺得不要鬧太僵,畢竟共事一段時間,多少有些情分在的,就算拋開人情,還有保險,公積金,檔案這些在人家手裡。真正離職時候,各個崗位肯定不同,我在工廠做文員時,有的人辭職當天就走了。有的人辭職後直接請一個月病假。還有在實習期的,給經理發個簡訊就不來了。

    大多數辭職時可以商議的,比如我做文員時大概快到月底辭職,經理說做到這個月結賬吧,所以沒幾天就可以走了。算是很順利。

    後來有一次跳槽,辭職時經理一開始不簽字,非要我再想想。剛好她那時要二胎,我就提前包紅包,說我估計等不到看孩子出生,提前隨禮了。她一看我心意太堅定,就簽字了,還把紅包還給我了。不過那一個月確實有點尷尬,同事和老闆都知道我要走,聊天吃飯都有意無意問我以後做什麼,除了很好的一個同事,別人我都沒有說,但是天天都很煎熬。每天上班路上都恨不得堵車,晚點到。。。加上公司比較小,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所以經理也說要馬上招人和我交接。然而,一開始勸我別走就勸了幾天,後來貼出招聘等人投簡歷再打電話讓人家來面試又花了些時間。面試的一些學歷不行,年齡大些的女生又怕人要結婚生孩子,只能在應屆生裡找找。直到我真的離職也沒有找到替代的人,我只能和別的同事簡單交接就走了。過了些時間,之前同事也有偶爾問我之前接手的一些工作細節,我也都告訴了。

    總之,地球離了誰都轉,我走了其實對公司並沒有太大影響,無非就是一開始別的同事辛苦些,要晚走一會兒。

    據說後來過了將近倆個月,找了一個新人,每個月比我當初多500,但沒轉正就勸退了。再後來找了一個新的女孩,比我當初每個月多了1000。經理也挺喜歡她的,算是一種皆大歡喜吧。

  • 4 # 賣給自己

    把自己所有的工作資料、內容、流程,全部整理好列印清單,交給領導,請領導簽字,告訴他到日子我要走了。如果領導拒絕的話,請勞動監察部門介入吧。反正我們這裡就很陰,不交接清楚以後有事都賴在你頭上。

  • 5 # 梅癯花瘦

    我上一份工作離職的時候部門經理說人接班,的人業務還不熟,再幹幾天,我就多幹了四天,結果發薪的時候,那四天發了我七百,那時候工資才三千一個月。和同事們關係處的都不錯,要不是要出來做生意,還真捨不得辭職。

    以前在一個臺灣廠子幹,辭職的時候都到了二十幾號了,那個月才發了我二百多塊錢,找他們理論說這扣那扣,保險帶公積金什麼的都扣完了,就剩二百多了。從那以後臺灣人開的公司給多少錢大爺都不伺候了。

  • 6 # 職場路人

    題主你好。關於離職提報,你們公司應該有具體的流程才對,不知你是否已經按照流程提交申請並透過審批?如果沒有,請一定先去走手續。如果已經完成手續,坐等離職的話,那請你這樣做即可。

    1.直面領導。與上司溝通,直接詢問工作交接給誰,需不需要教一下接任者。一家公司待過以後,不管是之前怎麼樣,走的時候姿態放低,最起碼自己無愧於心。

    2.整理手頭專案資料。將自己手頭的工作進行梳理,列清單的方式把每件事的進度,預完成時間交代清楚,可以的話把下一步怎麼做也可以講講。這樣做了以後,可以直接交給領導,相信他看了以後也會明白,你走的清清爽爽,他批的乾乾脆脆。尤其是面對沒有人接手的時候,這種方法相當合適。

  • 7 # 廣東佛山刀哥

    一、再次找領導,重點強調自己的離職日期。

    二、填寫公司正式版本的人事離職表,將之將離職信附後,離職日期寫清楚。

    三、到時候,公司仍以未找到人為由不辦理離職手續,你將工作列出來,主動交接給你的上司。上司不接,交給上司的上司。

    四、公司成心欺負你,硬是不理你。你可將所有證據保留,先去新單位報,後去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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