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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書下來了,我是次責,對方主責,現在家屬打電話,想改認定書,讓我認全責,好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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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神經質神仙

    不接受任何增加責任的要求,自己修車就自己修車。

    這個行為涉及騙保,超過5萬就進去了。

    責任增加了,後患無窮

  • 2 # 明月心2020

    他是不是還說了,你有全險,他就是強險?然後給你點錢?我勸你別答應!保險公司見到的這種事太多了!要給你弄個騙保!你就慘了!

  • 3 # 做點有意義的事兒45708746

    堅決不能認,認了後患無窮。保險公司也不會任人宰割的,同時也涉嫌違法。到時候還是得你出錢。事故認定該怎麼賠怎麼賠,千萬不要怕麻煩

  • 4 # 閒庭漫步56

    這種想法非常幼稚,非常自以為是,更是一種視法律為兒戲的無知思維。

    首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交通警察經過周密調查取證後得出的結論,不可能隨隨便便更改。

    其次,這種想法非常危險,如果你答應對方當事人,提供虛假陳述,最後成功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你就有可能因涉嫌騙保受到司法機關的追訴。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而絕大部分的交通事故雙方都有一定的責任,全責和無責的情況非常少。在雙方都有責任的情況下,財產損失不超過兩千元、人傷醫療費不超過一萬元的交通事故(這個標準還有可能提高),賠償問題和責任無關,都是在交強險範圍內互碰自賠,或互賠。

    本次事故中,你負次要責任,如果對方受傷不重,醫療費用不超過一萬元,那麼所有的治療費用都是由你承擔的,另外加上吳工費、陪護費等,對方當事人在經濟上不會受到什麼損失。如果醫療費超過一萬元,對方當事人自己承擔的部分還可以去走醫療保險理賠。完全沒有必要用非法的手段去騙保。

  • 5 # 車車科技

    2017年,6月13日,

    接孩子放學的路上,

    正在等候紅綠燈想要左轉。

    起步瞬間,

    一輛逆行的電動車撞上了我的左側車門。

    左側駕駛位的車門有些凹陷,

    瞬間的撞擊力,

    讓我有點不知所措。

    由於電動車車速比較快,

    強大的慣性彈飛了電動小哥,

    電動小哥就如同紙片一般飛出,

    又重重的落在地上。

    小哥躺在地上,

    口中鮮血不止。

    電動車甩出十幾米遠,

    可見當時的速度有多快。

    (現場模擬)

    不能明確電動小哥傷到了哪裡,

    我並不敢挪動他的位置,

    救人第一位,

    我迅速撥打了120,122,保險公司電話。

    救護車很快就把傷者拉走了,

    因為當時只有我一個人,

    我並沒有陪同傷者去醫院。

    而是留在事故現場等待交警處理。

    交警到達現場後,

    向我詢問了事情發生的經過,

    並對目擊證人進行問訊。

    現場也拍了照片,

    做了簡單的記錄。

    期間我多次向交警表示,

    我有行車記錄儀可以提交警方,

    但交警一直說不用。

    事故處理過程中,

    傷者老婆趕到現場,

    向我傳達了最原始的惡意。

    諸如,你跑不掉的;

    我跟你沒完等等。

    交警提出雙方同責的判定結果,

    並私下暗示我,

    撞傷他人,作為機動車一方態度好一些,

    有利於後期理賠。

    但對方家屬堅決拒絕同責的處罰,

    交警無奈表示等傷者出院後再協商。

    隨後問我要了行駛證和駕駛證,交強險保單,

    並聯系拖車,

    將我的車和撞壞的電動車拖走了。

    現場處理完畢後,

    我和傷者愛人到達醫院。

    據瞭解,

    傷者左腿骨折,

    鼻骨骨折及部分軟組織挫傷,

    並無生命危險。

    至於吐血是因為外力衝撞所致,

    表象比較嚇人,卻沒有傷到臟器。

    本著人道主義,

    我墊付了1萬塊錢的醫療費(有單據),

    並留下自己的聯絡方式。

    事故後5天,

    我和家人來探望傷者。

    傷者雖然左腿骨折但恢復的還不錯,

    並表示傷好後會和我一起去交警隊處理後續事宜。

    看到傷者這麼通情達理,

    我也就放心了。

    雖然不是我撞的人家,

    但畢竟和我有關係,

    趕緊處理對誰都比較好。

    事故後24天,

    傷者出院,並聯系我說後天有時間去交警隊。

    當天,

    傷者在6名家屬的陪同下到場。

    這陣仗,

    感覺不像談判,像茬架。

    剛開始我和傷者家屬的談話還是很平順的,

    傷者住院的醫療費和後續的康復費用大概6萬塊,

    傷者電動車(幾乎報廢)大概3000塊錢(沒有發票了),

    我的汽車經過定損差不多修理費在1萬2左右。

    按照我與傷者同責的標準,

    我需要賠償傷者差不多4萬塊。

    拋去我之前墊付的1萬塊,

    我還需要給他們3萬塊錢。

    畢竟我的車有保險,

    真要掏錢,我也能承受。

    因此我對這個處理結果並沒有異議。

    但對方一看我賠不了多少錢,

    自己還要倒貼,

    開始輪流向我哭窮。

    說自己家條件不好,

    小孩還在上學,

    家裡老人要照顧,

    等等等。

    說我反正有保險,

    能不能認全責?

    哭喊聲一片~

    協調的交警也在一旁勸我,

    讓我認全責,

    非機動車本身就屬於弱勢群體。

    我耳根子本來就軟,

    這輪番的遊說,

    也就同意認全責。

    但在簽字前,

    我再三和傷者家屬確認,

    我可以認全責。

    但是事後保險公司賠多少錢,

    就給你們多少,

    你們不能再額外找我麻煩,

    你們同意我就簽字。

    傷者同意後,

    我也就在事故認定書籤了字,

    MMP是我天真了!

    協調完畢後,

    我拿著事故中心開具的提車單,

    去取車。

    並按照保險公司的意思,

    將車開到維修點維修。

    剩下理賠的事情就全權交給了保險公司,

    我本以為這場事故就要畫上圓滿的句號。

    誰成想當我簽字的那一瞬間,

    噩夢就開始了。

    之後的十幾天,

    保險公司多次聯絡傷者,處理理賠事宜。

    開始傷者還很配合,

    主動提交醫院診斷證明,

    和繳費單據。

    保險公司核算賠款後,

    按照交強險三者險賠付範圍,

    全部報銷傷者的醫院費和後續複查費用。

    至於誤工費用,

    按照傷者所在地的工資標準,

    也就是82元每天計算,

    而且誤工費最多計算30天。

    傷者覺得賠的錢太少,

    便開始在保險公司撒潑耍混。

    要錢,要賠償,

    不然就起訴我們。

    保險公司每年處理這麼多事故,

    這樣的理賠糾紛見多了,

    並不吃他們這一套。

    傷者眼看與保險公司談判不成,

    便瘋狂的給我打電話騷擾。

    要求我賠償他們的精神損失費,

    誤工費總計12萬。

    還口口聲聲說我撞了他,

    我全責,我就應該賠他錢之類的話。

    我尼瑪,

    看見過顛倒黑白的,

    沒看見過這麼恬不知恥的,

    電話直接拉黑,

    不處理拉到。

    事故後132天,

    保險公司給我打電話,

    說傷者因事故產生“後遺症”,

    頭疼不止,

    再次住院。

    問我是否可以聯絡傷者,

    處理事故。

    當時的我因為工作比較忙,

    採用了冷處理。

    就這樣,

    傷者前前後後又在醫院賴了68天。

    其實整件事就算傷者不接受賠償,

    對我也沒有太大的影響。

    頂多就是修車的錢保險公司報批不下來,

    我照常開車上下班。

    2018年7月,我接到法院的傳票,

    大概意思是傷者起訴我不履行交通事故處理結果,

    要求我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傷殘費

    差不多23萬。

    雖不說我是根正苗紅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24k好少年,

    但我最少遵紀守法,

    積極向上啊!

    你這一紙法院傳票我就坐上了被告席

    擱誰誰受得了?

    前期事故處理過程中,

    這起事故本應同責,

    我卻耐不住乞求以全責處理,

    好吧,是我活該,裝B失敗了。

    即使現在我向交管部門申請事故重新定責,

    也過了事故訴訟時間,

    白紙黑字我全責,

    我很有可能將面臨大筆的賠償。

    接到傳票期間,

    我不止一次給傷者打電話要求溝通。

    傷者只回復我一句話,

    賠我23萬,不然沒商量!

    坐地起價啊!

    你咋不去搶?

    心裡MMP,

    當時哭著喊著求我的勁兒哪去了?

    法庭上,對方咄咄逼人,

    顛倒是非黑白的能力有多令人髮指,

    這裡我就不一一贅述了!

    只是最後的判定結果,

    讓我欣慰萬分,

    我本以為自己要為當時的愚蠢花重金交學費,

    但沒想到,

    法院的判罰如同保險公司之前溝通的一樣,

    3萬塊,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只是我自己搭了一點,

    訴訟費和不能報銷的檢測費鑑定費。

    劫後餘生,

    歷時1年多的交通事故終於落下了帷幕。

    相信法律!

    熱愛法律!

    法律萬歲!

    認責一時爽,賠償火葬場

    最後勸告各位車主:

    發生交通事故後,

    不墊付 不探望 不調解 沒有錢,

    從基本人道主義出發確實太過冷血。

    但是面對貪婪無度的人性,

    這一原則不失為最有效的事故處理方式。

    墊付、探望、調解並不是肇事方的義務,

    你的義務只是承擔賠償責任罷了!

  • 6 # 請叫6052

    你如果按照他們要求做了。

    1.你就是騙保,再一個下一年保險費提高,兩個是明顯損失。

    2.你認了全責,如果假定對方是個好人,那一切相安無事,你確實做了好人好事,,,但是如果對方不是好人呢,這起碼是百分五十的機率吧,你跟人家素不相識,去賭這個機率?他回頭拿這個責任認定書去告你,你都跑不贏,沒得跑的。

    除非你跟對方有沾親帶故的關係,實在抹不開面子,那樣做好人才有意義,不然素不相識的人就不要亂做好人了。對了,如果只是經濟保險能解決的還好說,但涉及到刑事責任問題也不要濫好人。

  • 7 # 犟總213933884

    對於非主責而一時心軟認全責的車主們:

    在當今社會風氣情況下,非主責而認全責不是一個好的解決辦法,很有可能是惡夢的開始!我在住院治療期間曾見過這麼一件事,一人騎摩托車因霧天視線不良在一丁字路口轉彎時與一直行小貨相撞。騎車者傷勢嚴重,交警判決騎車者負主責,小貨車過路口忽視瞭望負次責。在交警隊經雙方協商後小貨車主同意負主責,責任六四開。過了幾天傷者家屬不滿意,託人再協商責任變七三開,小貨車主同意了。傷者一看挺好說話的就想把責任變八二開,小貨車主雖不願意但看傷者傷勢嚴重以落下終身殘疾的情況下勉勉強強的同意了!這時傷者家託關係找了個“硬人”要打小貨車主全責!小貨車主不幹了,要求實事求事的判,不認主責了!傷者家一看慌了,又求人,又說好話的,最後經過交警求情的情況下,小貨車主認了主責,責任六四開,傷者佔四!

    人心是不會滿足的,認主責也要看傷者嚴重不嚴重,傷者家屬有沒有想法。記住了!一時心軟很可能就是惡魔的出現惡夢的開始!

  • 8 # 農機配件

    看你說法事故損失也不大,責任該怎麼花怎麼劃,強險範圍內同責和全責保險理賠額是一樣的,你告訴他,安心治療索賠即可

  • 9 # 永遠是學者

    你是口袋裡有錢燒不過,你在等紅綠燈的路口汽車停止不動,騎電動車的飛快而至撞上了你的汽車飛出去,不管後果如何你一點責任也沒有,況且騎電動車的逆向行駛,而且你還有行車記錄儀自證,交警憑什麼定你和騎電動車的雙責,這很可能是你諞寫的文章,如果你反映的事情是真的,你一毛錢也不用賠償,是個傻子才承認自己是全責,你後邊一糸列後果完全是自作多情,與虎謀皮,自作自受,活該!

  • 10 # 楊傑17606

    1.要是二三百的,可以,因為保險公司不會查的。2.認定書都下來了,交管局不會改的,這事變不了了。3.這麼大的交通事故,一定不能答應,不僅涉嫌騙保,如果對方人有問題,那,後果不堪設想。

  • 11 # 速度與91247241

    千萬不要認全責,很多時候是騎電動車的人違章,造成了事故,一旦你認全責,事情就會顛倒黑白,全是你的責任,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不守規矩的人要讓他付出代價

  • 12 # 落葉137794625

    認了吧 認個屁 一定要按照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籤字,假如對方過幾天死亡了 你要是認了全責 你就準備坐牢和賠償吧 法律不能開玩笑 尤其是老百姓 你爸爸是李剛當然可以隨意了

  • 13 # 發現一隻野生肉包

    有傷亡絕對不要腦子有坑認全責。不然就是噩夢的開始。。。交警讓你認全責只是為了自己省事。絕對不要認全責。不要看對方受傷或者掛了心軟。心軟的後果最少會把自己搭進去。搞不好賣房賣車賠錢都是可能的。。一切保險處理。有問題讓他們去告

  • 14 # 幽悠夢語

    建議你堅持三不原則,否則後患無窮!不管你有沒有責任,讓他們去法院告,至於交警扣車,到了一定期限就自然會放出來,到時候該修車你就修車就是了,前提是你得買了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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