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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話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是,我發現我自己從初一開始明確地從潛意識裡建立了一種“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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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英武

    “可憐”與“可恨”之間的關係本身就是一種複雜的關係,如果簡單講,就是:從人類經驗積累方向看——奮進後要學會博愛,也就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從弱勢群體方向看——受到打擊仍然懂得包容,也就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感謝邀請。

    分析如下:

    1.可憐與可恨是孿生兄弟,但站立點不同

    當我們看到某個人“可憐”的時候,我們站立在對方之上,是用俯視的角度去看這個人的,自然這個時候我們“博愛”會佔的比例更大些。

    相反,當我們對某個人有“可恨”的時候,大多數我們應該是站在仰視的角度,這個時候“包容”會佔據更大的比例。

    當然,也有我們去的某些成功後,回頭卻發現曾經給自己使絆子的人,還在一旁不服氣的牢騷,甚至透過別的渠道壞“自己的事情”,這個時候我們會有“恨”的情緒,但是當看到對方的處境(比自己低很多,或者不是很得志),也就有了“原諒”、“包容”的情緒。

    2.要學會感恩自己身邊的人

    這樣說的意思是:不論在什麼時候,我們都要學會感恩身邊的人,要奮進,不要怨天尤人。

    一個少一根胳膊的乞丐到寺廟乞討,住持讓將院子裡東邊的石頭搬到西邊圍牆後,就給乞丐飯吃。乞丐說:“我胳膊都殘疾了,搬不了”。住持就用一個胳膊將一塊石頭搬了過去。這名乞丐看到後,沒有再說什麼,直接開幹。當搬完石頭後,住持給了這名乞丐一些錢財和食物。這名乞丐臨走的時候,再三感謝住持,並說:我會記住師傅的教誨的。

    過幾天,又來了一個乞丐。當住持要求這名乞丐做跟前一個乞丐一樣的工作:搬石頭的時候。這名乞丐非常生氣:我是跟你要口飯吃,你卻要讓我幹活?說完,憤然離開。

    ......

    多年後,一名富商給這座寺廟捐了鉅款。當住持見到富商後,發現就是當初那名少一隻胳膊的乞丐。“感謝師傅當年的指點,否則我不會有今天”,富商見到住持後說道。

    當住持將富商送出寺廟的時候,在門外的大街上,有一名乞丐正在沿街乞討,這名乞丐就是當初因為住持讓搬石頭憤然離開的那位!

    題主認為:誰更可憐,誰更可恨?

    所以,我們要學會感恩,感恩給我們挫折的那個人,感恩對我們有點無情諸如住持這樣的人,感恩在工作中使絆子的那個人,是他們讓我們更加加強,更加努力工作才有現在的成績。

    3.可憐與可恨很多時候的可以轉換的

    在一個比較貧窮的農村,上面為了扶貧,準備倡導大家進行大鵬養殖。透過宣傳引導,大家認為還是比較有收益的。但是不巧的是,第一年因為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大棚倒塌,收入慘淡。

    承包商自己掏腰包,給大家分了紅。

    但是,第二年春天,很多老鄉提出自己幹,不願意將土地承包給承包商了。但是因為有合同,承包商不願意,畢竟本兒都沒有收回來。但是,接下來,承包商沒有想到,讓老鄉在大棚裡面幹活還發工資,還是有很多老鄉偷到大鵬各種材料如塑膠布、噴霧劑、農藥等。反正第二年的收益也沒有將本錢收回來,但是給老鄉的分紅,這名承包商還是照樣發放下去了。

    第三年,當大家都在等著繼續在大棚幹活的時候,承包商不來了,而且大棚就那樣荒廢在哪裡......

    很多人不解。當透過各種渠道,縣裡找到這名承包商的時候,人家正在四川某地承包的大棚乾的火熱。

    這名商人說道:當初我貼著錢投資大棚,本來是本著為那個貧困村扶貧的,但是第二年的遭遇(各種生產資料被偷到),讓我狠下決心——這些人不值得扶貧。

    其實這名商人想說的是:這些貧困村的百姓不值得可憐!

    所以,我們一定要站在不同位置上看待這個問題。但我們將這些都看開了,也就明白了“可憐”與“可恨”的關係了。

    希望這些回答能夠解決您的疑惑。

    另:不論是“可憐”還是“可恨”,都需要有心理動因,還得有傳輸心理能量的媒介。而所處的環境(人文、社會環境)就是重要的媒介!

  • 2 # 灰小孩13

    我一直覺得可憐和可恨是相等的。我感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經歷,也許一些困難很強大,可以把人摧毀,但他不是能把每個人都摧毀的了。曾有人問魯迅曾對他筆下的阿q有什麼感謝,魯迅說“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所以我覺得沒有人值得同情,任何人也不需要你同情。

  • 3 # 中正善人

    在我看來“可憐″於“可恨″還是有區別的。一個弱者在強大的困難面前顯的特別無助時,大部份人會十分同情。也就點我們說的“可憐"。一個人如果果一有困難就逃避,不.思進取,不想承擔責任。這就“可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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