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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睡夢心經

    維護犯罪者的人權是好事,是正常的,是一個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原因主要有:

    一、保障犯罪者的人權是文明社會的體現,

    犯罪者首先是人,人權,是人作為社會存在物應當享有的權得。罪犯作為犯了罪的公民,其法律地位與普通公民是有區別的,但他仍然是人,因而應當享有人權。對待犯罪的人員,提供基本的人權保障,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體現。

    二、保障犯罪者的人權也是為了更好的打擊犯罪,保護社會公眾更大範圍的人權。

    追求正確懲罰犯罪,就不能脫離開程式性權利的保障。如果在刑事訴訟中違反憲法、刑事訴訟法有關權利保障的規範,濫用司法權力,甚至刑訊逼供、誘供等,往往會造成冤假錯案,導致錯案率較高,最終既不能保障人權,也不能準確有效地懲罰犯罪。因此,追求正確懲罰犯罪,就不能忽視保障人權。

    三、保障和維護犯罪者的人權有利於轉變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按照現代法治要求,樹立和落實刑法“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的觀念和原則,改變實踐中長期形成的“有罪推定”、“疑罪從輕”的觀念和做法,堅決防止由此而發生的重大冤案錯案。要認真貫徹落實“保障和尊重人權”的憲法原則,牢固樹立打擊犯罪和保護人權並重,客觀真實和程式正當並重的觀念,堅決克服和糾正刑訊逼供等問題。同時,我們依照刑法的有關原則、精神和規定,努力透過創新執法方式、工作制度機制等,確保執法觀念的根本轉變,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 2 # 烏江402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律體系得到相當程度的進步和完善,為國家新經濟形態的建立和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就像任何事情都有正反兩面一樣,中國法律專家大量引入西方立法有關保護人權這一現代法律理念的同時,削弱、甚至放棄了中國幾千年傳統法制思想“懲惡揚善”的思想基礎,使得惡人愈來愈有恃無恐。蠻橫者因為蠻橫而受益,善良人反而受傷害。比如法律對正當防衛近乎嚴苛的認定,惡人肆意欺辱他人,受害人不能還手,一還手就難逃防衛過當的法律制裁。又比如未成年人恣意妄為地侵害他人而無需擔心受到法律的懲治。就連電視報道還要打上馬賽克,這些對“壞人”人權的過度保護,無一不是對善良的殘忍傷害。長此以往,惡人被規則獎勵,善良被事實吊打,所謂邪不壓正恐怕只能是一個美好的願望而已。

    所以我們提倡保護所有人的人權(包括犯罪分子),但這種保護不是無限的。當這種保護對善良者形成傷害的時候,它必須退居次要地位,善良必須佔據主要被保護的地位。

    我們呼籲國家的法律體系必須體現懲惡揚善的法制理念。西方法律固然有其思想上的先進之處,但引入時必須考慮國情的巨大差異。通俗地說,在善良佔據絕對主流的社會,人權的保護可以讓世界越來越美好。在惡人橫行的地方,只有強力懲惡,才能真正揚善。

  • 3 # 78年的馬叔

    依法維護犯罪者的人權是件好事,代表法治的進步和社會的文明。

    廣義人權

    廣義人權指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方面的權利。如平等權、人身自由權、名譽權、健康權等。

    犯罪者的人權

    1.平等權,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尤其重要。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也是憲法最基本的原則之一。

    2.人格權和健康權。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沒有人身自由。但人格權、健康權依然受到保護,不得侮辱、毆打罪犯,使其人格尊嚴受到嚴重的侵犯。

    3.辯護權。任何人不經司法審判,不得認定有罪。被告擁有辯護權,有證明自己無罪、罪輕的權利,也可以委託代理人辯護。

    以上是最重要的幾項,當然還有其它。

    近年來,法治建設逐年進步。以前案件偵查終結時,律師才能介入訴訟。2012年修改《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便可以委託律師辯護。

  • 4 # 做個玻璃人

    維護犯罪者不管是什麼都是笑話,首先就是維護犯罪,讓更多人犯罪然後去維護他們,美國所謂的人權只是對其它國家犯罪(發動戰爭)好全世界來維護他們,全世界都被美國佬洗腦了

  • 5 # l682o3o5O

    法是有法度的,任何人只要犯了罪都應當依法量刑,這個量就是法度是用來恆量懲治罪犯所犯行為的標尺。對於一般的犯罪分子無論從法度和人性出發是應當給予適當權利的,但對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權利的必須剝奪,應當處極刑的必須處以極刑。

  • 6 # 愛易理愛國客家人乙乙

    本人認為犯罪者,分為兩種。一種是罪大惡極,不再適合存活在人類世界了,這種人判處死還要剝奪政治權力終身。按以前的話是死有餘辜,死了還會留下給別人傷心的汙點。有大部分人因為一時胡塗犯下了對他人難於挽回的傷害,這就看情況而定,總之這些人還有生存的權力,還有可以原諒的理由。當然應給他們應有的權力。

  • 7 # 愛讓水香

    這個問題應該區分對待,對量刑高的人員可以適度維護人權,對量刑較輕,社會影響惡劣的人員,可以不用維護人權,讓社會的力量來震懾犯罪行為!從而提高改造革新的效果!

  • 8 # 5A5o249O1o6

    保護犯罪分子基本的生存權,是可以的!其它的名譽權他們沒有權利享受!當他們對待守法公民或公私財物進行侵犯時!受害者被動被侵犯,人權、生命權都得不到保證!所以剝奪罪犯一定的權利無可非議!

  • 9 # 雪地葬花被盜號了

    這種事沒有好壞之分,只有主管故意之分。我以前看過一個電影,一個人無意識殺人,本來要判緩刑,但是一個警察憑藉自己的判斷,尋找證據證明犯人是故意製造事故來謀害死者。你看前者犯人的人權應該保護,因為是無意識犯罪,而後者的人權不應該保護,讓大多數人知道某些人很危險,也是法律的一種義務,雖然二者是同一個人。

  • 10 # 火城逐月者

    一個人是否有罪,是法院判決後才能決定,在法院判決前,該人都叫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犯罪者。既然是犯罪者,那麼前提條件就是這個人已經受到了法院的有罪判決,那麼就更應該保障基本人權。因為沒有人能保證自己一生不犯刑法。尊重犯罪者的基本人權,也是尊重人類自己或者人這一生物。

  • 11 # 木馬人騎木馬

    如果犯罪人員享有太多的人權那樣會讓社會複雜化,讓更多的無辜、善良、弱小的人受害,犯罪人就會有僥倖心理!曝光其實是一種可抑制一大部分心存僥倖心理而犯罪的人,有因就會有果,敢做還不敢當嗎?

  • 12 # 使用者693694538780

    維護犯罪的權利!實際意義有多種含義!有抹糊犯罪,意識犯罪!行為犯罪!故意犯罪!等等!中國刑法規定,公民,法人,享有申訴權!對犯罪行為應採取教育,引導 糾正,改正錯誤,就是好同志,應該維護犯罪的權利!對屢教不改的犯罪加大處罰應加大處罰!維護犯罪的權利是中國司法改革轉變更進一步!

  • 13 # 從頭一次得到

    真的是這樣子的嗎?那就很好的做法,因為大多犯罪人是在不知不覺中所犯的罪,從本身講,就很後悔了,從生活上不能如此完美對待,能使犯罪人悔上加悔,能從根本上改變所犯的錯誤,是一種特殊的教育。

  • 14 # 春意濃濃50

    我認為對於惡性犯罪的人就不能再有人權的保護和申辯!保護殺人犯恐怖分子,和一些重大犯罪的人就應該就地正法!剝奪其人權!如果從法律的角度上還給予罪犯人權,替他辯護,那麼就是對受害人不公!天理難容!這些都是一些所謂的臭專家引進外國的什麼人權得來的!對該判死刑的人直接就判!沒有緩和的餘地!給這些人辯護.講人權就是對被傷害者的不公!

  • 15 # 笑對人生45727

    什麼犯罪分子人權喲,如果不是一個綜合實力強的國家,就連正常好人的人權都沒有,如,敘利亞,伊拉克,利比亞,委瑞內拉等

  • 16 # 老頑童115962521

    對犯罪分子講人權!什麼叫人權?犯罪分子人格都沒有了,他犯罪就依法嚴辦,所謂人權是帝國主義的婊子語言,帝國主義打壓別人他講的是什麼人權,別人說了他他就用人權這塊子擋住你,所以不要信這些婊子鬼話!!!!

  • 17 # 深朕

    犯罪分子的人權自然應該保護,但是現在的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對受害者的人權有沒有那麼上心?難道受害者的人權就不是權利了?還是因為保護犯罪分子的人權有錢收啊?

  • 18 # 梅蘭竹菊729

    我認為:過分的維護犯罪者的人權並非好事,看似人性化執法,實質上慫恿了犯罪分子高頻率挑戰法律,間接的充當了犯罪分子的保護傘,是阻礙和諧社會發展的絆腳石。

  • 19 # 騎著火箭看太陽

    犯罪分子的人權和公民的人權是不同的,也不可能等同。給犯罪分子的人權應該是辯護權,申訴權。為的是避免冤假錯案,至於一個所謂的紀檢幹部說給犯人安裝空調,如果是享受那就大錯特錯了,他也沒資格當國家幹部。對監獄犯罪分子我個人認為絕不能比平民最低生活水平還好,只能低於低保戶的水平甚至再低。如果監獄的罪犯比低保戶生活的都好,那就是對法律的褻瀆,對人民的犯罪。

  • 20 # 鐵甲小布丁

    是好事,因為連罪犯的權利都保護不了怎麼能保護守法者的權利?如果都去摧殘罪犯的權利那麼如果有守法者被冤枉誤判他的權利就會被侵犯得不到保護甚至枉死。保護罪犯的權利是文明法治進步的象徵也是在保護可能的受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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