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yunlonsinacom
-
2 # 放牛娃655
好像是扯淡!
提這個問題是真他媽的腹黑!
計算公攤面積的是房管測繪大隊,開發商沒有權力自己計算公攤面積!
-
3 # 個人見解
百分之百有可能,要把小區所有業主的產權證拿出來,很難做到,畢竟是別人家的隱私,加上現在騙子防不勝防,開發商難道不知道嗎,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都很難,還要別人把隱私公開,也就更難了,又由什麼人計算,業主還是擔心的。
-
4 # 房產老J
對於公攤面積不少人都帶有一些敵意,說小區的所有房子的公攤面積加起來一定是超過小區實際公攤面積的,這樣的說法可以說是子虛烏有。
房產測繪有著一套完善的體系,也有著一套健全的制度,從業人員可能會不安好心,但想要從測量到計算到稽核到複合都出現問題的機率是微乎其微的,除非是人為計算或者機器計算的失誤,否則誰也不會在責任終身制的面前輕易的犯下錯誤,畢竟一個小區當中的房子眾多,誰也保不準會不會遇到東相關專業的人士,如果遇到較真的那麼就真的東窗事發了。而開發商就算想要左右房屋的建築面積也並不能大張旗鼓或者大面積的操作。而相比操作之後的風險和收益相比其實是完全不值得冒險的。
房屋面積的計算順序是先計算總建築面積,然後再計算套內面積,然後用總建築面積減去套內面積得出公攤面積,當然公攤面也要透過單項的計算複合,最終的單項計算結果要與總建築面積減套內面積的數值吻合才行。然後才能進行下一步公攤係數的細算和分戶面積的分攤計算。
在這一系列的過程當中,我們應該注意到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的合是一個固定的值總建築面積。如果全小區的房屋公攤面積加起來超過了小區的實際公攤面積,那麼就意味著小區房屋的套內面積要發生變化,才能保證兩者的和等於總建築面積。因此從這裡我們也能看出,1+1>2的說法其實是有問題的。
-
5 # 品雨聽香
沒有實際考察和計算過。但我想起了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講的:“資本自從來到世上,從頭到腳都流著血和骯髒的東西”。公攤面積的說法,本來就是邪惡的資本家挖空心思設計出來的用於掠奪老百姓血汗錢的一種騙局。“公攤面積”再加上“物業管理”,資本家收錢收的眉開眼笑,小百姓付錢付的樂呵樂呵-“我買了公攤,所以整個小區我都有份,我是業主,是小區的主人之一!”實際上,你能在你家住房之外的區域行使你作為主人的權利嗎?所以,改革住房銷售中的面積計算方式,按使用面積計算,廢除公攤,公共區域服務的使用(通行權除外),以付費的方式體現最為合理。
所以我們不用再去想“公攤的計算方式對不對”、“公攤有沒有多攤”這些被資本家愚弄我們小百姓的問題了,而是要全民大聲疾呼取消公攤面積,並推動政策儘快落地。
-
6 # 千紅萬紫麒麟在此
現世界還有有良心的地產商?有都一定:破產了,共公面織就是地產,商:搞出來的如今香都都不搞了,只有中囯,你我都知為什麼,
-
7 # qtt717
其實不必太較真公攤面積,如果開發商按
套內面積賣給你,那價格也不會是原來的價格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總價是不會變的。因為開發商早已計算出他們想要得到的利潤,公攤多少跟設計有著直接關鍵。
-
8 # 三角函叔
套內面積至少自己知道自己買了多少平方面積的房子,公攤面積你知道怎麼攤的嗎?就如銀行的活期利息一樣,有幾個人算的出來?
-
9 # 使用者4566147952002
大多數不會的,正規的都是房產管理部門監管下測量的,本來就是拿樓棟建築總面積控制的。其次,所謂公攤面積,是使用面積存在的必要建設,就像饅頭要有皮,魚兒要有皮和刺兒。吐槽買賣使用面積、建築面積,就像買賣淨菜、毛菜,或者帶骨肉和剔骨肉,單價不一樣了,總價格還是不會變的,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難道變成賣淨面積、使用面積,開發商就吃虧、買房人佔便宜?沒有的事嘛,結果這麼個問題,不斷的炒作。另外,公攤面積是多少,賣房的時候都透明,自己可以算帳、選擇。一戶一梯,公攤肯定多,但是排場啊。三戶一梯肯定公攤少,但是得等電梯不便啊。自己選。
-
10 # 手機使用者50100548185
公攤面積與建築面積與實際使用面積的計算,根本不可能是開發商計算出來的。第一是設計院按規劃要求設計各種用途的公用面積。設計圖紙中體現。報批前審圖公司按總規與建規審查施工圖並蓋章。開發商與施工單位只能按稽核簽章圖施工。做為軸線是不能有任何變動的。最終各種面積的計算則是各地測繪公司的初測,(圖紙上計算)。以此依據交開發商做銷售依據。房子竣工後,測繪公司必須要進場實測。以實測依據做最終的辦證依據。各位的《不動產權證》上面的房產測繪圖由測繪公司簽章。如果是有什麼問題則由測繪公司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亂說沒有任何意義。想當然的說法只能顯得無知。
-
11 # 步爭講財商
這個說法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的。房子以建築面積來出售就是為了在公攤面積上做手腳,建築面積的出售的方式是從香港傳過來的,但是香港現在已經是是按室內面積來計價了,大陸依然是按照建築面積來計價的。
搞笑的是你在買房的時候都是說的按建築面積來算價格,等你把合同拿過來一看,上面卻是按室內面積計價的。然後銷售就會告訴你合同都是統一的,他們改不了的,反正總價都是一樣的就行了,真是信了他鬼,交房的時候實測建築面積比原來的少了2平,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開發商應該退我們2平米的錢,結果少的這部分基本都是在公攤上,室內面積只少了一點,因為合同是按照室內面積計價的,所以他們就只退一點點錢。
公攤面積一般包括樓道、電梯井、樓梯等等。都只是一個大概的說法,具體到每一個小區就沒有明確的說法包括哪些地方了。
我所在的小區下面五層是商場,然後上面有四棟樓,樓的旁邊除了一條進入地下車庫的馬路然後就沒有其他的了,由於是在商業中心,外面沒有任何的綠化帶和活動場所,在這樣一個地方,建築面積不到一百三的房子公攤面積竟然有32個,我在想如果是那些小區裡面有很多綠化帶的,公攤面積還不得佔到建築面積的1/3啊。
合同裡面寫的地下車位的產權是歸開發商所有,交房一段時間以後他們就通知開始賣車位了,由於業主的反抗,最終沒有賣,如果說地下車位不在公攤面積裡面,那麼這個時候產權確實是屬於開發商的,在這種情況下,業主反對也是沒什麼用的,但是他們妥協了,那說明他們是把車位算在公攤裡面了的。
最讓人想不通的一點就是物業費也是按建築面積來收的,自己室內的水、電、衛生又不需要物業來維護,難道面積大點對公共物資的使用就要多一點嗎。
公攤面積一直是個糊塗賬,我相信沒有哪個開發商會給自己的樓盤少算一點吧,如果真遇到有良心的開發商,他會在價格上給予能夠讓人看得見的優惠。
-
12 # gz47
這是不可能的事。一個是各指標都有制約關係,比如容積率、綠化率、套內面積、公攤面積等。二是各面積都是要經過專業部門測繪的。房地產公司用不著這麼幹。售價加幾元錢就比多測面積來的多何必。
回覆列表
是不是所有房子公攤加起來一定超過實際公攤面積不好說,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如果有這種事情發生,那麼,當地建設局肯定瀆職。