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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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上火鍋底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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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en哥走天涯
這種套路也是屢見不鮮,所謂的騙子就是指賭博平臺的代理,我們俗稱狗代。他們通常會宣傳只要跟著導師走,日元幾百不是夢。透過拉人去平臺賭博,賺錢流水,虧損,充值返點。而你就是其中的受害者,因為是參與賭博的賭資,也屬於違法行為。想追回是不可能的甚至有參與賭博的嫌疑,整個過程騙子只是透過利益來讓你參與,而實際操作是自己的貪婪平臺充值賬戶也是自己的真實資訊,下注也是自己玩的,典型的贏了找小姐輸了找記者。賭就賭了,下注的那一刻你應該有所察覺經不住贏錢的誘惑輸錢的不甘,錢越充越多。整個過程已經屬於賭博行為了,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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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柯生活日記
我沒有報案,網賭輸了很多,也有很多人輸的跳樓的,能追回來的能有幾個!我開始都想把我賭的平臺公開的,可是平臺換網址頻繁根本查不到!現在自己慢慢戒賭,慢慢的工作還債!
【法律意見】
可以報警處理,涉嫌盜竊了。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透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透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賭資應當依法予以追繳;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應當依法予以沒收。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