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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陪伴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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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盼盼職場手冊
商家在簡歷上釋出的招聘需求金額寫的高對企業有如下好處:
工資金額寫的多能吸引更多的應聘者投遞,畢竟在不瞭解一個公司具體運營情況的前提下,薪資高往往代表著該公司的福利待遇好。會吸引更多的應聘者關注。
招聘簡歷的網站也是一種對公司宣傳的渠道,有很多公司明明沒有招聘需求也要在招聘網站上掛出需求,其目的就是給公司打廣告,收集簡歷作為人員儲備。
面試時公司會根據應聘者能力情況給出相應的工資在公司進行招聘的時候,並不是每個人的工資都是固定的,公司會根據公司情況及應聘者的專業程度,上一份工作的薪資待遇,給出一個合理的薪酬。所以到手工資的多少也得看當時面試時談的情況,該企業人事和部門經理對你的工作經驗及能力做出評估後會根據公司制度給到你適合的薪酬。面試結束後,應聘者會根據公司的情況作出選擇是否到崗面試是雙向的選擇,公司在選擇人才,人才也在面試公司,互相都覺得滿意才能走到一起工作,所以當薪資等情況與自身要求不符後,可以選擇不去這家公司,繼續尋找其他滿意的機構,雖然行業競爭嚴重,但是好的公司還是很多,擦亮眼睛,盡情挑選,多面試一些,找到最終讓自己各方面都滿意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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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淺海深藍
不一定是屬於欺騙,也不一定有什麼黑幕,分兩種情況吧。
第一種情況,你朋友可能沒弄清楚,轉正工資與試用期工資的差別。
到手三千五到四千五,一般來說,就是轉正後三千五起。那麼試用期一般情況下是按轉正工資的八折,也就是試用期二千八,有資格證加三百,一共三千一,透過試用期後如果能夠勝任工作,那麼可以拿到三千五到四千五的工資。這是很正常的現象,沒有什麼欺騙什麼的,可能是你朋友沒弄清楚。
一般來說,企業招聘的時候不會寫試用期工資,而是寫轉正工資。但大部分企業都會有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會偏低一些。這也是招聘方和應聘方都能理解的。
而企業在招聘面試的時候,一般也不會當即反悔口頭承諾的工資與標明的不符,所以不用擔心有什麼黑幕,問清楚什麼情況下能拿到三千五以上就可以了。
第二種情況,如果你朋友所說的二千八或三千一是指的轉正工資,有可能是因為他有些方面不符合這個崗位的要求,但勉強還可以用,所以人資給他降了一些。這個情況也無可厚非,問清楚三千五以上的任職資格就行了,看看自己有哪些與要求不符合,能否在短期內達到這樣的要求。
我不認為企業是在欺騙,因為他也明白,他寫得高了,面試時實際給的低,那麼人也不會留下,白白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還顯得公司沒有信譽,得不償失。
如果企業真想欺騙,就不會在面試時告訴你真實的薪資水平,只會欺騙你工作一個多月,然後少發工資。
所以,以理性來看待這樣的事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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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媚花開
這樣的事情算不上欺騙,只能說是招聘環節的“陋習”或是“慣例”吧。
用人單位為什麼要這樣做呢?1,吸引更多人的注意:
出來找工作,薪資是很重要的一個標準;同樣每個人找工作前都會有一個心理預期,如果薪資不夠,你可能都不會點開看招聘情況;所以,用人單位都習慣在自己給出的薪資水平上浮一些;以期吸引到更多的人;
2,行業水平的原因:
有些職位他的行業水平就在那裡,大家招聘這個職位都這麼寫,如果我不這麼寫,那麼我公司的招聘資訊關注度就更少了。所以,先寫上去再說。
前面這兩個原因都有先把人“騙來再說”的小算盤;有些HR會覺得如果面試OK,少幾百塊錢,憑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一般都能接受的。
3,不同人不同價位;
同一個職位,不同人可以談出不同價碼來;
之前我們招聘校長這一職位,兩個學校,同樣的校長職位,兩個人月收入相差3000。為什麼呢?因為其中一個人的能力出眾,過往經歷很出彩。而另一個也不錯,但相對而言沒有特別突出的表現。兩相對比,加之那個校長對自己的薪資要求很堅決,所以,雖然超出了老大的預期,但是一想到這樣的人才錯過就沒有了,所以一咬牙就簽下來了。你的薪水是談出來的;對於公司來講,大多數都是希望花最少的錢,招最厲害的人。
但員工的想法是,讓自己儘可能地找到超出預期工資的工作。這中間就有一個差距,怎麼樣縮小這個差距,達到雙方滿意的結果?那就是談,好的薪資水平都是談出來的。
所以,一確信自己的能力;二堅定自己的薪資要求;
三是具體情況具體決定;比如說你覺得公司未來發展還可以;比如公司的福利不錯或是離家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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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鈔VLOG
1、像這樣的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我們在入職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在合同中註明,該享受到的工資及福利待遇。否則,有不少的小夥伴跟我剛畢業一樣,在入職後會發現工資與自己原本所談的不一樣,其實工資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而且員工實際工資的構成包括:基本工資、績效、提成、加班費、全勤獎、獎金、稅收等,這樣也扣,那樣也扣,很可能讓你無法與當初面試的工資對上號。
2、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支付員工個人社會保險費用,如: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
3、由此可見,在約定雙方工資的時候,車補,飯補,公交補助等,都不應包含在工資裡面,所以為了避免拿到手的工資與招聘工資不一樣,求職者需瞭解以上勞動報酬構成形式,在簽訂合同時,看清用人單位所給出工資構成與面談工資是否一致。
最近朋友去應聘,招聘啟事上寫著到手(寫著到手工資,不是稅前和含社保等)薪資三千五到四千五,但聊完說工資可能兩千八,如果有資格證三千一,為什麼是這樣呢,屬於欺騙,還是裡面有什麼隱藏的東西,為什麼不按寫的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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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個問題,其實在這個社會中很多行業都是有這種問題的,寫的薪資與實際發的工資不符。首先我說一下我以前在那個影樓裡面工作,那是在2015年左右。當時我看到那個影樓寫的工資是1000到6000元,結果怎麼著?等到真正乾的時候,一個月的工資只有600元。他說的最低的1000元都沒有。為什麼呢?因為沒有拉到有效的客戶做出業績,所以工資只有6000連最基本的1000真的是沒有的。有一個做的很長時間的老員工,她一個月才拿不到2000元的工資,還是有業績的情況下。沒有業績,工資低一點是正常,但是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不能保證。所以以後找工作也要看你做的是哪個行業的。
嗯,還有一個就是我前兩年做的汽車配件工廠。他當時招聘的資訊上寫的是工資2000到7000左右。實際是什麼情況呢?就是如果你加班比較多的話產量多,然後你這個工資就能達到這個7000到8000的標準,那如果不加班沒有產量的話,那你的這個工資標準就是兩千。是扣除保險的情況下,我們那有的這個線兒是隻拿到1000多左右。他交的這個社保是1500左右的。所以在不加班沒有沒有產量的話就只能拿到1000多的工資。
有就是像你說的,他上面寫的3500,其實你還沒有工齡。如果說你乾的時間長的話,應該會達到最低3500的工資的。你覺得這個工作還可以的話,可以繼續工作下去,相信這個工資是可以漲上去的。還要看這個公司的運營好不好?啊,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