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剛畢業與幾個40多歲的人合作,簽了6萬的欠條一起拿去投資,(沒見到錢,直接簽了欠條)結果做的卻是傳銷,現在合作的人來要債,還了1萬多,現在無力償還,該怎麼辦?欠條的還款日期已經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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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樂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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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京徐劍
分步驟解析如下:欠條。欠條必須與具體的民事法律關係結合才能判斷其是否成立。合作意味著合夥,合夥就得分紅;不能分紅意味著虧損,虧損的承擔,需要經過結算。欠條還款日期認定。在合夥中,也有可能透過借款的方式參與投資。欠條持有人向你主張權利時,需提供證據證明,該六萬元進入合夥事務中。該六萬元沒有進入合夥事務,依法不需要承擔責任;相反,對方可成立職務侵佔。合夥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責任。合夥投入資金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無需承擔民事責任。如,合夥賭博,一方出資輸掉資金後,欠款人無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對方可能構成詐騙罪。其前提條件為,僅有欠條,事實上也有可能根本沒有進入傳銷。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一萬元以詐騙既遂處理,另五萬元以詐騙未遂處理,結果以詐騙罪既遂處理,五萬元作為犯罪情節酌定從重。從你所描述的事件,尚不能判斷是否進入傳銷,更不能判斷是否構成犯罪。需進一步提供細節判斷。
你大學剛畢業,就與幾個四十多歲的人合作,還簽了六萬的欠條,以上三點足見你涉世未深,沒有防人之心所以才遭受其害。傳銷本身就是一個騙局,他們現在跟你要債,而你並沒有見到錢。好在是打的欠條,而且欠條還款已經過期,你不要搭理他們,也不要再還一分錢,讓他們去起訴你,透過法院審理此案,他們自知理虧只能罷手。如果他們繼續糾纏你,你就報警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